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發現問題
2014年,十八大後中央巡視組首次巡視遼寧以及遼寧隨後發布的巡視整改報告中,指出遼寧“幹部任用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較為突出”,要求省委吸取換屆選舉工作的教訓,堅決查處拉票賄選,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014年10月,遼寧曬出巡視整改報告中稱,全省排查出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和拉票賄選等問題線索572件,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重點對在2013年1月省人代會選舉全國人大代表中違反換屆選舉工作紀律等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自查”。
巡視
2016年2月,十八屆中央巡視首次殺出“回馬槍”,首次進行巡視“回頭看”的四省之一就有遼寧。遼寧省委在巡視“回頭看”整改報告中坦承,“遼寧的政治生態已遭到嚴重破壞,有些問題積弊較深,徹底扭轉仍需時日”。該份報告顯示,遼寧的拉票賄選不僅涉及省委、省人大等部分高層領導,還蔓延到省發改委、省法院等部門,及大連、鞍山、朝陽等重要地市。遼寧省委在報告中稱,要求省發改委、省法院和大連、鞍山、朝陽等市著力對拉票賄選等問題舉一反三,堅決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回頭看”巡視組進駐遼寧後,多個地市領導落馬。對於遼寧系列賄選案,中央和遼寧已成立特偵組調查數月,該省有多名中管幹部涉及其中。
整改情況
2016年9月13日,臨時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讓遼寧賄選案正式進入公眾視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要求,在嚴肅查處的同時,必須高度警醒、吸取教訓、引為鏡鑒。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遼寧省人大選舉產生的部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的報告,確定45名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成立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籌備組的決定,決定成立籌備組,負責籌備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的相關事宜。籌備組是代行省人大常委會部分法定職權的臨時性機構。
2016年8月28日和9月1日,遼寧省委兩次召開常委(擴大)會議。會上,省委常委和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黨組負責同志分別圍繞遼寧拉票賄選案,講認識、談體會,找差距、說教訓。9月3日,遼寧省委召開遼寧拉票賄選案查處有關情況通報會。9月7日,省委再次召開專題通報會,向老領導老同志通報遼寧拉票賄選案查處有關情況。9月14日,遼寧省委中心組(擴大)舉行專題學習會議,表示要深刻吸取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沉痛教訓,舉一反三、認真整改。3天后,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籌備組第一次會議在瀋陽舉行,會議要求做好對代表的警示教育,讓全體代表深刻認識遼寧拉票賄選案帶來的惡劣影響和嚴重危害。9月19日,遼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選舉工作會議上,遼寧省委書記李希再次表態,“深刻吸取遼寧拉票賄選案慘痛教訓、淨化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2016年9月20日,遼寧召開全省警示教育大會,深刻反思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沉痛教訓,對全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進行全面安排部署。據《遼寧日報》報導,這次會議是遼寧近年來召開的層次最高、規模最大的一次重要會議。此後,遼寧省全省範圍內開始陸續召開關於深刻汲取遼寧拉票賄選案沉痛教訓專題民主生活會或警示教育會,最近一次是遼寧省政協黨組11月2日舉行“深刻吸取遼寧拉票賄選案沉痛教訓”專題民主生活會。
2016年11月1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大會舉行了兩次全體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選舉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和通過省第十二屆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辦法。第二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了31名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通過了84名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完成了補選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和補充省人大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務。此次大會強調,“要用實際行動肅清拉票賄選案的惡劣影響”。
至此,無法履行職責的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才恢復正常。
案件宣判
3月28日至30日,瀋陽、鞍山、撫順15個基層法院分別對遼寧41名涉拉票賄選人員作出一審宣判。審理法院綜合考慮各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以及悔罪表現等因素,對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高寶玉等41名被告人分別以破壞選舉罪、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等刑罰。
