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期間主要嚴肅查處司法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於2009年3月5日豐向瀋陽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作。
從業經歷
1978年4月至1982年1月在遼寧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
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84年12月至1985年5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副處長、檢察員;
1985年5月至1986年5月任瀋陽市皇姑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下派鍛鍊);
1986年5月至1992年10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副處長;
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處長;
1994年8月至1996年9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處處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1996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96年4月至1998年3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民法專業在職研究生)
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任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正局級);
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任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3年4月任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8年1月經瀋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當選為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須報經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正式任職。
工作回顧
一、2007年主要工作情況
2007年,全市兩級檢察院在市委和上級檢察院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依法監督下,在市政府支持、市政協民主監督及社會各界關心幫助下,按照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檢察工作安排,堅持以服務全市大局、保障瀋陽發展為己任,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檢察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一)依法懲治刑事犯罪,積極營造安定和諧的發展環境
全市兩級檢察院把為瀋陽營造安定和諧的發展環境作為首要任務,依
法懲治刑事犯罪,適時介入重大、有影響刑事案件的偵查活動,對嚴重危害我市社會治安、經濟發展的刑事犯罪,加大打擊力度。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345人,提起公訴10905人。其中,批准逮捕殺人、搶劫、爆炸、綁架、毒品犯罪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377人,提起公訴1533人;批准逮捕詐欺、生產銷售偽劣商品、侵犯智慧財產權等嚴重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嫌疑人400人,提起公訴469人。依法起訴了犯罪數額達數十億元的李敬華等人票據詐欺、金融憑證詐欺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維護了社會治安秩序,保障了經濟發展。
深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規範被告人認罪案件簡化審理,開展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試點。對主觀惡性較小、情節輕微的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的初犯、偶犯和過失犯,堅持區別對待,當寬則寬。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794人。對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較小的,依法不起訴394人,努力減少社會對抗,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從維護穩定大局出發,積極做好涉檢上訪處理工作。全市兩級檢察院正副檢察長接待來訪690人次,批辦案件411件,已辦結316件。嚴格落實首辦責任制、責任倒查制,強化內外部協調配合,依法解決民眾合理訴求,化解矛盾,息訴息訪。
(二)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努力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
落實中央反腐敗工作部署,標本兼治、懲防並舉,不斷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深入開展查辦和預防“民生工程”領域職務犯罪、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等專項行動,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165件189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132件155人,瀆職侵權案件33件34人。預防職務犯罪立項252件。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96億元。
依法懲治職務犯罪。積極推進偵查一體化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市檢察院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職能作用,在嚴格辦案程式,規範偵查行為,提高辦案質量,確保辦案安全基礎上,集中力量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依法查辦貪污、挪用、私分社保、棚戶區改造、低保等專項資金,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專項資金重大損失等發生在民眾身邊、損害民眾利益、社會影響惡劣的“民生工程”領域職務犯罪案件48件52人;依法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41件46人;依法查辦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和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57件66人。全年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數額超過5萬元、挪用公款犯罪數額超過10萬元,濫用職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50萬元、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等大案75件90人;副處級以上幹部犯罪的要案34件36人。
積極預防職務犯罪。一是健全預防網路。與市國資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在市國資委系統企業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加強聯繫配合的實施意見》,強化系統和行業預防。二是抓實以“工程質量優質、資金使用安全、幹部廉潔優秀”為主題的專項預防。利用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對捷運一、二號線等工程近55.4億元的招投標項目實施專項預防,保障了重點工程順利進行。三是深化個案預防。剖析民生領域貪污、挪用社保基金犯罪,重大工程項目領域受賄犯罪等典型案件,幫助發案單位完善了相關制度。四是開展專題調研。對全市招投標領域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提出了預防對策,調查報告被省、市有關部門採用。五是強化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教育。與市紀委聯合開展警示教育,籌建了預防職務犯罪網站,到部分市直機關、執法執紀部門和農村鄉鎮開展預防巡講,受教育人數達24000人,收到良好社會效果。
