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山東省防震減災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和《中國地震局關於加強市縣防震減災工作的指導意見》,為切實履行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2011年9月2日,東營市人民政府以東政發〔2011〕16號印發《東營市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該《規劃》分 “十一五”期間防震減災工作回顧,“十二五”期間防震減災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奮鬥目標,“十二五”期間防震減災工作重點,“十二五”期間防震減災重點建設項目,“十二五”期間防震減災工作的保障措施5部分。

東營市人民政府通知

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營市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東政發〔2011〕1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現將《東營市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營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東營市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

防震減災是國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礎性、公益性事業,關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我市毗鄰渤海強震區,存在著發生中強以上地震的地質構造背景,市轄區大部分位於全國或省級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內。我市是國家重要能源基地,面臨實施“黃藍”兩大國家戰略,做好防震減災工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山東省防震減災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和《中國地震局關於加強市縣防震減災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為切實履行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指導,推進全市防震減災工作再上新台階,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期間防震減災工作回顧
“十一五”期間,我市大力推進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全市防震減災事業快速發展。
(一)防震減災工作機構不斷加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防震減災工作。市及各縣區政府均成立了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並及時調整充實。市地震局調整為隸屬於市政府的正縣級事業單位,增加了人員編制。縣區都成立了地震工作機構,明確職責,核定編制。防震減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財政資金投入逐年加大。各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齊抓共管,通力協作,防震減災組織領導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
(二)地震監測預報能力明顯提升。地震監測台網密度逐步加大,全市建成測震台5個、強震台4個、流動地震台2套,引入周邊地區6個地震台信號,形成覆蓋全市的測震網路,能夠對魯北及渤海海域地震實現有效監控,對全市及周邊區域地震監控能力達到1.7級,對渤海老震區和萊州灣海域地震活動的監測能力提高到2.0級,填補我市對海域地震監測的空白。震後速報時間縮短到8分鐘,並具備了4級以上地震的地震動加速度觀測能力。縣區全部完成地震信息節點建設任務,與市地震台網中心實現地震信息共享。加強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建設,建立油井地震前兆異常信息測報點16個,震前動物巨觀異常信息測報點41個。
(三)震災防禦能力不斷提高。大力開展震害防禦基礎性工作,完成了東營市中心城區、各縣(區)城區、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地震小區劃。完成東營市中心城區活動斷層探測,編制了東營市抗震防災規劃。依法加強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市及河口區、墾利縣地震部門進駐行政審批大廳,對120餘項重大建設工程開展了地震安全性評價,科學確定了抗震設防標準。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拒不執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單位進行了強制執行和行政處罰。利津縣郭屋村第一批省級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通過驗收。
(四)地震應急救援體系逐步完善。修訂完善市級地震應急預案100餘項,編制市及縣區學校、社區、醫院等重點公共場所地震應急預案500餘項。市政府制定了全市地震應急檢查工作制度,重點組織了中國小校地震應急疏散演練。建立市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實現與省地震應急指揮中心的視頻互通,配備了汽油發電機等應急裝備。依託公安、消防等成立了8支專業地震應急救援隊伍,發展志願者1500人。強化地震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成立了市級地震應急現場工作隊,建立了市級地震應急物資儲備庫,市及各縣區全部配備了衛星電話。規劃建設應急避難場所72處,製作標示牌和應急疏散方案,我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模式被中國地震局授予創新獎。
(五)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紮實開展。建立了防震減災宣傳教育長效機制,積極推進防震減災知識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機關活動,通過報紙書刊、電視網路、科普下鄉、知識講座等形式,積極宣傳防震減災知識,提高社會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建立省級地震科普教育基地1處,省、市級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42所,市及縣區全部開通12322防震減災公益熱線,東營區中山社區被命名為“國家級地震安全示範社區”。