經審理查明,高寶玉等41名被告人在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前和會議期間,為當選全國人大代表,以賄賂的方式給出席會議的多名省人大代表送錢送物。2016年9月1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確定上述被告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當選無效。審理法院認為,高寶玉等41名被告人在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時,以賄賂的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情節嚴重,構成破壞選舉罪,其中,高寶玉等9名被告人還涉貪污、受賄、行賄犯罪,應予依法懲處。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審理法院嚴格依照法定程式,對案件事實、證據以及適用法律嚴格把關,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民眾旁聽了庭審。
涉案人員
主要官員
王珉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
王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王珉開除黨籍的處分。
蘇宏章 (遼寧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
蘇宏章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組織原則,在民主推薦、選舉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對抗組織審查。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蘇宏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王陽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陽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違背組織原則,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對抗組織審查;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鄭玉焯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鄭玉焯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索要財物,搞拉票賄選,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搞拉票賄選問題涉嫌破壞選舉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鄭玉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冮瑞 (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6年9月18日,冮瑞辭去遼寧省人大代表職務。
李峰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
阜新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李峰的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魏小鵬 (復旦大學原黨委書記)
2016年10月12日,中組部負責同志在復旦大學宣布,免去魏小鵬復旦大學黨委書記職務。
李文科(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2017年2月28日,據中紀委官網訊息,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文科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劉強 (遼寧省原副省長)
2017年11月23日,據中紀委官網訊息,遼寧省副省長劉強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其他人員
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統計,2016年以來,截至11月2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的遼寧省“落馬”中管及省管幹部(省管幹部通常是指在地方任職的廳局級幹部),就達到16名。這一數字在同期全國31個省份中排名第二,其中河南省以21名的數量居首位。
遼寧省委在巡視“回頭看”整改報告中重新梳理了張家成(曾任遼寧省司法廳廳長、省人大常委)、張小普(曾任遼寧省發改委副主任)等案件中的行賄買官人員。
“回頭看”巡視組進駐遼寧後,多個地市領導落馬,包括瀋陽兩位副市長楊亞洲、祁鳴,鐵嶺市委原書記吳野松等。祁鳴和吳野松都是在2016年8月17日這一天被宣布調查,兩人被曝均涉賄選。
全國人大代表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遼寧省人大選舉產生的部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的報告,確定45名全國人大代表因拉票賄選當選無效。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以下45名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於洪、王文良、王占柱、王守彬、王寶軍、王春成、方威、包紫臣、曲寶學、朱景利、劉雲文、劉芝旭、劉清蓮(女)、劉福祥、齊牧、孫壽寬、李玉環(女)、李東齊、李海陽、楊敏(女)、何著勝、冷勝軍、宋樹新、張文成、張玉坤(女)、張占宇、張國軍、張素榮(女)、張振勇、張曉芳(女)、張鐵漢、金占忠、柳長慶、姜秀雲(女)、姚庭財、耿洪臣、高寶玉、郭光華、常薇(女)、韓有波、惠凱、謝文彥、譚文華、燕福龍、魏立東。
