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貢獻
作為實驗心理學的先驅,斯皮爾曼對心理統計的發展做了大量的研究,他
對相關係數概念進行了延伸,導出了等級相關的計算方法。他還創立因素分析的方法,這是他學術上最偉大的成就。他還將之與智力研究相結合,從而於1904年提出智力結構的“二因素說”,即‘G’因素(一般因素)和‘S’因素(特殊因素)。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斯皮爾曼的名字幾乎成了‘G’因素或‘S因素’的代名詞。他反對聯想理論,著有《智力的性質和認知的原理》、《人的能力》、《創造的心》等。
二因論
簡述
1904年斯皮爾曼提出了智力結構的“二因素說”,即‘G’因素(一般因素)和‘S’因素(特殊因素)。
按二因論之要義,人類智力內涵,包括著兩種因素:一為普通因素(general factor)簡稱G因素;另一為特殊因素(specific factor),簡稱S因素。按斯皮爾曼的解釋,人的普通能力系得自先天遺傳,主要表現在一般性生活活動上,從而顯示個人能力的高低。 S因素代表的特殊能力,只與少數生活活動有關,是個人在某方面表現的異於別人的能力。一般智力測驗所測量者,就是普通能力。
意義
斯皮爾曼的這一理論是最早的智力理論之一,把這一理論放到當時流行的遺傳決定論相比,無疑是對智力落後教育的一種鼓舞,智力落後兒童的一般智力低於正常兒童是絕對的,但是也有些特殊兒童擁有一些特殊的能力,因此對智力落後兒童教育的可能性在理論上給予了支持。但是要指出的是改理論無疑過於簡化和不成熟,因此又無法給智力落後教育帶來更多的方法的改進和原則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