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三)負責本區的綠化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本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 (七)負責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會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參與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城管執法的相關活動。

職責調整

將上海市楊浦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承擔的綠化管理職責劃入上海市楊浦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區總體規劃的要求,編制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起草本區有關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區域內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的保障工作;負責行業領域內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協調城區重大建設項目中涉及綠化、市容環境衛生設施配套建設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三)負責本區的綠化建設和管理。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對道路、公園、行道樹的綠化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和督查區域內綠化建設和管理,做好綠化執法工作。
(四)負責本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依法對全區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生活廢棄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負責本區市容環境衛生配套設施的管理;負責特定區域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依法承擔拆除違法違章建築職責中的相關工作。
(五)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區戶外廣告設施的專業規劃,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負責組織編制全區景觀燈光規劃和重要區域的景觀燈光規劃;負責制定本區有關戶外廣告設施、景觀燈光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承擔本區景觀燈光、戶外廣告等設施的安全監管責任。
(六)承擔本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本區城管執法工作的組織實施、業務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制定本區城管執法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負責組織本區城管執法工作的業務培訓和綜合考核;承擔本區區屬城管執法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處罰權行使。
(七)負責本區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和城管執法方面的普法教育和社會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社會參與綠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城管執法的相關活動。
(八)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楊浦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二)紀檢監察室
(三)組織人事科
(四)宣傳教育科
(五)計畫財務科
(六)綠化管理科
(七)市容管理科
(八)環衛管理科
(九)執法監督科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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