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選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代表的,其當選無效。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經審查認為,這45名全國人大代表違反選舉法的有關規定,以違法行為當選,應當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其當選無效。
遼寧省
2016年9月17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發布公告稱,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全國人大代表過程中,有45名當選的全國人大代表拉票賄選,有523名遼寧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
日前,瀋陽等14個市人大常委會和有關選舉單位決定接受涉案的丁坤等452人辭去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阜新市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 李峰的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其他涉案代表有的已經在此前辭去代表職務,有的已調離本行政區,代表資格已經終止。鐵嶺市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吳野松辭去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以上454名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資格終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其中108人的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職務、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職務相應終止。
截至目前(2016年9月17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147人。
452名辭去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人員名單如下(按姓名筆畫排列):
丁坤、丁奇、刁紹長、於上、於鳳琴(女)、於利、於澤國、於建秋、於洪萍(女)、於洪儒、於祥苓(女)、於萍(女)、於朝旭、於景波、弋忠福、門泉東、馬力(女)、馬玉懷、馬玉學、馬國君、馬金田、馬虹(女)、馬曉紅(女)、馬祥圖、馬溫元、馬巍(女)、王一兵、王子龍、王心智、王玉文、王玉華(女)、王丙鐸、王東秀(女)、王立才、王立軍、王永生、王傳林、王江艷(女)、 王陽、王志偉、王志敏(女)、王秀傑(女)、王秉傑、王建民、王春生、王珍玖、王硯、王劍穎(女)、王憲珍(女)、王冠儒、王勇、王振山、王莉(女)、王曉明(女)、王恩來、王峰、王鐵成、王彬、王躍、王維、 王瓊、王景蘭(女)、王景斌、王瑞珅、王德寬、王潛、王燕(女)、王耀婕(女)、牛小妹(女)、毛正新、毛雨、仇申燕(女)、文立(女)、方穎(女)、尹麗萍(女)、尹菘勵(女)、尹淑君(女)、艾江山、艾洪德、石少岩、石守成、盧東、盧秉宇、盧曉寰(女)、田中華(女)、田剛、田興東、田若南(女)、田春來、田洪山、田野、田福泉、田瑤(女)、田德營、付玉祥、付靜(女)、白日霞(女)、白寶仁、白艷傑(女)、白海、叢日興、叢紅、包鳳林、包玉明、 冮瑞、馮雲廷、馮守權、馮韌、馮英(女)、馮殿輝、司貴成、邢凱、邢貴和、邢恩國、吉化春、朴成太、畢國軍、曲仁田、曲寶麗(女)、曲奎萍(女)、曲道奎、曲靜(女)、呂文軍、呂成彬、朱明偉、朱金鳳(女)、 朱紹毅、朱海泉、朱喜錄、喬尚澤、 仲躋權、任國成、任雅芹(女)、莊久榮、莊麗紅(女)、劉萬更、劉義、劉長海、劉永明、劉慶山、劉宇聯(女)、劉軍、劉志強、劉芳(女)、劉英傑、劉英福、劉國權、劉明國、劉建君、劉建美(女)、劉春田、劉春成、劉垠、劉相存、劉彥(女)、劉桂香(女)、劉曉東(女)、劉曉華、劉愛民、劉雪艷(女)、劉淑娟(女)、劉喜昌、劉雁、劉輝、劉晶(女)、劉景賀、劉鵬程、齊鳳林、齊繼慧、 閆豐、關廣生、關英、關海春、關錫友、關霞(女)、湯衛東、湯玉寶、湯敏、許文斌、阮崑崙、孫義波、孫仍海、孫公權、孫玉祥、孫冬雨、(女)孫立德、孫全金、孫忠鐵、孫經龍、孫春山、孫榮祥、孫桂真(女)、孫萍(女)、孫雪(女)、孫強、嚴學琴(女)、杜啟發、李三喜、李長江、李長青、李長順、李長濤、李文東、李文君、李東、李剛、李華(女)、李會永、李軍、李紅(女)、李志偉、李志強、李麗嘉(女)、李秀君(女)、李秀榮(女)、李秀娟(女)、李秀梅(女)、李汪洋、李宏偉、李英軍、李林、李傑、李卓然(女)、李明(女)、李明亮、李佳音(女)、李春穎、李桂芬(女)、李曉光、李曉傑、李海軍、李萍(女,瀋陽)、李萍(女,大連)、李淑娟(女)、李緒清(女)、李維龍、李景陽、李景波、李騫、李靜、李德賢、楊立憲、楊永發、楊關林、楊宇(女)、楊秀蘭(女)、楊凱、楊寶瑞、楊保和、楊冠興、楊曉光、楊清明、楊路、楊穎(女)、肖坤(女)、吳麗華(女)、吳岩、吳學仁、邱雲飛、何忠華、何憲恕、鄒英(女)、辛明、汪向臣、汪景潔(女)、沈宗坤(女)、沈琳(女)、宋慶華、宋連峻、宋秀霞(女)、 宋寶華、宋曉波(女)、宋鐵銘、初慶華、張久富、張文英、張玉文、張玉珠、張世棟、張東、張代富、張慶民、張軍、張志軍、張志煥、張克勇、張國臣、張明焱(女)、張岩(女)、張樹海、張威(女)、張艷春(女)、張根鳳(女)、張晨、張智海、張謙煜、張德輝、陳化民、陳波(女)、陳春生、陳曉剛、陳曉琨、陳鐵、武佳、林華(女)、林波、林強、尚書志、羅力彥(女)、羅軍、羅英波、羅振波、羅雪(女)、岳連俊、金竹花(女)、金春明、金曉黎、周忠武、周建華、周斌、周新宇、龐洪波、鄭雲江、鄭繼宇、單青、屈連春、孟凡有、孟志萍(女)、孟凌斌、趙廣利、 趙長義、趙世齡、趙冬艷(女)、趙立(女)、趙立君、趙成明、趙光偉、趙純義、趙雨竹、趙明珠(女)、趙忠國、趙寶貴、趙穎(女)、榮鳳成、胡昌禮、胡波(女)、胡崇煒、胡敏(女)、鹹金奎、段興波、禹敬華、侯文、侯桂榮(女)、姜鳳羽、姜克軍、姜岩(女)、姜艷(女)、姜艷秋(女)、姜德學、婁天彥、婁彥莉(女)、洛波(女)、宮正(女)、宮正奇、宮偉、姚立強、姚明偉、秦沂應(女)、班允強、袁立、聶品、聶洪升、賈曉光、夏玲玲(女)、顧宏偉、顧春明、錢勝業、錢勇、倪會娟(女)、倪金飛、徐鳳明(女)、徐世昌、徐光、徐國瑞、徐岩(女)、徐鐵南、高士波、高陽、高德威、高德順、郭永新、郭興文、郭志君、郭明順、唐寧、唐聯眾、海景春、黃堅、黃素華(女)、曹文玲(女)、曹愛華(女)、盛常順、唱友義、崔慶玉、崔茂森、康巧玲(女)、康寶華、康冠華、閻生、閻秉哲、閻曉輝、閻家民、梁衛東、梁峰、寇有國、宿成祿、彭益民、董世安、董立群(女)董事、董親學、董理、蔣欣(女)、韓東立、韓克釗、韓秀傑(女)、韓國賀、韓學明、韓春軍、韓清、景希強、喻國偉、程飛(女)、程偉、程麗傑(女)、鮑振東、竇明洋、褚金奎、裴宏斌、管利彬、樊大成、潘一山、潘公明、潘成勝、潘濤、薛來義、霍雲俠(女)、霍起、 魏小鵬、魏景祥、瞿新奎、籍貴山。