“十一五”期間,我市的防震減災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社會需求相比還存在明顯不足,突出表現在六個方面:一是地震監測和預報預警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地震前兆監測台網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近海海域的地震監控及速報能力仍顯不足。二是城市建築物和生命線工程的抗震性能需進一步增強,農村民居抗震設防有待加強指導和監管。三是縣區地震工作機構和投入機制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四是地震應急救援體系起步晚,不能適應應對大震巨災的要求,應急救援裝備水平、緊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五是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的形式需創新,覆蓋面需進一步擴大。六是資源整合和綜合利用還不充分,防震減災社會動員機制有待完善。
二、“十二五”期間防震減災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奮鬥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防震減災工作的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樹立全面預防觀;堅持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強化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堅持強化基層、打牢基礎,進一步完善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障“黃藍”兩大國家戰略的實施。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防震減災服從並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牢固樹立防震減災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觀念,把防震減災工作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環境。
2.堅持城鄉防震減災統籌協調發展。高度重視城市和重大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加強廣大農村地區的抗震設防監管,努力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3.堅持推進地震科技進步。不斷加大地震科技攻關和科技創新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套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提高地震監測預報、抗震設防、應急救援技術水平,發揮科技在防震減災、科學減災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4.堅持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加強輿論監管,強化引導作用,主動、慎重、科學、有效地進行防震減災宣傳。深入持久地開展地震科普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民眾的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奮鬥目標。“十二五”期間,我市防震減災的奮鬥目標是:夯實防震減災工作基礎,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全面覆蓋,全社會抵禦地震災害的能力進一步提高,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1.提高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新建、改建、擴建一般建設工程全部達到地震小區劃結果或地震區劃圖示示的抗震設防要求。新建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依法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依據評價結果確定並達到抗震設防要求。
2.提高農村民居地震安全保障能力。各縣區建成1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60%以上新建的農村民居和村鎮公用設施採取有效抗震措施。
3.提高地震監測和預報預警能力。各縣區全部建成地震台網和台網中心,地震監測能力達到1.5級,4級以上地震速報時間少於5分鐘。建設全市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鐘內完成地震烈度速報。地震前兆觀測台網密度進一步加大,繼續提升地震群測群防網路運行、管理效率,建設市、縣兩級群測群防隊伍,強化地震群測群防等觀測資料在短臨預報中的套用。
4.提高地震應急處置能力。地震應急預案體系更加健全,地震緊急救援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地震應急救援裝備不斷完善,應對大震巨災的能力得到提高。破壞性地震發生後,15分鐘內啟動地震應急預案,確定回響級別,開展應急行動,迅速了解災情、發布震情災情信息;1小時內迅速組織並派出現場工作隊進行現場工作。
5.提高公眾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中小學生的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達到100%,社會民眾掌握防震減災基本知識和防震避震技能。
6.提高震後救助恢復能力。各縣區至少建成2處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救災物資儲備體系更加完善,震後24小時內災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和安置,3日內地震災區社會秩序基本恢復。
7.提高地震安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地震安全的社會管理從靜態預防型向動態預防型轉變,防震減災組織管理體系和政策體系更加健全。初步建成集信息服務和技術服務為一體的地震安全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實現震情、災情等信息公開發布和地震科學數據共享
三、“十二五”期間防震減災工作重點
 (一)夯實防震減災工作基礎。
1.增強地震監測能力。科學規劃全市地震監測台網、地震前兆台網、完善地震烈度速報系統,構建多學科、高精度、高分辨和實時動態的地震監測網路,獲取更廣、更多、更全面的地震監測信息。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障各級各類地震監測設施建設條件和安全可靠運行。
