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 目格殺弗論 發 音gé shā fú lùn 釋 義指把拒捕、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同“格殺勿論”。 出 處清·夏燮《中西紀事·粵民義師》:“洋人入其界者,登時格殺弗論。” 相關條目文學 詞語辭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