各方表態
十二屆人大
遼寧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挑戰,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挑戰,是對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的挑戰,觸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和中國共產黨執政底線。依紀依法徹查和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維護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和尊嚴,維護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權威和尊嚴。
張德江說,民主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從今年開始,各級人大將陸續迎來新一輪換屆選舉,要認真反思總結遼寧拉票賄選案、衡陽破壞選舉案的深刻教訓,絕不允許把權錢交易那一套帶到選舉中來,絕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破壞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要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特別是代表選舉工作的領導,依法做好選舉組織工作,嚴明紀律、嚴格執法,堅決打擊、果斷查處不正之風和拉票賄選等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絕不姑息遷就、絕不法外開恩,確保換屆選舉風清氣正。
遼寧省
遼寧召開全省警示教育大會 深刻反思拉票賄選案教訓
本報訊 記者劉立綱報導 以案為鑑、警鐘長鳴,痛定思痛、舉一反三,激濁揚清、正本清源。(2016年)9月20日,全省警示教育大會在瀋陽召開。會議認真總結、深刻反思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沉痛教訓,對全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進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希出席會議並講話,省委副書記、省長陳求發主持會議,省政協主席夏德仁出席會議。省委副書記曾維出席會議。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陳小江傳達中央有關精神。
這次會議是遼寧近年來召開的層次最高、規模最大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開了兩個多小時。會議以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召開。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領導班子中的黨員負責同志,省法院院長、省檢察院檢察長,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單位領導班子中的黨員負責同志,省屬高校、大型企業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共600餘人在主會場出席會議。各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中的黨員負責同志,法檢兩長,以及市縣所屬部門領導班子中的黨員負責同志,共3000餘人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李希在講話中指出,遼寧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挑戰,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挑戰,是對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的挑戰,觸碰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和中國共產黨執政底線。特別是王珉、蘇宏章、王陽、鄭玉焯等人的所作所為,嚴重喪失黨性原則,完全背離黨的宗旨,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巨大損失,嚴重影響了遼寧的政治生態和對外形象。案件性質嚴重、觸目驚心,令人警醒、發人深思,對遼寧政治生態和從政環境的嚴重破壞不可低估,對遼寧經濟社會發展和幹部隊伍建設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對全省廣大幹部民眾心理上的衝擊和傷害不可低估。
