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職業紅娘

校園職業紅娘

校園職業紅娘是來自一些在校大學生的創意,他們在大學校園裡成立一種類似婚姻介紹所的機構,幫助需要戀愛的同學傳情達意,同時也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校園職業紅娘”的出現引發了爭議。有人認為此舉根本沒有必要,大學中沒有“職業紅娘”生存的空間。但也有人舉雙手支持,認為可以由此拓展大學生的交際圈。

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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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浙江工商大學五位大三學生日前組建了一個叫“戀愛第三者”的交友機構,專門幫助一些靦腆的同學傳情達意,每次收費30元,要是撮合成功再另加收20元。

2009年12月,在從不缺乏創業熱情的珠海某高校校園內如今又悄然冒出“戀愛介紹所”,兩名時髦的在校大學生竟然當起職業“紅娘”,為同學介紹一個見面者收費20元,屢戰屢敗的學生若想有多次見面機會,還可以選擇VIP服務,一次性交付60元,將獲得長期的貴賓服務,“介紹所”幫他(她)找到理想對象為止。

“校園職業紅娘”的出現引發了爭議。有人認為此舉根本沒有必要,大學中沒有“職業紅娘”生存的空間。但也有人舉雙手支持,認為可以由此拓展大學生的交際圈。有關專家認為,這種形式可以嘗試,但大學生提供“愛情服務”不合適,實行收費的方式更不宜提倡。

學生擔當紅娘

“戀愛第三者”交友機構主創成員小許和其他幾個成員都是正在讀大三的學生。小許說:“我們也是看到很多同學有喜歡的對象但是不敢開口,所以想到幫忙他們牽線的。我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幫助那些靦腆的同學傳情達意。所做的工作也不難,就是幫著有需求的同學送信、送花,或者約人。每次收費30元,要是介紹成功了再另外加收20元,算是大家的跑腿費。”

各方爭議

對此現象,大學生們有贊有彈。有的表示有市場,可推廣;但有的同學持強烈反對態度,認為讀大學不是為了戀愛,要對得起父母辛苦供養自己。
對於學生當紅娘,有人認為此舉根本沒有必要,也有人舉雙手支持。在海報前觀看“情侶中介廣告”的一位大學生說:“這一類的海報我還是頭一次看見。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的是,雖然學校並未禁止學生戀愛,但在校園裡赤裸裸地辦這種業務總不太好。”
另一位大學生只用了一句話就概括了對這個“校園情侶中介”的看法:“這個很無聊,沒意思。”記者採訪的第三位大學生表示,他不會選擇這種方式,感覺不大可靠,像是在玩噱頭
但也有大學生表示,“談戀愛很讓人煩惱,有時候都搞不懂對方心裡在想什麼,不知道自己到底應該做什麼。現在有了好幫手,我們表示歡迎。”

專家觀點

杭州市民政局婚姻介紹中心的王主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小姜他們的創意不錯,但學生提供“愛情服務”不合適,具體操作中的一些行為也不宜提倡。比如這種業務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對學生而言是不合適的。此外,她還表示,創業團隊是否要有償幫助同學解決感情問題,這也有待商榷。

廣東萊特律師事務所孫成律師表示,他們的創意不錯,但學生提供“愛情服務”不合適,難於監管。類似這樣收費的交友機構,只要收費,無論收費多少,都是需要法律保證。相反,如果只以單純的交友俱樂部的形式,也就是提供一個非營利的平台,將會對一些平時不善交際、沉默寡言的同學提供一種新的交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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