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桂林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局是1996年10月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編[1996]108號文)成立的,作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賦予行政管理職能,機構級別確定為縣(處)級。在2001年機構改革中,桂林市新聞出版局由原來的事業局升格為行政局。局下屬二層機構為桂林市新華書店。
主要職能
根據市發[2001]146號檔案,桂林市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能是負責監督管理全市的書報刊發行行業、印刷行業、報刊行業、電子出版物市場、駐桂記者站等,同時還負責對全市著作權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自治區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桂林市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制訂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的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年度計畫、巨觀調控目標和行業政策,並指導實施。
3、協助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對全市的報紙、期刊和音像、電子出版物等出版、製作、複製單位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核准申報新辦報紙、期刊、音像以及電子出版物的出版、製作、複製。
4、管理桂林市書報刊市場。對書刊二級批發單位的設立負責核准申報;核准零售書店(攤)並負責年檢。負責書報刊市場的出版物售前審查,查處違禁出版物。負責出租書店的備案。
5、管理桂林市電子出版物市場。對電子出版物二級批發、製作單位的設立負責核准申報。負責電子出版物零售單位的核准和年檢。依法查處違反電子出版物管理法規的行為,查處違禁的電子出版物。負責電子出版物出租單位的備案。
6、負責對桂林市出版物印刷企業、包裝裝潢企業、其它印刷品印刷企業、“三印”企業(即列印、複印、影印)的設立核准申報及桂林市印刷企業的監督管理,查處違規行為。
7、負責對桂林市公開發行報刊的審讀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含對外宣傳資料)的日常管理。負責對駐桂林記者站的監督管理。
8、負責桂林市著作權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依法查處侵權、盜版案件。受區著作權局的委託辦理著作權申請登記和保護。
9、協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對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的方針政策,制訂出版物市場地方性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開展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依法查處各種非法出版活動和非法出版物。
10、主管桂林市新華書店。負責對新華書店進行業務指導、經營方向把關、財務監督和人事工作安排。協助自治區新聞出版局組織主渠道圖書和教材(含教輔讀物)在本市的發行工作。
11、協助自治區新聞出版局對桂林市新聞出版業職業技能培訓、考核、鑑定等有關工作,負責新聞出版業和著作權管理工作全市性表彰和評獎活動。
12、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自治區著作權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桂林市新聞出版局機構設定為三科一室,即書刊電子音像管理科、報刊印刷管理科、法規(著作權)科、辦公室。
1、書刊電子音像管理科
負責全市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市場的管理。
①制訂地方性書報刊市場、音像出版、電子出版物市場的管理措施。
②審核書刊二級批發單位、電子出版物二級批發單位和製作單位的設立,核准書刊、電子出版物零售點的設立,核發許可證,並根據規定進行年檢;對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出租單位進行備案、登記。
③依法開展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查處違禁出版物。
④協同有關單位開展出版物市場的“掃黃打非”工作。
⑤負責市新華書店的業務指導監督、經營方向把關。
2、報刊印刷管理科
負責對全市報紙、期刊(含公開發行報紙、期刊、內部資料)的監督管理和全市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①辦理申報和審核報紙、期刊社的設立、變更和年檢;審核報型、刊型等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申辦;核准折頁、散頁等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申辦。
②組織對本市公開發行的報紙、期刊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含對外宣傳資料)的審讀。
③查處報紙、期刊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含對外宣傳資料)出版發行的違規行為。
④對新聞單位駐桂林記者站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⑤辦理申報和審核記者站的設立、變更和年檢。
⑥組織實施中央、國家關於印刷業管理法規,並制訂相應的地方性管理措施。
⑦承辦對全市出版物印刷企業,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企業,包裝裝潢印刷企業,排版、製版印製企業申報的初審和年檢;承辦對全市其它印刷品印製企業和“三印”企業審報的審批和變更、年檢;核發一次性散頁、折頁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準印證。
⑧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印刷活動。
⑨協助自治區新聞出版局組織出版物印刷產品質量檢查、監督、評比工作。
3、政策法規(著作權)科
負責全市新聞出版政策法規執法監督、著作權管理及“掃黃打非”工作。
①會同有關科室制訂全市出版行業總體發展規劃。
②負責承辦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有關的地方性管理措施的草擬、修改和審核工作。
③負責新聞出版管理執法監督。
④承辦相關的行政複議和其他法制工作。
⑤組織實施國家著作權管理規章,宣傳、普及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專業法律知識。
⑥會同有關部門查處侵犯著作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
⑦受區著作權局委託辦理著作權申請登記和保護工作。
⑧協同相關部門做好全市“掃黃打非”的組織、協調、監督工作。
4、辦公室
①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承上啟下,掌握工作動態,提供決策信息。
②負責局人事、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
③負責局文秘、調研工作;起草檔案材料,協同相關科室制訂局年度計畫和寫出年終總結。
④負責局財務預算收支管理審計工作。
⑤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管理、後勤、接待工作。
⑥協助主管領導對市新華書店進行財務監督和人事工作安排。
⑦完成局領導或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