李希指出,依紀依法徹查和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維護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權威和尊嚴,維護了黨紀國法的權威和尊嚴,深得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民眾的擁護和支持。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高度警醒、引以為戒,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用最堅決的態度同一切弱化黨的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行為作鬥爭,用最堅決的態度淨化和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以此為契機,堅定信心、振奮精神,敢於擔當、勇於作為,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匯聚力量,紮實推動遼寧老工業基地早日重振雄風,決不辜負黨中央的關懷和重託,決不辜負全省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李希強調,要深刻反思遼寧拉票賄選案造成的嚴重危害,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徹底肅清案件帶來的不良影響。一是要堅決維護中央權威,確保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不移地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中央提倡的堅決回響,中央要求的堅決照辦,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確保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在遼寧落地生根見效。二是要堅決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要牢固樹立不管黨治黨就是嚴重失職的觀念,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的政績、必須擔當的職責,敢抓敢管、動真碰硬,推動責任層層落實、壓力層層傳導,使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三是要堅決落實好乾部標準,確保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20字”好乾部標準和“忠誠乾淨擔當”“三嚴三實”“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要求,把正確用人導向鮮明地亮出來、立起來、嚴起來,堅決讓亂作為、不作為的人坐不穩,讓忽悠的人沒前途,讓跑官要官的沒市場,讓買官賣官的受到嚴肅查處。堅持從嚴選拔和管理監督幹部,以鐵的紀律抵禦和剷除滋生“圈子文化”和拉幫結派問題的土壤和環境。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堅決割斷不健康的人情裙帶,剔除利益互換的腐敗毒瘤。四是要堅決把紀律挺在前面,確保依規依紀依法用權。始終牢記沒有紀律和法律之外的權力,提高警惕、慎用權力,把對紀律、法律的敬畏轉化為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堅持用黨的六項紀律衡量黨員幹部的行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發現苗頭傾向及時提醒,觸碰底線及時糾正。抓住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重要領域、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強化立規矩、建制度,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堅持原則、公私分明,正確對待親情,嚴格管理身邊工作人員,打好預防針、增強免疫力。五是要堅決強化黨內監督,確保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突出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使黨內監督真正嚴起來、實起來。堅持、完善、落實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充分調動起來。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使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細化為各級黨組織的具體責任,轉化為各級黨員領導幹部的擔當行動。
李希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通過警示教育進一步激勵引導全省廣大黨員幹部繃緊紀律這根弦,提振精氣神,激發正能量,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更加積極的態度、更加務實的作風,帶著感情、帶著責任,紮實做好當前各項重點工作。一是要深入開展警示教育。各級黨組織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通過召開警示教育大會、專題學習整改和舉辦學習班等多種形式,讓廣大黨員幹部把黨的紀律和規矩真正立起來、挺起來、嚴起來,真正喚起黨章意識、黨的意識、宗旨意識、紀律意識,切實做到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組織召開高質量的專題民主生活會,每名黨員幹部都要把自己擺進去,聯繫個人思想、工作、作風和生活實際,認真查擺分析,通過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不斷提升思想覺悟和思想境界。二是要切實做好省市黨委換屆工作。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換屆工作全過程,強化責任擔當,嚴明紀律規矩,對各種各樣的不正之風堅持“零容忍”,確保換屆風清氣正。三是要把對案件的反思剖析和警示教育,作為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以王珉、蘇宏章、王陽、鄭玉焯等反面典型為鏡鑒,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真正受到一次刻骨銘心的思想洗禮、黨性鍛鍊和法紀教育。四是要把開展警示教育同巡視“回頭看”整改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堅持目標不變,尺度不松,力度不減,確保實現整改問題要見底、長效機制要建立、政治生態要改善的目標。五是要著力抓好安全生產、社會治安、信訪穩定等工作,確保全省社會大局穩定。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切實防止不實信息和謠言傳播蔓延。六是要深入貫徹五大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四個著力”要求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埋頭苦幹、紮實工作,推動遼寧振興發展不斷取得新成效。
