模糊厭惡

模糊厭惡(Ambiguity aversion),意指在所有伴隨風險的不確定性中下注的話,人們傾向於下注已知的不確定類型,而不是未知類型。比如,盒子裡有100個球,你願意賭能夠隨機摸出的球為紅色——如果已知有50個在其中的話。如果盒子裡有什麼顏色的球全然未知,那么你不會願意為之下注紅色的。一般的風險事情具有確定的機率計算,而曖昧事件則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因為機率分布本身可能就是未知的。

簡介

人們厭惡主觀的或模糊的不確定性,甚至討厭客觀的不確定性。這個發現常被稱為“模糊厭惡”。模糊可以被定義為信息能得知卻不被得知的狀態,當這種模糊性是一種對未來巨大損失的可能性的時候,人們對於這種模糊性的厭惡和迴避心理就更加強烈了。

模糊厭惡

模糊厭惡(Ambiguity aversion),意指在所有伴隨風險的不確定性中下注的話,人們傾向於下注已知的不確定類型,而不是未知類型。比如,盒子裡有100個球,你願意賭能夠隨機摸出的球為紅色——如果已知有50個在其中的話。如果盒子裡有什麼顏色的球全然未知,那么你不會願意為之下注紅色的。一般的風險事情具有確定的機率計算,而曖昧事件則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因為機率分布本身可能就是未知的。
此現象最早見於1920年代的M.Keynes以及F.Knight各自的論述,隨後逐漸被學界淡忘。1961年丹尼爾·艾爾斯伯格提出的艾爾斯伯格悖論,再次展示了人們的這一選擇偏好。同時,這一悖論對於Savage的主觀期待效用理論(SEU),提供了直觀的反例,形成了此後對於主觀效用理論的改進契機。
另一方面,人們也具有模糊偏好的特性(ambiguity seeking),也正是因為在下注情形下賞罰提示形式的不同,從而調動了人們的模糊偏好或者模糊厭惡情緒,從而形成了在效用判斷上的自相矛盾從而形成艾爾斯伯格悖論。

艾爾斯伯格悖論

艾爾斯伯格悖論是決策論中的一個悖論,1961年由學者丹尼爾·艾爾斯伯格提出,以證明預期效用理論存在邏輯不一致的問題。

1961年丹尼爾·艾爾斯伯格(Daniel Ellsberg)進行了如下實驗:

一個罐中有90個球,已知其中有30個紅球,其餘的60個要么是黑球,要么是黃球。現從中隨機抽取一個,並設計4個賭局如下:

賭局A:若是紅球,賭客得到100元;若是其它顏色得到0元。

賭局B:若是黑球,賭客得到100元;若是其它顏色得到0元。

賭局C:若是黑球,賭客得到0元;若是其它顏色得到100元。

賭局D:若是紅球,賭客得到0元;若是其它顏色得到100元。

實驗調查結果發現多數人在A、B之間選擇A而非B;在C、D之間選擇D而非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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