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社團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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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評優考核制度
為了使本次評優工作能夠順利開展,增強學生社團監督的透明度,社團評優制定了評選細則。
一 、評選項目與對象
評選項目:優秀學生社團及優秀社長
評選對象:凡經過審批註冊的合法學生社團均有資格參加評比;
凡符合評比條件的社團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遞交自評材料。自評材料應包括社團章程及其它規章制度、組織機構成員名單、學期工作總結材料(可附圖片、影像資料)、社團指導單位及指導老師推薦意見、社團活動聲像材料等。在規定時間內沒有上交材料的社團取消評優資格。
二、優秀社團評獎標準
1、社團基本要求
(1)機構健全,制度完備,隊伍團結,換屆及時,財務清楚,機構面貌常新。
(2)學期初有計畫,學期中較好地依照計畫組織活動,學期末有完整的總結,活動記錄詳盡、真實。
(3)學年內,未受到社團管理中心的任何處分。
(4)開展校內外活動,主題新穎,內容豐富健康,形式活潑多樣,宣傳工作及時到位。
(5)活動受到廣大師生好評,在校內外影響較大。
(6)顧問與指導教師積極參與該社團活動,與掛靠單位聯繫緊密。
(7)社團管理中心中專屬負責人對該社團評價優秀。
(8)有社團的刊物,按期推出,內容豐富,受到歡迎的可適當加分。
(三)負責人評獎標準
1、負責人品學兼優,組織能力強,民眾基礎好。
2、社團進步顯著,工作成績突出。
3、在其領導下,社團精神面貌好,社團規模不斷擴大。
4、與團委學生會聯繫緊密,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活動計畫總結及時上交審批。
5、對促進社團負責人交流和培訓有突出貢獻。
(四)社團評優的程式
1、根據社團管理中心要求,各社團遞交申報材料。
2、社團管理中心對各社團材料進行細緻評審,組織人員對各社團情況進行核實。
3、社團管理中心組織由社團管理中心成員、社團理事會成員組成的社團評審會,根據各社團情況評出優秀社團以及優秀社長。
5、校團委學生會發布評優結果並予以表彰、獎勵。
(五)獎勵辦法
1、通報表彰;頒發獲獎證書,授予“優秀社團”榮譽稱號。
(六)附則
此社團評優制度的解釋權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學生會社團管理中心所有。
社團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對我院學生社團的監督和管理,營造良好的財務環境,規範財務工作,明確財務流程,維護社團各成員的基本權利,現杭州電子科技大學信息工程學院社團管理中心制定如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 會費收取
(1) 招新前,收取會費的社團必須自備收款收據。
(2) 招新時,收取會費的社團必須給予會員收據憑證,並保留好存根。
(3) 招新後,在一周內,各社團向社團管理中心上交收取會費全額及所有收據存根。同時,公布招新名單,便於會員自行檢查是否有遺漏,有利於保證各社團收取會費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二、 會費管理
收取的會費由各社團財務部長統一管理,並要定期向會員和社管中心公開會費使用情況。
三、 會費使用
(1) 活動策劃書中必須詳細地寫明該次活動所需費用及使用說明。
(2) 各社團財務部長必須詳細地記錄每次活動的收支情況,填好收支憑證,並保管好活動中購買物品的原始憑證。
(3) 若出現透支情況需要第二次收取會費的社團,必須由社長上交一份詳細的說明書,財務部長上交在此之前所有活動的會費使用收支清單和發票。經審核通過,可進行第二次收取會費,否則,以“亂收會費”名義給予通告處理,同時,對社內成員公開。
四、 會費審核
(1) 在社團招新之後一周內,要求各社團向社管中心上交收取會費全額及所有收據存根,經審核後發還各社團。
(2) 社管中心得不定期檢查各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會費使用情況。
(3) 學期末,各社團財務部長必須上交一份本學期會費使用的財務報告,以及所有活動的收支清單和發票,並向會員公開。
(4) 如社團出現透支情況時,必須向社管中心和會員說明情況,不得隱瞞。並自覺上交活動的收支清單及發票。
五、 註銷社團的剩餘會費,由社管財務負責人,社團負責人及會員代表三名對其會費進行處理,以會員利益為主。同時,各社團要上交財務處理報告。
六、 財務管理部分將作為年終社團評優標準之一,出現財務問題的社團取消其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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