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樂山市林業局作為全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承擔著發展和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農民增收的重大使命。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的林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並實施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自然保護區建設等工程項目的規劃實施;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負責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森林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按規定許可權編制下達採伐限額,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報批,監督林地的開發利用;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負責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和林業執法體系建設等。
單位地址:
樂山市嘉定中路456號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工科、綠化造林科、野生動植物保護科、森林資源管理科、種苗站、防火站、病蟲站、天保辦、財務科、森林公安局
地理位置
地址:嘉定中路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