(三)依法強化訴訟監督,切實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強化立案監督和偵查監督。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監督立案100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依法追加逮捕138人、追加起訴229人,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如:在審查起訴張振起等人涉嫌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犯罪案件過程中,追訴了同案犯李忠新,使其被判處無期徒刑。對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和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准逮捕973人、不起訴59人;依法糾正違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等違法行為106件,保障了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加強審判監督工作。全市兩級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2991件,在庭審中依法履行監督職責。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強化業務指導,對抗訴案件開展有針對性的複查,不斷提高抗訴案件質量和抗訴出庭水平。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依法支持抗訴6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13件,提請省檢察院抗訴32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3件,促進了審判公正。
推進刑罰執行監督。開展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專項行動,核查監外執行罪犯4122人,監督通緝脫管、漏管罪犯49人。對減刑、假釋、保外就醫開展同步監督,建議法院調整減刑幅度15人,撤銷減刑60人,糾正不當保外就醫3人。立案查辦玩忽職守、虐待被監管人等職務犯罪案件3件3人。在全市看守所實施了《關於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禁止一人提審的若干規定》,完善超期羈押預警機制,加強對監管場所在押人員財政專項撥款使用的監督,維護了監管秩序和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
(四)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努力造就素質過硬的檢察隊伍
堅持抓班子帶隊伍,牢牢把握思想作風、管理機制和業務能力等關鍵環節,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一是推進領導班子建設。市檢察院領導班子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提倡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的工作作風。在發揮表率作用的同時,加大對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的協管力度,帶動了全市檢察工作協調發展。二是推進思想政治建設。積極開展黨的十七大精神學習活動,狠抓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榮辱觀教育,深化檢察文化建設,組織瀋陽市第三屆“十佳檢察官”事跡巡講,進一步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意識。三是推進管理機制建設。完善檢務督察制度,認真開展對規章制度落實等情況的檢查、整改,保證了各項管理機制有效運行。四是推進紀律作風建設。明確管理責任,強化警示教育,積極運用正反面典型增強幹警的拒腐防變意識,有效減少了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五是推進職業素質建設。
實施人才興檢戰略,招錄幹警105名,充實了辦案力量。開展學習型檢察機關創建和崗位練兵活動,組織專業培訓1060人次,幹警的職業能力不斷增強。六是推進基礎保障建設。爭取各方面支持,落實中央和我市關於完善檢察工作保障機制的政策,加強軟硬體建設。市檢察院綜合業務樓按時投入使用,11個基層檢察院通過改造和新建達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辦案和技術用房建設標準,促進了辦案方式的轉變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五)自覺接受黨的領導,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全市兩級檢察院始終自覺將檢察工作置於黨的領導、人大的依法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一是自覺接受黨的領導。認真落實市委各項工作要求,及時向黨委報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事項,確保檢察工作服務於瀋陽工作大局。二是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監督。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 ,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了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接辦市人大常委會督辦案件8件,已全部辦結。邀請市人大代表視察、座談、參加檢察機關重大活動200餘人次,認真聽取、採納代表的意見和建議,促進了檢察工作的健康發展。三是真誠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邀請市政協委員視察和參加重大活動,主動向市政協通報工作。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在各主流媒體播發有關檢察工作的新聞稿件765件,廣泛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民眾監督。四是認真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全市兩級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中,不服逮捕決定和擬作撤案、不起訴處理等三類職務犯罪案件共40件,全部接受了人民監督員的評議監督,有力推動了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進程。
對照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確定的檢察工作任務,我們清醒地看到,檢察工作還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法律監督仍需進一步強化,少數檢察幹警還存在重辦案輕監督的傾向。雖然著力強化立案監督和審判監督工作,但監督方法、手段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執法規範化建設發展不平衡,個別單位和幹警執行規章制度不力,執法不嚴格、不規範的問題仍有發生。三是隊伍的教育和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個別檢察人員業務能力不完全適應工作要求,特權思想仍未根除,執法不文明甚至違法違紀的情況仍有發生。四是面對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一些基層檢察院裝備和經費短缺,專門人才匱乏的問題仍然存在。對這些問題,我們要進一步採取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二、五年來檢察工作的簡要回顧和主要體會
市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的五年,是瀋陽檢察事業不斷成熟、進步的五年。全市兩級檢察院認真落實市人大關於檢察工作的各項安排,檢察職能充分體現,執法行為更加規範,隊伍素質明顯提高,開創了檢察工作新局面。一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立足我市檢察工作實際,確立了以“一切依法辦”為工作方針,以“無違紀、無錯案、無重大責任事故、無涉檢有理上訪”為檢驗工作的標準,以“創一流檢察隊伍、創一流檢察工作質量和效率、創一流檢察工作保障”為目標的工作思路,為全市檢察工作的健康發展奠定了思想基礎。二是依法履行檢察職責,加大法律監督力度,規範執法行為。懲治刑事犯罪、查辦職務犯罪和訴訟監督成效顯著,辦案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大力清理涉檢上訪案件,一批長期困擾全市兩級檢察院的歷史遺留問題得到妥善處理。三是構建社會化職務犯罪預防網路,圍繞我市重點工程和建設項目開展同步預防,加大預防宣傳教育力度,促進了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四是強化隊伍建設,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狠抓紀律作風和專業化建設,注重檢察文化和基礎保障建設,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不斷增強。湧現出市級以上先進集體233個、先進個人692人。其中,全國檢察系統先進集體8個、先進個人9人,省、市勞動模範14人。回顧五年來的歷程,我們的主要體會是:
