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地票是指包括農村宅基地極其附屬設施用地、鄉鎮企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農村公益事業用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過復墾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嚴格驗收後產生的指標。
出台背景
征地矛盾愈演愈烈,而廣大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卻大量閒置。雖然我國實行了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但“土對策”層出不窮:未批先占,多占少補,占優補劣,甚至刷綠漆、掛綠網“迷惑”國土部門的衛星遙感。如何找到一條“中間道路”?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使城市反哺農村、實現城鄉統籌協調發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成都市國土局嘗試將城鄉建設用地與指標掛鈎,將建設用地指標進行公開拍賣,在全國尚屬首例,這是成都市在土地指標交易制度方面的一次重大創新。
何謂建設用地指標?是指實施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整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包括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鄉鎮企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等)並復墾為耕地,扣除農民集中居住區占地、預留給農民集體的發展用地,以及有效新增耕地面積(每個項目不低於1畝)後,經驗收合格節餘的建設用地面積,由市國土局核發《建設用地指標證書》。
從其流程不難看出,這恰好與目前國土資源部正在推行一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的政策不謀而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是指在國土部門的直接監管下,把農村宅基地作為“拆舊復墾區”與擬增加建設用地的“新建區”組成項目區,通過把拆舊復墾區的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為耕地,然後在新建區劃出相應的城市建設用地,實現城鄉建設總量不增加,耕地總量不減少。
該制度最為明顯的好處是:在大力發展城市建設的同時,有效的保護耕地,同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對農村進行反哺,縮減城鄉差距,加快農村建設,實現農村土地集約化利用。
如何使用
《暫行辦法》對“地票”的使用已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地票”運行主要程式包括四大環節,分為復墾、驗收、交易和使用“地票”。在復墾環節中,有閒置土地復墾為耕地,諸如農村宅基地、鄉鎮企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用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做到“先造地後用地”。而驗收則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對土地再次流轉的資格進行審核,並對土地使用權人發給相應面積的“地票”。在交易環節中,農村土地交易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公開拍賣,價高者得。如首場拍賣會上,08001號“地票”300畝指標由民營企業重慶玉豪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2560萬元成功競得,高出起拍價1280萬元,增幅達100%。在交易環節中取得“地票”之後,等於取得了土地使用憑證。如何使用該憑證呢?因為《暫行辦法》只賦予了“地票”持有者人對地塊的選擇權,所以“地票”持有者人要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範圍內,尋找尚未被國家徵收、又符合其市場開發需求的地塊。看準地塊後,向政府提出征地建議。倘若時機成熟,政府會將地塊徵用,並作為經營性地塊進行招掛拍,“地票”持有者與其他開發企業再次競爭,講究價高者得。在交易環節中取得“地票”之後,等於取得了土地使用憑證。如何使用該憑證呢?因為《暫行辦法》只賦予了“地票”持有者人對地塊的選擇權,所以“地票”持有者人要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範圍內,尋找尚未被國家徵收、又符合其市場開發需求的地塊。看準地塊後,向政府提出征地建議。倘若時機成熟,政府會將地塊徵用,並作為經營性地塊進行招掛拍,“地票”持有者與其他開發企業再次競爭,講究價高者得。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其實通過競拍取得“地票”之後,只是表明已獲得土地的使用權,至於何時可以使用,如何使用,還有更多的後續工作要做。
在積極穩妥開展地票交易的同時,不斷完善運行機制和配套政策。研究草擬了地票交易價款收取使用與監管、地票管理、地票質押與登記管理等規範性檔案。此外,還就地票利益分配機制、耕地保護機制、地票交易方式和規律、地票交易規模、地票融資功能等方面的內容進行了積極探索。
問題把握
地票試點工作得以穩妥有序推進的關鍵在於對三大問題的重點把握:第一,突出耕地保護。首先是規劃先行。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編制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專項規劃,確定農村建設用地復墾的規模和布局;並在復墾前充分論證、開展可行性研究。其次是嚴格按照規程復墾整理,土地管理部門會同農業部門對復墾產生的耕地數量和質量嚴格驗收合格並按等級折算後方可交易。第二,切實保護“三農”利益。一是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其他建設用地的復墾,必須權屬清晰、農民自願且擁有穩定住所、生活來源並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二是地票成交價款全部用於“三農”;三是宅基地復墾後形成的耕地,農村集體所有權性質不變,交由農民耕種。第三,合理控制年度地票交易規模。目前地票年度交易規模控制在國家下達給我市的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的10%左右。
