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楊易辰同志是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無產階級革命家、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人民檢察戰線的傑出領導人,曾任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十二屆中央委員,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任檢察長。
學生時代
楊易辰同志從學生時代起就積極投身革命運動,為了人民解放和新中國成立不怕犧牲、英勇奮鬥。青少年時期,面對處於災難深重中的國家和民族,他立下了以實現人民解放、振興中華為己任的遠大志向。1936年,他在北平中國大學讀書時,先後加入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和中國共產黨,積極參加“一二·九”學生運動,多次組織領導學生開展抗日救亡遊行示威活動。抗日戰爭爆發後,他輾轉到達延安,接受馬列主義教育後奔赴冀南抗日前線,率領根據地軍民反“掃蕩”、斗漢奸、搞生產,不僅鞏固了原有根據地,而且開闢了新的根據地。抗日戰爭勝利後,他率地方幹部團赴東北工作,抓緊建立人民政權和人民武裝,打擊敵偽殘餘勢力,開展解放區土地改革運動,積極組織遼瀋戰役支前、後勤工作,有力支持了東北境內的解放戰爭。
主政地方
楊易辰同志長期擔任地方重要領導職務,為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祖國北部邊疆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東北解放後,他先後被任命為遼西省省委常委、省政府主席和省委書記,組織民眾努力恢復和發展工農業生產,開展新區土地改革和農業互助合作運動,開展抗美援朝、保家衛國運動,鞏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權。1954年8月,東北區劃調整後,他調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省委書記處書記,主管財貿工作,堅持把發展地方經濟、改善民眾生活放在第一位,組織對糧、煤、木、油等“原”字號產品實行深加工,號召各級領導幹部爭當“蠶魚分子”,推動了農林牧副漁各業快速發展。
文革期間
“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受到殘酷迫害,被下放勞動改造。1972年5月,在周恩來總理直接關懷下,他重新恢復工作,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抓工作、抓生產,彌補動亂造成的損失。“文化大革命”後,他擔任黑龍江省委第一書記等重要職務,帶頭解放思想、撥亂反正,領導和組織了全省平反冤假錯案、全面落實黨的幹部政策工作;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主動調整區域經濟布局,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重視和支持工業、商貿企業擴權改革,狠抓科技教育事業,促進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高度重視黨的建設,強調抓基層、打基礎,抓典型、促工作,各級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不斷增強。他在黑龍江工作30年,盡心竭力造福人民民眾、鞏固祖國邊防,贏得了廣大幹部民眾的衷心擁護。
最高檢察長
楊易辰同志在共和國第四任最高檢察長崗位上做了大量開創性工作,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1983年4月,他調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同年6月被選舉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他領導剛剛恢復重建不久的檢察機關,始終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推動了人民檢察事業發展。他帶領檢察機關積極投入“嚴打”鬥爭,既強調與其他政法機關密切配合,又注重從檢察環節防止和減少錯捕、錯訴案件,為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針對改革開放後經濟領域犯罪日益嚴重的現象,他提出在絕不放鬆打擊刑事犯罪的同時,把打擊經濟犯罪作為檢察機關的主要任務,推動各級檢察機關成立舉報中心,集中力量加大查辦力度,有力維護了社會主義經濟秩序。他把法紀檢察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依法查辦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犯罪和瀆職犯罪案件,認真處理公民的控告、申訴,糾正建國以來的冤假錯案3.1萬件,切實保護了公民合法權益。根據檢察工作面臨的新形勢,他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包括法律監督在內的監督制約機制,積極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法律監督功能完備、富有效力、與整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相協調的檢察制度。他高度重視檢察隊伍建設,堅持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並重,大力推進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著力打造一支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剛正不阿、秉公執法的檢察隊伍,為檢察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主要經歷
193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6年2月參加革命工作。
1935年由天津法商學院轉北平中國大學法律系學習,參加“12·9”運動,任中國大學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大隊長。
1937年7月組織並參加北平學生移動劇團,南下宣傳抗日救亡。
1938年到延安馬列學院學習。
1939年9月任冀南區黨委宣傳部編審科科長,冀南第三地委宣傳部長兼肥鄉縣委書記。
1942年任中央平原分局第七地委副書記。抗戰勝利後,率地方幹部團赴東北工作,任遼寧省鐵嶺中心縣委書記,遼吉省第一地委書記,遼北省第二地委書記。
1948年後歷任遼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遼西人民政府副主席、遼西省委副書記遼西省人民政府主席、遼西省委書記。
1954年8月後歷任中共黑龍江省委常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5年11月任黑龍江省副省長。1955年4月-1957年2月兼黑龍江省計委主任。
1956年7月-1967年1月任黑龍江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
1959年8月兼省政協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72年任黑龍江省革委會生產指揮部副主任、黨委副書記。
1973年4月任黑龍江省委書記、省革委會副主任。
1977年12月任黑龍江省委第一書記、省革委會主任、省軍區第一政委、省政協主席。
1979年12月任黑龍江省委一書記、省軍區第一政委。
1983年2月任中共黑龍江省委顧問委員會主任。1983年4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6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1988年3月不再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是第二至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第十一、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十三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當選為中顧委委員。
