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行政許可事項。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依法開展本部門承擔的行政許可(備案)業務。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市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推進公平競爭制度。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國家和省交辦的反壟斷工作。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監督,並依據委託進行調查。
(六)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擬訂並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八)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九)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全市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十)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指導協調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以及化妝品經營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備案)、檢查、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組織指導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指導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的監測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規範、內部審計等工作。
綜合規劃科:
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深化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統籌實施和組織評估。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體系建設。承擔並指導統計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綜合分析和市場環境評價。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承擔推進高層次戰略合作相關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本部門清理行政職權和編制權責清單有關工作。
執法監督科:
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組織查辦、督查督辦有全市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市、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落實跨部門聯合執法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承擔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打假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登記註冊與行政許可科:
承擔依法由本部門直接實施和審查上報的行政許可(備案)工作。組織實施、指導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產許可等審批制度改革、審批標準化建設和便利營商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有關市場主體的黨建工作。
協調應急與新聞宣傳科:
統籌協調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集中監督檢查。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應急處置。配合全市12345投訴舉報平台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新聞宣傳、新聞發布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相關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
信用風險監管科:
擬訂並實施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實施,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設備、裝置的傷害監測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等工作。負責市場行為風險監測分析,建立重點領域風險監控機制。
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科(加掛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傳銷、違法直銷大案要案。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配合國家和省開展反壟斷的相關工作。
標準化科:
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市級地方標準的立項、審定、編號和發布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市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融合發展。推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協調指導單位和個人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管理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以及商品條碼工作。配合上級管理轄區內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網路交易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打擊網路交易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全市消費環境建設。
廣告監督管理科:
指導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工作。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和違法廣告行為的查處,協調廣告整治。指導促進廣告業和公益廣告發展。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管理科:
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商標品牌戰略規劃實施和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承擔推動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調和執法協作機制。承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組織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指導落實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
質量發展科:
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和規劃、品牌建設的政策措施。負責產品巨觀質量管理。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推行質量獎勵制度、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組織開展缺陷產品召回、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和服務質量監測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產品質量與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
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縣(市、區)和專業性監督。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規劃指導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工作。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形勢。負責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和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生產環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依職責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事項現場核查工作。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流通領域食品(含市場食用農產品,下同)安全形勢。擬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流通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食品流通環節許可事項現場核查工作。擬訂全市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
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食品餐飲服務環節許可事項現場核查工作。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特殊食品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指導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許可事項現場核查工作。擬訂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
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科:
擬訂藥品零售環節、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第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零售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擬訂全市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指導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藥品零售經營許可、檢查工作。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
擬訂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批發(連鎖總部)企業經營許可事項現場核查工作,指導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醫療器械經營零售許可(備案)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擬訂全市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依法組織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分析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相關生產單位。依法組織調查特種設備事故並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查處。
計量科:
統籌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推進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建設。承擔計量基準、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宣貫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推行計量現代化管理制度。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科技與信息化科:
負責本部門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協調檢驗檢測技術機構整合和改革工作。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科研攻關、科技普及、科技成果套用、重大技術改造和重大技術裝備的管理事項。負責本部門數位化建設工作。
人事科:
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等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相關領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體系,指導開展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離退休人員服務科:
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機關黨辦:
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黨群、黨建、黨廉、黨務等工作。
現任領導
梅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羅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