社會效益
地票試點工作開展一年多以來,產生了五個方面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一,以“先補後占”替代“先征後補”的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模式,有效防止了現有徵地模式“占地在先是剛性的,造地在後是柔性的、時間和質量不能保證”的弊端,有利於我市堅守3256萬畝的耕地保有量,有利於確保耕地質量。
第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城鎮建設用地的遠距離、大範圍置換,利用級差土地收益提升了偏遠農村的土地價值,實現了城市反哺農村、主城支持兩翼的目標,增加了農民收入。一年多來成交的21.36億元地票價款,全部用於我市的農民增收和農業、農村建設。另外,復墾後形成的耕地由農民耕種,也可讓農民增收。
第三,相關機制和制度逐步完善,建成了城鄉統一的土地要素市場,為地票交易走向全國進行了有益的探索,有力支持了我市金融中心的建設。
第四,地票制度顯化了農村土地價值,提高了農民進入城鎮生活和發展的能力,成為妥善解決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轉戶農民退出集體土地的有效途徑。
第五,利用市場化機制,最佳化了農用地、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實現了耕地連片、居民點集中,促進了農業產業化經營和新農村建設。
實行意義
由於國有建設用地會占用大量農業用地,為了達到占補平衡,同時調動農民集體和農戶、社會資金參與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積極性,構建城市反哺農村、城鄉統籌發展的長效機制。
1、有利於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了投資主體的參與,勢必使得農村建設速度加快,效率提高,同時投入農村建設資金有了保證。以今年住房用地計畫供應22598畝為例,按照目前15萬元/畝的價格計算,將有33.9億元的資金流向農村,隨著時間推移,該項資金數目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2、有利於保護耕地。眾所周之,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新增建設用地不斷擴大,耕地保護壓力加大,“先補後占”有利於保證耕地數量不減少。
交易回顧
重慶地票交易事件回顧
【2008年12月4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掛牌成立
2008年12月4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掛牌成立,農村土地交易所主要從事“地票”交易。
【2008年12月5日】首次地票交易兩張地票賣了8980萬
2008年12月5日上午,在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成立儀式上,同時舉行了農村土地交易所的首場拍賣會,推出的兩張地票,經過10多家買家的激烈角逐,最終被重慶玉豪龍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和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競得,拍賣金額總計為8980萬元。
【2009年12月4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1年成交地票12300畝
自2008年12月4日以來,一年的時間內,重慶市農村土地交易所共進行了七次地票交易會,成交地票48宗,總計12300畝,成交金額達11.26億元,成交均價為9.15萬元/畝。
【2010年2月】重慶首張地票兌現
據來自重慶國土房管局的公開訊息,2010年1月4日,劉樹生旗下的玉豪龍就該塊土地向國土房管局申報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審批請求,截至2月2日,該申請在辦理中。從2008年12月4日以2560萬元拍下地票,到2009年11月左右物色好地塊,再到在國土部門辦理手續,耗時1年多。
【2010年4月30日】重慶“地票”交易價格再創新高一畝地拍出14.40萬元
在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舉行的第十一場“地票”拍賣會上,“地票”的成交單價達到了14.40萬元/畝,再創重慶市地票交易價格新高。據統計,自2008年12月4日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成立以來,共交易了“地票”85宗,總計1.8萬畝,成交金額18.65億元,成交均價10.36萬元/畝。
交易釋疑
指標交易制度是地票交易的最重要的改革創新
指標概念及交易制度的設計,是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制度中最重要的改革創新,它的意義和作用有四方面,包括城市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鈎,城市反哺農村、發達地區支持落後地區,依法保障農民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以及激活城鄉要素市場,完善城鄉市場體系。
拿地票不等於拿土地
在招拍掛過程中,如果沒有競爭對手,那么競得地票的單位才可以對相應地塊進行開發,有關單位在競得地票時所支付的費用,可以沖抵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如果競得地票的單位看中的地塊被其它公司以更高的價格拿下,那么競得地票的單位取得地票時所支付的費用可以足額拿回。
地票收益絕大多數歸農戶
在收益分配環節,不同形式的農村土地使用權交易,其收益按不同比例在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分配。其中,耕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交易收益,全部歸農民家庭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土地收益,主要用於農民社會保障和新農村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