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紹
貴州名品榮和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貴州茅台鎮榮和酒業有限公司為了更好的在全國統一管理、統一品質,整體維護榮和企業品牌形象,於2012年10月18日全權授權貴州名品榮和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全國營運“榮和”、“榮和 燒坊”、“榮和珍”品牌。
貴州茅台鎮榮和酒業有限公司起初是1987年成立貴茅酒廠,1999年改為富強酒廠,2011年變更註冊成立貴州茅台鎮榮和酒業有限公司,坐落於國酒之鄉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中國第一酒鎮”牌坊旁,赤水河(又名美酒河)之畔,現廠房占地面積約30000餘平方米;而“榮和燒坊”於光緒五年(1879年)設立,由仁懷縣大地主石榮霄、孫全太和“王天和”鹽號老闆合股各以自己名字中的的一個字命名為“榮太和燒房”(後改名為『榮和燒坊』),燒坊就設在茅台偈盛酒號(1458年)的原址不遠處。
"榮和"的悠久歷史人人皆知,醬香白酒 的典範,“百年榮和、和諧中華”,榮和人正以勃勃生機、昂揚鬥志,為消費者提供更美佳釀。
特點
觀:榮和酒晶亮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澱,微呈黃色;
聞:醬香突出,幽雅細膩,低而不淡,濃而不艷,令人陶醉;
飲:入口柔綿而醇厚,滿口生香,豐滿醇厚,香味細膩、柔順、不刺喉;
飲後:回味悠長,不上頭、不口乾、不傷身、空杯留香、幽雅持久、神清氣爽等
健康:保肝護胃、軟化血管,預防心血管等疾病。
發展歷程
(一)、 1879年“榮和燒坊”於光緒五年(1879年)設立,由仁懷縣大地主石榮霄、孫全太和“王天和”鹽號老闆王立夫合股各以自己名字中的的一個字命名為“榮太和燒房”,燒坊就設在茅台偈盛酒號(1458年)的原址旁。
(二)、1879年年底“榮太和燒坊”經營初期孫全太撤資,更名為“榮和燒坊”。
(三)、1915年榮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後,榮和、成義為獎牌發生糾紛,1918年7月14日 貴州省主席、省長劉顯世公署裁決令;獎憑、獎牌謹有一份,交縣商會事務領收陳列,勿庸發給造酒之戶以免爭執,而留紀念。榮和、成義兩戶均可模印獎品,以贈榮譽,不必專收執為貴也。仰即轉飭遵照,此令!
(四)、1925年 天寶洞、地寶洞藏:郎酒 經貴州茅台榮和酒房酒師張子興指導,開始用茅台工藝釀造回沙大曲,時僅一個窖池。
(五)、1930年 因孫全太后人孫明遠在黔軍二十五軍任職,便仗軍閥勢力重提股權問題,要求清算曆年賬目,製造糾紛,最後王澤生息事寧人,贈送1000瓶茅酒完結此事,王澤生怕王立夫後人學孫全太后人再生事端,便迫使王家自願退出。
(六)、1935年 紅軍長征四渡赤水,三渡時途經茅台鎮,王家用榮和燒坊酒慰勞紅軍,周恩來等高級將領暢飲榮和燒坊酒,稱讚不已,紅軍戰士用“榮和燒坊”療傷治病,當時榮和燒坊酒價格為二銀元瓶,“成義”價格一銀元二吊瓶,“衡昌”的價格是一銀元瓶。
中國工農紅軍總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副主任李富春發出《保護榮和的茅台酒的通告》;對榮和燒坊予以保護。
(七)、1949年開國大典, 周恩來總理在北京飯店欽定“吃淮陽菜,喝榮和酒”,榮和燒坊酒成為新中國國宴酒。
(八)、1950年 毛澤東出訪蘇聯,給史達林帶去榮和燒坊酒。榮和燒坊酒成為新中國外交酒。
(九)、1952年 王秉乾因私藏槍枝被槍斃,榮和燒坊(王茅)被政府沒收,補償500元;成義燒坊(華茅)被整體收購,折價1.5萬元;恆興燒坊(賴茅)被整體收購折價2.5萬元;爾後合併成立了貴州省地方國營茅台酒廠。由於榮和燒坊是被沒收,而不是被收購,這也是現在榮和燒坊擁有“榮和”商標的原因。
(十)、1987年 重建茅台鎮富強酒廠,生產榮和系列酒。
(十一)、2009年 茅台酒廠與榮和商標發生爭議,《關於第1571665號“榮和 RONGHE 及圖”商標爭議裁定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公司提出的爭議理由缺乏事實依據,委員會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十二)、2010年 被指定為上海世博會國際健康養生節唯一用酒。
(十三)、2011 年《關於第1571665號“榮和 RONGHE 及圖”商標爭議裁定書》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公司提出的爭議理由缺乏事實依據,委員會裁定: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公司再無起訴權利,“榮和 RONGHE 及圖”商標從此為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富強酒廠擁有。