據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查處遼寧拉票賄選案的決策部署,近期,省委多次召開會議傳達中央有關精神,貫徹落實有關要求。(2016年)8月28日和9月1日,省委兩次召開常委(擴大)會議。會上,省委常委和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黨組負責同志分別聯繫各自的思想、工作、作風和生活實際,圍繞遼寧拉票賄選案,講認識、談體會,找差距、說教訓。9月3日,省委召開遼寧拉票賄選案查處有關情況通報會,各市和省直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9月7日,省委再次召開專題通報會,向老領導老同志通報遼寧拉票賄選案查處有關情況。9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閉幕後,當晚省委召開省委書記專題會議,9月14日省委召開常委會會議,深入學習領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報告和決定,研究部署貫徹落實意見。與此同時,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黨組和省法院、省檢察院黨組,以及各市市委、省直各單位黨委(黨組),縣處級以上單位黨委(黨組)也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傳達學習。通過自上而下的深入學習思考、舉一反三,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進一步統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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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
對賄選窩案就該絕對“零容忍”
遼寧賄選窩案,又有涉案“老虎”被雙開。據中紀委通報,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玉焯因涉嫌拉票賄選、索要財物,已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而鄭玉焯也成為繼原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陽、遼寧省政法委書記蘇宏章後,遼寧第三個被通報“拉票賄選”的副部級高官。
在國家發改委印發《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再提振興東北經濟的當口,遼寧系列賄選案,也正聚攏無數人的眼球。本質上,中央嚴查遼寧賄選窩案,也能“澄清萬里埃”,塑造清明的政治生態與施政氣候,進而為經濟發展營造更健康的外部氛圍。
要知道,拉票賄選、買官鬻爵,向來是大忌中的大忌:這既敗壞了黨風政紀,損害幹部選任機制的公信力,也會影響黨政系統組織紀律的嚴明度,在用人層面傷公共治理體系的“筋”動“政治生態”的骨。而比起之前衡陽、南充,遼寧賄選涉及的官員層級更高,波及的是省一級的選舉,其危害程度或許也更嚴重。
得看到,遼寧賄選亂局有跡可循,它呈現出了某種系統性的特徵:中央第一輪巡視組的巡視反饋中,就曾專門提到,當地“在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政治敏銳性不夠強,對選舉中組織工作紀律出現的問題重視不夠;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選任幹部溝通醞釀不夠充分,幹部任用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較為突出。”這直指選舉舞弊、賄選等現象的嚴重。
這是個伏脈,也成為當地官場地震的震源——2016年2月,遼寧就成為首批中紀委“回頭看”的省份。而這輪“回頭看”,也循著“選舉中拉票跑要”的線索循跡深入、一查到底。今年三四月間,遼寧省兩名副省級官員及省委原書記王珉先後被查,他們無一例外都涉嫌在遼寧“拉票賄選”;除了這些“老虎”,包括已落馬的盤錦市政協原副主席劉鐵鷹、瀋陽市政府原副市長祁鳴、鐵嶺市委原書記吳野松等廳官,也都被指與賄選有關。
如今鄭玉焯因涉嫌賄選被“雙開”,也意味著對當地賄選窩案的打擊力度和廣度,在朝著“全覆蓋、零容忍、無盲區”的方向加碼。
本質上,賄選之惡,還在於它常伴有的沆瀣一氣的“腐敗同盟”結構與惡性循環的為惡特徵,拉幫結派、違規用人甚至唯親,都是其衍生亂象。從以往的案例來看,賄選案多有周密部署,牽涉面也很廣泛,像湖南衡陽賄選案,在差額選舉湖南省人大代表過程中,共有56名當選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行為,有518名衡陽人大代表和68名大會工作人員收受錢物,而那一屆總共參加人代會的代表才527名。賄選涉及的檯面上,唱戲的固然夠醒目,伴奏的、報幕的、打光的,也都難將自己從這責任鏈中摘除。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賄選者運作手法也有如出一轍之處:賄選後,他們也會靠貪腐“回本”,甚至轉身成為被賄選者。像這次鄭玉焯就涉嫌受賄罪、破壞選舉罪“兩宗罪”。
在此情境下,中組部此前將衡陽南充賄選案製成教育片要求幹部必看,中紀委對此嚴查,都是對此類嚴重違紀腐敗現象的夕惕若厲和嚴加治理,這也是維護黨紀國法之需。遼寧賄選窩案曝出,不難料定,法治錘子也必定會高高舉起,遼寧省委方面的“徹查”表態,就是其決心昭示。
而這對其他各個地方也是種警示:要加強對選舉選拔程式的監督與制衡,將法治“透視眼”納入選舉全過程,對每個環節都嚴密把控,絕不能容忍賄選損害公共治理生態,不能讓暗箱操作扭曲選賢任能的用人機制。
這是肅清腐敗正風氣之需,也是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必要前提。對賄選窩案,就該絕對“零容忍”,這是中央嚴查遼寧系列賄選案釋放的堅定信號,也是吏治法治化、規範化的內在訴求。(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人民日報