(一)必須堅持實事求是,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只有堅持實事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結合瀋陽檢察工作實際,才能確立正確的工作方針。“一切依法辦”這個內涵豐富、簡明扼要的工作方針,正是以實事求是為思想基礎的。其關鍵在於“一切”,難點也在於“一切”。實踐證明,這一方針將隊伍的執法觀念、執法行為全部規範在嚴格執法“不逾矩”的鐵律內,實現了檢察工作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必須堅持緊密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找準為大局服務的立足點。檢察機關服務大局,必須以法律監督職能為立足點,以依法履行檢察職責為根本。既要防止脫離檢察工作空談服務,也要避免單純業務觀點。我們制定了《瀋陽市檢察機關為“東北振興,瀋陽先行”提供法律保障的若干意見》,緊密圍繞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行檢察職責,為瀋陽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發展環境,實現了服從黨的領導與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統一,提高檢察工作水平與服務大局的統一,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三)必須堅持自覺接受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人大、政協和社會
各界的監督,是檢察工作不斷完善的重要動力。我們牢記一切權力來自人民,積極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主動拓寬接受監督的渠道,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監督,認真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廣泛而真誠地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促進了全市檢察工作整體水平的不斷提高。
(四)必須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是檢察工作主題,檢察機關只有不斷提高監督能力和實效,才能完成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使命。我們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不斷拓寬法律監督視野,堅持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實體法與程式法並重,加大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行為的監督糾正力度,強化人權保護,法律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效果有了新提高。
(五)必須堅持從嚴治檢,強化隊伍紀律作風建設。檢察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事關檢察權的公正行使,須臾不可放鬆。我們從領導幹部帶頭勤政廉政,在隊伍中樹立正氣做起,制定實施了《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日常行為守則》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規範幹警行為模式,嚴抓嚴管不放鬆。同時,開展檢察文化創建,最佳化機關人文環境,增強幹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團隊精神,使全市檢察隊伍的紀律作風得到有效強化。
(六)必須堅持以班子建設為重點,帶動基層檢察院建設全面發展。抓基層檢察院建設必須抓住班子建設這個龍頭。只有敢抓敢管,著力增強班子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才能迅速解決基層檢察隊伍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我們制定了《加強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建設的幾點意見》,加大協管力度,與地方黨委共同選好配強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使全市檢察工作局面煥然一新。
五年來,市委的正確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監督,市政府、市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為檢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不竭動力。
工作成績
2009年瀋陽市檢察院將嚴肅查處司法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
重點監督捷運11.32億招投標活動
2009年3月5日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豐向瀋陽市十四屆人大二
次會議作《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李豐公布一系列數字,2008年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數額超過5萬元、挪用公款犯罪數額超過10萬元,濫用職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50萬元、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等大案106件136人,副處級以上幹部犯罪的要案43件51人。
同時,兩級檢察院還對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從寬處理。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26人,對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較小的依法不起訴388人。
在對審判的監督方面,2008年瀋陽市兩級檢察院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依法支持抗訴4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依法抗訴17件,提請省檢察院抗訴23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3件,促進了公正審判。
值得關注的是,2008年在捷運等重點建設工程方面予以了重點監督,派專人同步參與了捷運一、二號線及延伸車站裝修等總計11.32億元的招投標活動。
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增強人民民眾安全感
在談到工作不足時,李豐首先提到了少數檢察人員仍存在重辦案、重配合、輕監督的問題。檢察院的重大責任事故介入調查機制還需完善。
談及2009年的工作安排,2009年瀋陽將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決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以及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增強人民民眾的安全感。
同時,瀋陽市檢察院還將繼續依法查辦發生在黨政機關和幹部中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深入查辦國有企業兼併重組過程中的職務犯罪案件。注重查辦發生在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征地拆遷、醫療衛生、教育等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嚴查司法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
工作總結
2009年3月5日上午,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豐在瀋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作瀋陽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08年,檢察院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數額超過5萬元、挪用公款犯罪數額超過10萬元、濫用職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50萬元、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等大案106件136人;副處級以上幹部犯罪的要案43件51人。
瀋陽市兩級檢察院還深入開展了查辦民生領域職務犯罪,商業賄賂犯罪,涉農職務犯罪,危害能源資源、生態環境職務犯罪等專項行動,不斷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
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207件255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51件197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6件58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338萬元。
2009年,瀋陽市兩級檢察院還將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深入查辦國有企業兼併重組過程中的職務犯罪案件。加大對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