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市民政局

樂平市民政局

樂平市民政局是樂平市政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全局共有幹部職工275名。其中局機關工作人員51名,局屬單位工作人員224人。局機關現有9個職能股室:人事秘書股,計審股,優撫股(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救災救濟股,城鄉低保辦公室,安置辦公室(市軍隊離退休老幹部辦公室),社會事務和社會福利股(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基層政權、社區建設和區劃地名股(市社區建設協調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移民安置辦公室;2個二級局機構:市革命老區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1個婚姻登記中心。另有市農保局、市慈善會等機構,對外保留牌子。

機構規模

樂平市民政局 樂平市民政局

局屬事業單位,總計有11個。其中,2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市殯葬管理所,市革命老根據地招待所;8個股級事業單位:市社會福利院,市革命烈士陵園所,市殯儀館,市公墓管理處,市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市民政工業公司,市救災服務中心,市救助管理站;1個福利羊毛衫廠,為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單位。

機構職能

市民政局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督促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2)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工作;
(3)組織、協調、監督救災救濟工作,負責福利院、敬老院的管理工作;
(4)負責城鄉低保、農村五保戶工作,審核新增低保對象材料,組織發放低保、五保資金;
(5)負責革命老區建設和扶貧工作;
(6)為老年人服務,幫助和鼓勵他們發揮餘熱,度過幸福快樂的晚年;
(7)負責退伍士兵、復員士官、轉業士官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和服務工作;
(8)主管全市社會福利工作,負責福利企業資格審核和年度檢查等工作;
(9)指導村(居)委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等工作;
(10)負責全市移民安置工作,審核新增移民資料、管理、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11)負責社團登記、慈善募捐、福利彩票等工作;
(12)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13)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
(14)負責其它有關國計民生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機構設定

樂平市民政局內設機構和職責

人秘股
負責文秘、信息、宣傳、信訪、保密等政務工作和安全保衛、機關後勤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黨團建設、工、青、婦工作。

救災救濟股

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災情核查、統計、上報;負責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協調全市性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協調扶貧濟困等經常性捐贈互助活動;指導各種慈善組織的有關工作。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民間組織管理局
指導老年人、福利企業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 群體權益的保護工作;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準;對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並監督實施扶持保護政策;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指導和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管理本級社會福利資金。指導婚姻登記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指導殯葬行業的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指導國內及涉外、涉港澳台收養兒童的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工作,查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法活動;指導各縣(市、區)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以及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工作。

優撫股
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評定和傷亡撫恤,以及革命烈士褒揚工作;指導社會優待和為優撫對象解 “ 三難 ” 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承辦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社區建設、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股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實施政務公開和規範化建設;指導社區服務工作,推動城市社區、農村村落社區的建設和發展; 承辦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與毗鄰市及轄區內縣市區、鄉鎮的邊界線勘定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域邊界爭 議的調處,提出仲裁建議;承辦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名稱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定和管理地名標誌,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管理地名檔案。

監 察 室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制度建設工作;開展案件檢查、執法監察及糾風工作;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移 民 辦
貫徹執行有關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規,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的扶持開發工作。

低 保 辦
擬定城鎮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規定;制定低保資金年度用款列支計畫;督促檢查低保對象的審核、審批和低保資金的申報、籌集、發放;指導、推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網路化、社會化和動態化管理;組織開展城鄉醫療救助及與低保工作相關的社會救助工作。負責五保供養和社會救濟工作;

募捐辦(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制定社會福利彩票發行的規劃和辦法;組織、實施全市福利彩票發行工作。

殯葬管理所(殯葬執法大隊)
根據殯葬管理有關規定,承擔市中心城區的殯葬管理和執法;指導全市殯葬執法工作。

退伍安置辦公室
負責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農村退役士兵兩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和使用工作;承辦市本級退役士兵、轉業士官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供站正規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落實軍隊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及其住房的規劃、建設和休養所的管理工作。 落實軍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軍休幹部的各項服務管理工作。

老 齡 辦
辦理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研究提出全市老齡工作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定實施辦法;督促檢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有關部門和各地的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承辦市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審股
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慈善會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市性救災捐贈活動;組織協調扶貧濟困等經常性捐贈互助活動;指導各種慈善組織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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