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金融辦

(四)牽頭推動地方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工作。 (五)牽頭協調地方性金融穩定工作。 (八)參與組織金融人才培訓和引進工作。

主要職責:(一);研究分析本市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二)負責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溝通協調機制。負責與在杭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和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協調溝通工作;負責指導區、縣(市)金融工作。(三)推動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牽頭推進金融集聚區建設;推動區域金融合作與交流;開展對在杭金融機構的評價激勵和新設立金融機構申請政策兌現的審核工作;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營造優良的金融業發展環境。(四)牽頭推動地方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工作。參與地方金融機構的改制與重組,培育新的本土金融機構,協調推進地方金融機構加強國內外合作;牽頭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申報審核、協調監管和年度評價等工作;指導中心鎮金融體系建設的推進工作。(五)牽頭協調地方性金融穩定工作。研究完善地方性金融維穩協調機制;組織協調本市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參與有關部門取締、打擊非法金融機構、非法金融活動和非法集資工作;配合金融監管部門加強金融監管,督促落實地方金融業風險防範和處置責任。(六)負責指導企業上市工作。組織協調企業上市的培育、推薦、改制和報會工作;協調企業上市審核確認事項的核實工作;指導協調上市公司再融資和資產重組工作;會同證券監管部門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參與對證券類中介機構執業行為的信譽評價工作。(七)牽頭推進地方資本市場建設。負責推動股權投資業發展,指導股權投資集聚區建設;推動高新區企業進入國家“新三板”掛牌交易;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全市產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八)參與組織金融人才培訓和引進工作。參與各類金融人才的政策制訂和組織招引工作;參與金融管理人才的培訓和國際交流工作。(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環城北路318號
郵政編碼:3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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