(十四)、2011年8月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富強酒廠變更註冊為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榮和酒業有限公司。
(十五)、2012年10月18日 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榮和酒業有限公司成立貴州名品榮和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統一品質保障,維護榮和品牌和企業形象。
釀酒工藝
榮和酒——秉承榮和燒坊原生態傳統純糧釀造工藝。
(一)、原料及地理位置
榮和酒原料採用當地糯性高粱,當地俗稱紅纓子高粱。此高粱主要產於貴州仁懷境內及相鄰川南地區,地理位置東經105°-106°,北緯27°-28°之間的低山地。海拔高度為500-800米,屬中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土壤為紫色土、石灰土、黃壤、肥力中等。本地高粱與東北及其他地區高粱不同的是,顆粒堅實、飽滿、均勻,粒小皮厚,支鏈澱粉含量達88%以上,其截面呈玻璃質地狀,有利於釀造工藝的多輪次翻烤,使每一輪的營養消耗控制在合理範圍。
(二)、三高
三高是指釀造時高溫制曲、高溫堆積發酵、高溫餾酒。
高溫制曲:榮和酒大曲在發酵過程中溫度高達63℃,比其他任何白酒的制曲發酵溫度高10-15℃;使整個大曲在發酵過程中優選環境微生物種類,最後形成以耐高溫產香的微生物體系,在制曲過程中首先做到了趨利避害之功效。
高溫堆積發酵:高溫堆積發酵是中國白酒生產敞開式發酵最為經典和獨創之作,也是其他白酒工藝所不具有的。榮和酒高溫堆積發酵是利用茅台鎮獨持自然微生物,進行自然發酵生香的過程,也是形成榮和酒主要香味物質的過程,其堆積發酵溫度高達53℃。通過高溫堆積發酵,形成榮和酒特殊芳香物,也通過微生物細胞蛋白產生胺基酸等營養物質。
高溫餾酒:蒸餾工藝本身是固液分離的技術,但榮和酒生產工藝的蒸餾與其他白酒完全不同。榮和酒的蒸餾餾酒溫度高達40℃以上,比其他白酒高10-20℃,主要目的;一是分離榮和酒經發酵的有效成份;二是去除發酵過程中的副產物或不利物質或低沸點物質,這是榮和酒飲用不口乾、不上頭的一個重要技術。
(三)、三長
榮和酒工藝中的"三長",主要指榮和酒基酒生產周期長、大曲貯存時間長、榮和酒基酒酒齡長。
基酒生產周期長:榮和酒基酒生產周期長達一年,共分下沙、造沙二次投料,一至七個烤酒輪次,可概括為二次投料、九次蒸餾、八次發酵、七次取酒,歷經春、夏、秋、冬一年時間。
大曲貯存時間長:榮和酒大曲貯存時間長達六個月才能流入制曲生產使用,比其他白酒多存3-4個月,這對提高榮和酒基酒質量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大曲用量大,是其他白酒的4-5倍。
基酒酒齡長:榮和酒一般需要長達三年以上貯存才能勾兌,通過貯存讓甲醛等有害物質自然揮發,可趨利避害,使酒體更醇香味美,加上榮和酒高沸點物質豐富,更能體現榮和酒的價值,這是其他香型白酒不具有的特點。
(四)、季節性生產
季節性生產指生產工藝季節性很強。榮和酒生產投料要求按照農曆九月重陽節期間進行,這完全不同於其他白酒隨時投料隨時生產的特點。採用九月重陽投料,一、按照高粱的收割季節;二、順應茅台河谷當地氣候特點;三、避開高溫生產時節,便於人工控制發酵過程,培養有利微生物體系,選擇性利用自然微生物;四、九月重陽是中國的老人節,象徵天長地久,體現中華民族傳統文化。
榮譽
(一)、1915年 榮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
(二)、1949年 開國大典,周恩來總理欽定:“吃淮陽菜,喝榮和酒”,榮和燒坊酒成為新中國國宴酒
(三)、1950年 毛澤東出訪蘇聯,給史達林帶去了榮和燒坊酒,榮和燒坊酒成為中國第一款外交酒
(四)、2003年讓榮獲全國食品行業知名白酒品牌
(五)、2007年榮獲廣東國際飲酒博覽會金獎
(六)、2010年被指定為上海世博會國際健康養生節唯一用酒
(七)、2012年12月20日 在美國紐約舉辦的“首屆最受國際歡迎的中國酒評比活動”中榮和醬香白酒獲得“最高金獎”
(八)、2013年 獲得貴州省著名商標
侵權事件
案件簡介
2012年11月9日,茅台起訴貴州仁懷市茅台鎮榮和燒坊(此公司在貴州省貴陽市,不是在茅台鎮,沒有榮和、榮和燒坊等醬香白酒的的商標及生產的合法權利,無生產廠,一直非法借用貴州仁懷市茅台鎮榮和酒業有限公司的榮和燒坊、榮和等包含榮和詞語。)等酒企商標侵權案在北京豐臺區法院開庭審理。但在一些關鍵字證據上,貴州茅台還需要在15日內提供原件證明,之後雙方繼續展開訴訟。
