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林業局

柳州市地處廣西中部,氣候溫和,雨水充足,土地肥沃,良好的氣候條件和多樣化的生態環境為林業發展奠定了基礎。

柳州林業概括

柳州市地處廣西中部,氣候溫和,雨水充足,土地肥沃,良好的氣候條件和多樣化的生態環境為林業發展奠定了基礎。行政區劃調整後,全市土地總面積為183.8萬公頃,其中林業用地面積114.1萬公頃,占總面積的62.1%。森林面積為109.6萬公頃(含灌木林),活立木蓄積2620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為59.7%,不含灌木林森林覆蓋率為43.5%。森林面積和活立木蓄積量均排廣西前列,其中,杉木產量居廣西之首,毛竹產量居廣西第二,油茶、油桐也居廣西前列。

在柳州市茂密的森林裡,棲息繁衍著各類生物,被譽為第二個“西雙版納”、生物基因庫。植物有5000多種,國家保護的有63種;野生動物有300多種,國家保護的有23種。柳州市的山水風光雋秀怡人,古木參天,垂岩飛瀑,融水的貝江、元寶山,三江的程陽風雨橋,融安的紅茶溝,鹿寨的香橋岩,都是度假休閒和旅遊觀光的好去處。

柳州市林業機構健全,現有7個縣(區)林業局,3個城區農林水利局,1個開發區社會工作局,13個國有林場,7個國有苗圃,5個自然保護區。全市林業系統在職職工4219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501人,高級職稱27人,中級職稱203人,工程技術人員919人。

到2010年,柳州市林業的發展目標是:新增有林面積13.3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50.8%(不含灌木林),活立木蓄積量達2900萬立方米。年產商品材50萬立方米,竹、木槳38萬噸,人造板8萬立方米,松香、松節油6.5萬噸,深加工產品4萬噸。新建速豐林基地7.7萬公頃,經濟林基地14.2萬公頃,花卉基地3600公頃,自然保護區1.4萬公頃,森林旅遊點4個,接待遊客9萬人次,農村沼氣池入戶達率50%,林業總產值新增12.0億元。

主要職責

柳州市林業局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柳州市委員會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柳州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柳發[2010]3號),設立市林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全市濕地保護、石漠化土地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三)加強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有關林業的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植樹造林工作。制定全市植樹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組織、指導、協調、督促全民義務植樹和造林綠化、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古村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四)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組織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全市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放工作;擬訂並指導實施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依法承擔征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

(五)組織、指導、監督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承擔全市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依法指導全市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的建設和管理。

(七)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八)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全市石漠化土地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石漠化防治及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

(九)組織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市本級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及指導全市國有森林資源產業化管理;指導仝市林業基金的徵收和管理;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貫徹執行自治區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工作;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組織指導農村能源建設工作和林權糾紛調處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一)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全市木材、竹類、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指導、協調山區綜合開發和森林生態旅遊;指導全市花卉產業發展;指導實施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林業產業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監管、指導林業資源安全工作和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人才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森林防撲火工作,承擔柳州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金市林業行政執法監管責任,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金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覃革局長:領導和主持市林業局全面工作。

宋玉強 副局長:負責市林業局日常工作,負責辦公室、組織人事、宣傳教育、機關黨務、機關工會、績效考評、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安全生產、公共應急、對口扶貧、森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森林防火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聯繫和指導柳江縣的林業工作。

蔣威 副局長:負責林業產業發展、森林公園、花卉產業、直屬林業企業管理、負責野生動植物與濕地保護及自然保護區管理、農村能源、辦理市人大議案及政協提案等工作。

分管產業科、市農村能源辦公室。

聯繫和指導鹿寨縣的林業工作。

聯繫市林業產業協會,野生動物保護協會。

陳宗傳 副局長:負責林政資源管理、林業改革、山林糾紛調處、林業維穩、生態保護、林業行政執法、政策法規、依法行政、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林業勘測設計管理、計畫財務、內部審計、林業統計等工作。協助綜合材料和重要檔案審核。

