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仲凱

楊仲凱

楊仲凱,律師,男,1975年出生於天津。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文學碩士。

基本信息

楊仲凱律師簡介

1998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執業十餘年來辦理多起成功案件。

楊仲凱 楊仲凱

在社會以及法律業界產生廣泛深遠影響,中央電視台、鳳凰衛視和新浪網均有專訪。

熱心公益事業,並積極參與全方位的社會生活,與社會各界有著寬廣而深入的聯繫。

為了法制進程的推廣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投身法律與“文史哲”和社會學等學科的交叉研究;

長期在電視台、電台和紙面、網路等媒體開闢專欄,就有關社會熱點問題進行評論;

到有關院校講授法律課程,多次為經濟界和大型國企舉辦法律講座,參與立法;

應邀赴各類論壇及著名機構和會所發表演講,並拿出大量的時間針對法律和社會問題到全國各地進行全景式的深層次考察。

為推動法治進步勤奮筆耕,出版、發表法學和文學類著作數百萬字。近年來致力於法律和律師文化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在律師制度恢復三十周年大型紀念活動中被評為天津十佳青年律師。

楊仲凱律師以“三思方舉步、百折不回頭”為座右銘,並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嚴謹態度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得到普遍認可和好評。

執業經歷

1998年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後,進入由南開大學、天津大學等高校老師領銜的長纓律師事務所工作。

自1998年至2002年的幾年間,每年承辦各種類型訴訟案件數百件,多為社會熱點案件和疑難複雜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執業經驗。

2002年創辦明揚律師事務所,為當年天津律師界最年輕的律師事務所主任。

自2002年至2005年,開始致力於進行專業化法律領域研究,主要承辦房地產案件以及重大經濟類刑事案件,同時仍心繫社會,在全方位為企事業單位進行服務的同時,也辦理了大量的為民請命的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

2005年,明揚律師事務所和長纓律師事務所合併為天津明揚長纓律師事務所,任主任職務。

自2005年至2009,開偏重非訴訟法律事務的處理與研究,擔任多家大型企業的常年和專項法律顧問。訴訟案件集中在公司治理、股份制改造和商事類糾紛。

2009年,加盟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並參與組建北京觀韜律師事務所天津分所,為高級合伙人。

自2009年開始,更加注重參與和考察全方位的社會經濟生活,積極參政議政,建言獻策,追求成為律師身份的社會活動家,並投身法律文化和律師文化的研究。

2010年,與明揚長纓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團隊一起和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合併成為天津市最大的律師事務所,擔任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

執業範圍和特長

公司類商事類訴訟和企業風險防範機制建構,重大刑事案件辯護和新聞影視作品、產品責任侵權類訴訟。有涉及金融保險、文化傳媒、鋼鐵能源、房地產建築、醫藥化工等多種行業忠實穩定的客戶群。擅長訴訟仲裁,庭審中縝密而富激情,風格敏捷機健,注重法律文本的修辭和鍊字,追求用最簡練的語言表達最豐富的內涵。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國諸多高級、中級法院和仲裁機構有成功案例。

社會職務

天津市第十一屆青年聯合會委員

天津市河北區第十二屆政協委員

民主建國會天津市會法律委員會委員

天津市工商聯會員

天津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會員

天津青少年維權與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

天津青少年犯罪學會常務理事

天津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理事

天津市青年企業家協會理事

天津市企業家聯合會理事

天津市老區建設促進會理事、法律服務委員會委員

天津市延安精神研究會會員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

天津律師協會宣傳委員會委員

天津市作家協會會員

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法律講堂》主講人

教育背景

南開大學,大學本科學歷(1998年)

天津師範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政治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2001年)

澳大利亞Flinders大學國際經貿關係專業碩士研究生,獲文學碩士學位(2007年)

所獲榮譽

2001年在法務部和中央電視台舉辦首屆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中獲“最佳風格獎”和辯手獎

2004年冒著生命危險,協助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重大的“金佛詐欺案”,受到法務部門的表彰

2006年因成功代理“霍元甲訴李連杰案”而榮登“中國律師風雲榜”,該案也被評為“中國影響力訴訟”

2008年獲得第三屆河北區十大傑出青年提名獎

2009年在紀念律師制度恢復30周年之際,被評選為“天津市十佳青年律師”

2010年獲得天津市老區建設促進會優秀會員稱號

2010年天津市河北區優秀律師稱號

法學、文學著作

《備戰世紀末律考》(主編,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

《生命之書》(清華大學出版社,2007年)

《流水三十章——天津律師紀事》(2010年,天津人民出版社)

《三十年看過來》(2010年,天津人民出版社)

《律考隨記》、《從呼倫貝爾開始》、《朝花朝拾》、《神水河畔的小語》、《敦煌隨想》、《用文學講物權法》等著作已經列入出版社的選題計畫,另有大量文學作品和法學論文、高端訪談散見於全國各大報刊以及專業網站。

有重要社會影響代表案件

社會熱點案件

2006年霍元甲後人訴電影《霍元甲》、李連杰一案,該案在全國甚至海外都產生了強烈影響,包括人民日報、新華社在內的幾乎所有傳媒均參與報導,直接引發了關涉民族英雄以及歷史人物的影視題材拍攝的立法。隨後,2007年代理楊三姐後人維護楊三姐名譽權案,也獲得成功。

涉外案件

2002年“中國乘客訴日本全日空航空公司旅客運輸糾紛”案。備受矚目的“日航事件”、“全日空東京事件”與“全日空關島事件”,只有“關島事件”成訴,成為全國首例此類案件。2003年代理“首例中國患者起訴德國拜耳公司拜斯亭藥物導致橫紋肌溶解侵權案”。因被告是全球著名的“阿司匹林”生產商以及其在全球召回產品的舉措而在全國產生廣泛的影響。2004年承辦中國勞工吳廷顯訴日本政府賠償案,也有強烈反響。此外,還成功辦理了諸多涉外商事案件。

刑事案件

2000年“劉金鳳濃硝酸傷害張帥案”,是當時天津市民街談巷議的熱門話題,審理過程被天津電台全程直播,庭審旁聽人數是歷年全市之最。同年辦理的尚春龍殺人案,將一審已經判處死刑的尚春龍改判。2001年代理正義道“6.24銀行重大搶劫案”。作為天津建國以來最大的搶劫案件,此案再次在天津引起巨大關注,辯護也獲得成功。2003年作為天津薊縣見義勇為壯烈犧牲的英雄李恩永的代理人,為其家屬爭取了合法權益。另外還承辦了諸多涉及金融票據類的刑事案件,均取得了相對較好的效果。

公益訴訟

2002年代理“中塔黃色信息台侵害少年案”在天津乃至全國都轟動一時,全國各地媒介紛紛給予大幅報導。通過此案,引發了全社會對青少年成長以及其他社會問題的反思。2004年代理首例訴某保險公司“按揭貸款房屋保險退保案”,該案關乎龐大的貸款買房群體,案件最終圓滿解決。2005年代理龐標“高速公路不高速”案件,對社會民生普遍關心的收費問題產生了強有力的推動作用。2006年避暑山莊門票糾紛案,對有關歷史文物的保護問責,也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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