此次案件開庭源於2011年5月茅台在北京西客站沒收的一批榮和燒坊生產的酒。
審理中茅台認為,榮和燒坊產品的外包裝與茅台非常類似,加上“茅台”的拼音在榮和燒坊產品的外包裝上十分明顯,容易對消費者造成混淆;而且,“MAOTAITOWN”的商標是貴州茅台所註冊,榮和燒坊在瓶身上依舊使用此拼音,這侵犯了茅台商標的權益。
而榮和燒坊稱,在西客站所沒收的產品出廠時間是2009年,而貴州茅台的註冊商標是2009年3月17日向國家商標局註冊申請,獲得核准的時間則是2010年8月28日。
對於被茅台指責的瓶身以及商標拼音,榮和燒坊則認為,它的所有酒盒正面均為“榮和老窖酒”,以及其所使用的商標“MAOTAITOWN”帶有空格,與茅台註冊的商標並不一致。因此,不構成對茅台的商標侵權。
榮和燒坊在庭審上進一步表示,榮和燒坊在涉案產品上使用“GUIZHOUMAOTAITOWN”屬於對產地地名的標註,榮和燒坊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九條有權正當使用該地名,“MAITAITOWN”作為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庭審中,榮和燒坊也對茅台以“MAOTAITOWN”為商標提出了異議。榮和燒坊認為,茅台酒廠以“MAITAITOWN”作為商品商標欠妥,作為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更合時宜。
榮和燒坊還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因為,榮和燒坊使用“GUIZHOUMAO-TAITOWN”作為產地地名,是在茅台酒廠註冊 “MAOTAITOWN”商標之前。
而貴州茅台則認為,榮和燒坊的註冊地在貴陽而不是茅台鎮,即便是地名其也沒有權利使用;而榮和燒坊則出示與茅台鎮富強酒廠的合作生產協定,不過,貴州茅台方面表示對此證據的真實性不認可。 貴州仁懷市茅台鎮榮和酒業有限公司(2011年茅台鎮富強酒廠變更註冊)才是榮和燒坊商標及生產的合法公司;2012年10月全權授權給貴州名品榮和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全球唯一、全中國唯一運營管理。
茅台狀告原因
在業內人士看來,貴州茅台上述官司有著更深層次的意義,或為進入中端市場鋪路。
根據貴州茅台集團的規劃,該集團2012年計畫實現銷售收入350億元,2013年500億元,2015年800億元。同時,2012年力爭實現茅台酒產量3.3萬噸,其他系列酒產量4.18萬噸,到2015年,實現茅台酒產量4.5萬噸以上,其他系列酒產量6萬噸以上。
承載如此巨大目標的茅台,卻面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局面。
早在2009年初,五糧液便開始對中國白酒市場中端進行布局。“1+9+8”戰略的推行、推出醬香型白酒、打造“六和液”品牌爭搶中端白酒市場等一系列措施,加速了五糧液在中端的布局。
令茅台感到棘手的不僅僅是中端市場被競爭對手逐漸占領的危機,產能問題也使得茅台力不從心。
白酒行銷專家袁野說,2012年6月,茅台表示下半年白酒原酒產量只有5000噸,“老酒已經被茅台消耗得差不多了,也沒有那么大的量供應中端產品所需的大量原酒”。
“此次打壓茅台鎮的部分酒企,是為了保護茅台自身的利益,使茅台繼續回到從前的地位。”袁野表示,茅台對商標的收攏,也是希望能使中端產品下放至市場變得順利。
但是,袁野並不認為強力打壓茅台鎮其他酒企,收攏商標是茅台“飛天”的良方。他認為,“茅台在這方面發力發錯了,過度地打壓茅台鎮其他白酒廠,消費者也無法接受,效果不會理想。”
發展目標
(一)、榮和酒業歷史悠久、文化積澱極為深厚、產品譽滿全球,從而確定榮和酒必走高端路線,延續榮和百年輝煌,穩固和光大榮和在白酒中的高端地位
(二)、堅持原料採用本地糯性高梁,確保原生態綠色健康醬酒本質
(三)、堅持傳統工藝釀造生產不動搖,在堅持傳統的基礎上不斷創新、確保原味醬香
(四)、加強廠區建設,廠區建設融入榮和文化,美化廠區環境,體現榮和歷史,形成自然的榮和酒文化館
(五)、挖掘榮和文化,加大宣傳傳播力度,創辦《榮和報》,並與各大媒體合作、激活榮和文化,樹立榮和品牌
(六)、加強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養,為榮和發展儲備力量,增強後勁,打牢榮和發展的基礎
(七)、以國內市場為基礎,加大網路建設,嚴格地向國際環保食品的標準看齊,開拓國際市場,樹立國際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