分管林政科資源管理科(林業改革發展科)、林業行政執法支隊、計畫財務科、市森林病蟲害防治站。

聯繫市森林公安局。

聯繫和指導融安縣及各城區的林業工作。

陳才發 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協助局黨組抓好本級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聚焦中心任務,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履行執紀、監督、問責的職責。

陸廣潮 總工程師:負責植樹造林、國土綠化、森林經營、生態公益林管理、退耕還林、油茶毛竹發展、國有林場管理、林業科技與對外合作、石漠化綜合治理、林業技術推廣和科普、林業種苗管理等工作。

分管營林科技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市林業技術推廣站(市林業種苗站)、市林業科學研究所、市苗圃林場。

聯繫和指導融水縣的林業工作。

聯繫市林業局老科協會林業局分會

寧 波 黨組成員:負責森林公安、禁種鏟毒、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主持市森林公安局全面工作。

聯繫和指導柳城縣的林業工作。

何國玲調研員:協助負責計畫生育、婦兒方面工作。

陳梅容調研員:協助分管計畫財務和林業產業工作。

譚寶田副調研員:協助分管森林防火、林業維穩、山林糾紛調處等工作。

潘濟華副調研員:協助分管油茶毛竹產業發展和“綠滿龍城” 等工作。

鄧秋生副調研員:協助分管紀檢監察、信訪等工作。

黃學峰副調研員:協助分管林業宣傳、林業信息化建設和規範化建設等工作。

徐立敬副調研員:協助負責林政和林改方面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維穩工作;承擔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安全、保密、接待、信訪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黨務群團、紀檢監察和後勤服務、離退休人員等工作;組織協調有關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行政審批科。

按照授權,負責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工作和市政務中心市林業局視窗相關工作;統一受理行政審批事項申請,統一送達行政審批決定。

(三)營林科技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義務植樹、國土綠化的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指導、協調、督促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編制與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有關的規劃、計畫以及起草有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承擔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技術創新、技術推廣和科技普及工作:承擔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林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土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退耕還林、石漠化防治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生態公益林的區劃、調整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苗圃)、林木種苗基地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承擔全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質能源基地建設的相關工作。承辦市綠化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四)林政資源管理科(林業改革發展科)。

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擬定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執行;組織編制全市森林呆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指導全市林地林權管理,承辦徵用占用林地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林木憑證採伐、憑證運輸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林業站和木材檢查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管理、監測和效益評價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調處山林糾紛的政策、法律法規;指導和監督全市椿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工作,協調和處理縣(區)際林木林地權屬爭議案件。負責林業政策調查研究;承辦有關林業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指導全市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指導、協調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局的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及法律諮詢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組織起草全市集體椿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方案;指導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指導全市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指導金市株權登記、發放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及林權交易、流轉等管理工作;指導林業投融資改革;承擔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計畫財務科。

擬訂全市林業資金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林業事業費、林業項目資金的預算、決算等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和自治區下撥的林業專項資金的運作使用;管理市級林業建設項目資金、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和其它林業專項經費及專項貸款;指導全市林業基金的徵收管理和林業財務會計、統計工作;監督市級林業國有資產、林業基金和林業行政事業收費工作;負責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局直屬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組織、指導和實施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

(六)產業科。

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產業經濟布局和森林資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引進、技術改造、新產品研發和林產品質量監督;承擔林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許可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木材、竹類、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市花卉產業、森林公園建設和森林旅遊發展工作;負責林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全市木材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本市林業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物和野生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資源的調查及監測工作;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收容救護、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運輸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承擔全市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有關管埋工作;監督全市野生動植物和自然保護區違法案件的查處;承擔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口審核有關工作。

(七)森林防火辦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滅火工作;擬訂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檢查、督促、協調全市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協調、組織、指揮撲救較大以上森林火災;組織調查重大、特大森林火災事故並提出行政處罰建議;組織、指導全市森林消防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市際邊界森林防火聯防工作,承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三中路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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