人物生平
學習經歷
1932年夏,楊易辰考入天津河北省立法商學院,1934年畢業後考入北平中國大學法律系。1935年,楊易辰參加了著名的“一二九”學生運動。在示威遊行中,楊易辰奮不顧身救出了2名被警察打倒在地的女同學。1936年,楊易辰參加了中共領導下的“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參加抗戰
1938年,到達延安,人馬列學院學習。1939年9月,楊離開延安,在中共冀南區第三地委宣傳部任編審科長,主編地區黨刊《平原》。1940年至1945年,楊易辰先後任冀南區第三地委宣傳部長、平原分局第七地委副書記。
為人民服務
抗日戰爭勝利後,楊易辰先後擔任鐵嶺中心縣委書記、遼吉省第一地委書記、遼北省第二地委書記。東北解放後,先後擔任遼北省政府副主席、遼西省委副書記、遼西省政府主席等職務。
1953年1月,楊易辰任中共遼西省委書記。在任期內,他積極帶領和組織人民民眾恢復和發展工農業生產,開展新區土地改革和農業互助合作運動,大力支援全國解放戰爭,組織開展抗美援朝、保家衛國運動和鎮壓反革命、“三反”、“五反”運動,為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做出了貢獻。
誣陷惡夢
1954年初,楊易辰被無端誣陷為高饒反黨集團“五虎上將”的“外圍”幹部,遭批判達3個月之久。同年8月,調任黑龍江省委常委、副省長。1956年,任黑龍江省委書記處書記,主管財經工作。楊易辰雖遭受了錯誤批判和不公正待遇,但不退縮、不動搖,不改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生的初衷。他積極工作,把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放在第一位。堅持民眾路線,深入基層,深入民眾,調查研究,密切聯繫民眾,關心民眾疾苦,尊重民眾首創精神,推動工作不斷前進。楊易辰始終以國家大局為重,提出要發揚“顧全大局、分擔困難、發揮優勢、多做貢獻”的奉獻精神,受到中共中央和周恩來總理的讚揚。
“文化大革命”期間,楊易辰受到殘酷迫害,仍堅持真理,不屈不撓,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表現出共產黨員的堅定立場和高尚情操。在周恩來總理的直接關懷下,1972年5月至1977年12月,楊易辰先後擔任黑龍江省革委會生產指揮部黨委副書記、副主任、黑龍江省委書記、省革委會副主任。楊易辰頂住壓力,排除干擾,利用一切可能的機會抓工作、抓生產,儘量減少“文化大革命”給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造成的損失。
復出工作
1977年12月至1983年4月,楊易辰先後任黑龍江省省委第一書記、省革委會主任、政協省委主席、省軍區第一政委、省顧問委員會主任。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夕,楊易辰堅決擁護關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在解放思想、撥亂反正中始終站在鬥爭的前列。1978年6月,楊易辰以“敢為天下先”的大無畏精神,在全國率先響亮地提出“文化大革命”前的省委是紅的而不是黑的。8月,楊易辰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撥亂反正必須解放思想》的文章,在全國引起了很大反響。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楊易辰主持黑龍江省委工作期間,堅決貫徹執行全會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要求全省快轉、轉好,全力以赴地抓經濟建設,充分發揮黑龍江的經濟優勢,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糧食生產和畜牧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的發展,調整區域經濟布局,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楊易辰堅持改革開放,重視和支持工業、商貿企業擴權改革。高度重視加強黨的建設,強調抓基層打基礎,抓典型促工作。領導和組織了全省平反冤假錯案、全面落實黨的幹部政策工作,既重視發揮老幹部的作用,又滿腔熱情地培養、選拔和支持優秀中青年幹部到重要崗位上工作,充分調動了廣大幹部的積極性,為黑龍江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作出了巨大貢獻。
檢察事業
1983年4月至1988年4月,楊易辰先後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書記等職務。1983年6月,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在領導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全國檢察工作期間,認真貫徹中共中央的路線,堅決執行黨中央的指示,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開展檢察工作,嚴厲打擊嚴重經濟犯罪和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他忠實於憲法和法律,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和權威,敢於碰硬,嚴格執法,堅決查辦大案、要案。他高度重視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養和造就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剛直不阿、秉公執法的人民檢察官隊伍。
在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5年間,楊易辰不顧年事已高、體弱多病,先後到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各地的先進經驗,直接指導、檢察在全國有影響的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為開展檢察工作和發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做出了重要貢獻。
因病去世
1997年6月28日,楊易辰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3歲。
擔任職務
楊易辰曾任中共十一屆、十二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第二、三、四、五、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88年4月,當選為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949年,設立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1954年,改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968年,撤銷各級人民檢察院,由公安機關行使檢察機關的職權。1978年,重新設立各級人民檢察院。 | ||
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檢察署署長 | 羅榮桓( 1949.10-1954.10)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 | 張鼎丞( 1954.09-1975.01)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最高人民檢察院院長 | 黃火青( 1978.03-1983.06) | 楊易辰( 1983.03-1988.04) |
劉復之( 1988.04-1993.03) | 張思卿( 1993-1998) | |
韓杼濱( 1998-2003) | 賈春旺( 2003-2008) | |
曹建明( 2008-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