2.推進地震信息共享。依託市地震台網中心和防震減災信息網路平台,建設地震信息共享系統,提高震情、災情、防災減災等地震科技信息服務能力,為政府防災減災決策、經濟建設、社會公眾、科學研究等提供高質量的信息資源。
3.加強震害防禦基礎性工作。開展新建開發區、高新區及近海海域地震小區劃工作,為城市規劃與建設提供地震安全服務。城市地下活斷層探測與地震小區劃成果得到合理套用,提高地震災害風險決策能力。
4.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研究與套用。加強東營陸地和海域地震活動構造的科學探測與研究,為地震預測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開展地震預測尤其是海域強震預測技術研究,開展地震災害防禦技術研究與套用,為提高建設工程抗震能力提供技術支撐。加強應急救援、防災減災理論和關鍵技術研究,增強地震應急指揮決策成效。開展地質構造探測技術研發、軟土地基抗震新技術開發套用、地震應急能力評價與地震災情回響決策技術研究等項目,促進地震科研和防震減災工作的有機結合,不斷提升科技對防震減災的貢獻率。
(二)增強防震減災公共服務能力。
1.加快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進一步升級改造市級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健全功能。各縣區要建設地震應急基礎資料庫和災情速報系統,建成具備信息報告、應急回響、快速評估、應急指揮、應急新聞宣傳等功能的應急指揮中心,做到應急準備常態化。
2.強化群測群防工作。繼續推進地震巨觀異常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地震知識宣傳網建設,各縣區至少建立2個群測骨幹點,配備地震專業設備,保證數據及時報送。各鄉鎮和遠離主城區的街道辦事處至少建成1個巨觀測報點。建立市縣兩級震前巨觀異常信息測報網。各鄉鎮(街道)確定1名地震災情速報員。依託各縣區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和各鄉鎮(街道)防震減災科普宣傳網點,構築全市防震減災科普教育網。
3.做好社會地震台網建設的指導。推進油田等重大建設工程單位建設專用地震監測台網或者強震動監測設施,探索建立油地資料共享模式。
4.提高農村民居抗震能力。繼續推進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設,組織開展建築工匠培訓,普及建築抗震知識,推廣抗震技術。建立農村民居建築抗震技術諮詢服務體系,加強農村民居地震安全技術服務網路建設,為農民建房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5.推進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管理規範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做好各類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著力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健全預案的備案、督查、評估和演練制度,定期進行地震應急檢查。適時開展地震應急演練,促進各部門、單位的協調配合,全面落實各項地震應急救災措施。縣區全部達到省級地震應急預案管理示範縣標準。
6.加強地震救援隊伍建設與培訓。建立和完善市縣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加大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的投入,加強專業培訓和演練。加強衛生、消防、海事等專業搶險隊伍及聯動機制建設,推進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和救援志願者隊伍建設。建立並完善油地軍校、區域間的救援隊協調和調用機制,充分發揮各類救援力量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
7.切實做好地震應急準備。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健全完善傷員救治、災民安置、疫情防控、工程搶險、氣象保障、次生災害防範等地震應急救援救助體系,確保震後救治及時、救援有力、救助到位。加強交通、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的地震應急保障能力和保通搶修能力建設,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的交通運輸通達、電力供應充足、通信聯絡暢通。加強醫療救援保障能力建設,配齊配全急救設施設備、檢測儀器和常用藥品,確保在震後迅速開展傷員搶救、轉運和治療工作以及疾病預防控制等工作。推進應急避難場所標準化建設,學校、醫院、影劇院、大型商場、大型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要配置緊急救生避險設備。按照布局科學、種類完備、數量合理、調撥迅速的要求建設物資儲備體系,完善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的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8.逐步完善培訓與宣傳體系。紮實推進防震減災知識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的“五進”活動。把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納入各級學校教學計畫,加大宣傳力度。繼續搞好地震科普基地、科普示範學校創建活動,規範示範學校管理。擴大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示範社區試點。開展防震減災示範企業試點。依託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進一步提高農村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新聞媒體要主動配合加強防震減災公益宣傳,開闢專欄,設定專題,普及防震減災知識。(三)努力提高防震減災社會管理水平。
1.全面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進一步完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制度,切實把抗震設防要求管理納入基本建設審批程式,並作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必備內容,嚴格前置把關。按照部門職責,加強對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抗震設計、施工等關鍵環節的審批把關。
2.做好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新建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和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嚴格依法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並依據評價結果嚴格審定抗震設防要求,確保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
