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保

林火保,男,生於1935年,出生在中國福建省東山縣,家境貧困,工作中積極肯乾,曾獲得三等功,1970年犧牲在工地。

基本信息

簡介

林火保(1935~1970),福建東山縣杏陳鄉張家村人。烈士。

事跡

1956年加入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歷任村基幹民兵副排長,生產隊長等職。民國30年(1941),林火保隨同父母行乞流落他鄉。至1950年5月東山解放後,他回到東山。在土地改革中分得土地,生活才安定。1953年7月,在東山保衛戰中,林火保參加擔架隊,為解放軍抬傷員、送飯菜、運彈藥。戰鬥結束後,被評為支前積極分子。1955年4月,林火保參加3613國防工程建設。在工地上,他吃苦耐勞,被選入朝陽突擊隊,並在勞動中榮立三等功。1958年6月,林火保參加漳龍鐵路建設,11月榮立一等功,1959年4月又立二等功。1959年夏鐵路竣工後,林火保回縣參加西港海堤建設。同年8月,颱風狂潮衝垮剛修成的海堤,他奮不顧身地投入堵口保堤戰鬥,起了骨幹作用,被評上一等功。海堤竣工後,轉入鹽田基建,又榮立二等功。1962年林火保回鄉參加農業生產。1963年被評為五好社員,出席縣五好社員代表大會。1969年10月,林火保參加691國防工程建設。在工地上,他出色地完成任務,於12月被評為五好民工。1970年3月5日,691工地一號洞出現險情。排險工作一連進行5天,但險情仍未能全部排除。3月11日下午,正當林火保等人準備再次引爆懸石時,碎石嘩嘩落下,民工林武金、林細區來不及躲開,眼看就要出事。林火保一個箭步衝上去,把林武金、林細區推開,兩位民工雖然得救,林火保卻被巨石壓在底下,經搶救無效而獻出寶貴的生命。國家民政部批准林火保為烈士。中共東山縣委根據其生前要求,追認林火保為中國共產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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