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人防辦

5、負責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設,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試鳴防空警報。 7、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教育計畫並監督實施;普及人民防空、民防基本知識和技能;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8、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經費的計畫、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國有人民防空戰備資產、專業物資設備的監督、檢查與管理。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重點城市的防護類別、防護標準;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和涉及人民防空、民防安全重點項目的研究以及城市建設項目方案的審查;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全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和管理;監督檢查城市地面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貫徹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
3、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組織指揮工作,依法擬訂和修訂全市防空襲方案、人口疏散和接受安置計畫、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各種保障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4、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指導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負責公用的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對全市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5、負責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建設,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試鳴防空警報。
6、負責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承擔市委、市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任務,參與制定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應急救援方案,參與擬訂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民防醫療救護、物質儲備、水電供應等保障方案;負責人防工程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志願者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動員人員應急疏散。
7、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教育;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教育計畫並監督實施;普及人民防空、民防基本知識和技能;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8、負責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經費的計畫、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國有人民防空戰備資產、專業物資設備的監督、檢查與管理。
9、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民防整體平戰結合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人防工程平戰功能轉換、維護管理;擬訂平戰結合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10、戰時負責接受、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平時參與防災救災。
11、指導省級人防重點縣(市)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指導全市人防系統隊伍建設。
12、承擔由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3、承辦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 孟憲國
指揮通信科 (民防應急科) 李 燕
工程建設管理科 代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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