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帝汶旅遊簽證

如帶夠1500美元將獲30天有效停留期。 一次入境後停留最長期限為90天。 如果再次入境,須重新辦理簽證。

東帝汶旅遊簽證概述

東帝汶旅遊簽證是東帝汶國家頒發給其他國家打算進入東帝汶進行旅遊的外國籍人士的憑證,來訪目的為旅遊、且簽證有效期及停留期比較短。但是東帝汶尚未對外辦理簽證業務。目前前往東帝汶人員,需辦妥赴印尼或澳大利亞的過境簽證後,持聯程機票赴帝力,在機場辦落地簽證。

入境政策

由於東帝汶民主共和國駐華使館目前尚未展開包括簽發籤證在內的領事業務,為便利中國公民前往東帝汶,該館將簽發一封中英文兩種語言的簽證許可信,中國公民持簽證許可信前往東帝汶後即可獲取相應的落地簽證。 除按兩國合作協定赴東帝汶服務、經向東帝汶主管部門申請並獲內政部批准的外國公民、外交人員及其家屬外,所有入境的外國公民需交納落地簽證費30美元,同時需帶有足夠生活費用方可獲準入境,每天的費用為50美元。機場移民局根據入境者所帶費用給予一定天數的停留期限。如帶夠1500美元將獲30天有效停留期。停留期滿後,須向警察移民部門申請延期。延長60天須交納35美元,同時需有擔保人提供生活擔保。一次入境後停留最長期限為90天。90天后必須離境。如果再次入境,須重新辦理簽證。
東帝汶尚未發行本國貨幣,流通貨幣為美元。首都帝力商業落後,無大型商業設施,全市僅有4-5家小型超市,能買到基本生活用品和食品,但物價昂貴。當地無屠宰場,亦無衛生檢疫,因此無新鮮肉類食品出售,只有從澳大利亞和印尼等運來的冷凍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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