3.加強地震次生災害防治。開展病險水庫、重點堤防、地震地質災害和其他地震次生災害源的排查,做好普查登記,落實除險加固和應急搶險搶修等防範措施,確保地震安全。
4.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的原則,完善地震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健全地震事件新聞報導快速反應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做好信息發布、新聞報導工作。
四、“十二五”期間防震減災重點建設項目
 (一)地震信息共享基礎工程。
1.建立地震前兆監測台網。一是加密地震前兆手段,選擇映震能力好的觀測儀器,擴大地震前兆台網覆蓋面,增強對地震異常信息的捕捉能力,重點完成地宮、孤島、建三地震前兆觀測站建設任務。二是完成魯03井、魯23井的升級改造,改善通訊方式,增加前兆觀測測項。三是利用區域水溫、水位、油井地震前兆觀測數據開展地球物理、地震構造等綜合研究,強化對渤海強震區的震情跟蹤。
2.建立地震監測台網中心。一是完成東營區深井測震台建設項目,對市地震測震台網中心軟體系統和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二是建立縣(區)級地震監測台網中心,實現對本地區地震的實時監控。三是建設市、縣區地震信息共享系統。強化市、縣區地震信息節點的套用,提高地震信號傳輸的質量,合理劃分業務套用集群,實現省、市、縣區範圍內信息共享,增強速報能力。
3.完善地震烈度速報系統。完成國家背景場中的東營強震台建設項目,全面實現強震信號實時傳輸,實現中強地震發生後的地震烈度速報功能。
(二)城鄉地震綜合防禦基礎工程。
1.繼續實施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推廣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經驗,每個縣區建1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示範工程,進一步引導廣大農民建設抗震民居,提高廣大農村的地震災害防禦能力。
2.強化防震減災科普宣傳設施。加強地震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培育地震安全示範社區,配備流動宣傳教育設施,加強對廣大農村的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三)地震應急與救援基礎工程。
1.建立地震應急指揮中心。建立地震應急基礎資料庫和地震災害預測評估系統,依託市、縣區地震監測台網中心建立集地震監測、應急值守、應急指揮、視頻會商、信息共享、宣傳教育等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應急指揮中心,實現省、市、縣區視頻互通互聯。
2.建設地震應急物資儲備庫。充實市級地震現場指揮部和地震現場工作裝備,完善應急通訊、應急車輛、應急供電、應急救援等設備設施,加強縣區級地震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
五、“十二五”期間防震減災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
1.依法履行職責。把防震減災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影響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全面落實防震減災目標管理責任制。
2.完善管理機制。按照統一指揮、反應迅速、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強各級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建設,推進油地軍校協調、區域協作、部門聯動,形成有關方面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管理機制。
3.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縣區防震減災工作機構建設,充實工作力量,保證必要的工作條件,切實保障防震減災基層管理責任得到落實。
(二)堅持依法管理,有效實施監管。
1.完善政策體系。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及時出台配備措施和規範性檔案,進一步完善全市防震減災政策體系。
2.加強監督檢查。完善防震減災執法監管體系,充實執法監督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完善防震減災監督檢查工作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多方籌集資金,加大投入力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防震減災需求,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體的穩定增長投入機制,保證地震監測系統正常運轉和防震減災社會管理、宣傳教育等工作的開展,並優先安排防震減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同時,以政府投入帶動社會投入,使全社會防震減災工作的投入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四)推動科技合作,培養科技人才。
1.開展交流合作。建設多部門、多災種、多學科的防震減災研究平台,推動防震減災科技全面發展。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合作”的地震科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強部門、高校和科研機構的合作,推進科技創新。促進國際間的交流,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密切跟蹤地震科技前沿和重點領域。
2.加強人才培養。調整和最佳化人才結構,強化教育培訓,提升科技人員的整體素質。建立科學的人才培養、選拔、使用、評價機制,為防震減災事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加強宣傳教育,構建安全文化。
1.增強安全意識。強化新聞媒體的防震減災公益宣傳,開闢專欄,設定專題,廣泛深入地宣傳防震減災知識,普及防災避險、自救互救及應急處置知識,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
2.動員公眾參與。引導鼓勵社會各界和公眾參與防震減災,培育和發展社會公益組織和志願者團體參與防震減災工作,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配合,人民民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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