對拉票賄選堅持“零容忍”
嚴肅依紀依法查處拉票賄選案,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嚴肅黨紀國法,堅決懲治腐敗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遼寧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黨內選舉制度和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涉案人數眾多、性質惡劣、情節嚴重,觸目驚心。目前,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已被確定當選無效。
選舉法明確規定,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賄賂選民或者代表,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其當選無效。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決定成立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下一次會議籌備組,於法有據,程式嚴密。
對拉票賄選案的處理,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拉票賄選“零容忍”的堅定決心。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我們黨依法執政的必然要求。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不論涉及什麼人,不論涉及多少人,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懲治腐敗問題上,黨中央的態度一直非常堅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反腐敗高壓態勢必須繼續保持,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只有徹底查清選舉領域的違法腐敗行為,並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才能贏得民心,才能維護我們黨在人民民眾心中的地位和威信。
對拉票賄選案的處理,有力維護了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搞拉票賄選,是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公然挑戰。選舉制度作為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制度基礎,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選舉是否公正,直接關係到公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能否得到實現,直接關係到各級人大代表能否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黨中央多次強調,嚴肅選舉紀律,嚴禁權錢交易,確保選舉風清氣正。
遼寧拉票賄選案再一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當前正值地方各級領導班子和縣鄉人大換屆選舉,這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換屆選舉工作,對於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人大代表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種光榮的使命,絕不能用金錢來換取。絕不允許金錢滲透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絕不允許通過任何手段干擾破壞人大代表的選舉。
反思拉票賄選案,我們得出深刻的警示:黨紀國法是高壓線、警戒線,任何人都不得觸犯。每一個黨員,尤其是黨的領導幹部,必須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帶頭營造良好政治生態。我們應從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深刻汲取拉票賄選案的教訓。全黨同志和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發展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作者“人民日報評論員”)
紀檢監察報
拉票賄選凸顯政商關係變異
遼寧拉票賄選案持續發酵:繼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遼寧省45名全國人大代表當選無效之後,日前又披露,涉及此案的四百五十多名遼寧省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
而此案的權威定性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第一起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換屆紀律、嚴重破壞黨內選舉制度和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
從時間上看,湖南衡陽、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大約也發生在這一時段。或許可以說,在有的地方,拉票賄選既不偶然也非個別。
毋庸諱言,拉票賄選案的主角多是官員和商人,關鍵在政商關係。或問,這為什麼可以成為一門“生意”且十分火爆呢?
在人們印象中,人大代表的職責是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來參政議政,既沒有工資又沒有報酬,純粹是為國家為社會服務。然而,在有的地方,人大代表涵義已經變味。
有學者指出,這些年企業界人士以基層代表身份當選人大代表的越來越多。其中,多數代表認真履職,但有的人動機大有問題。或是為提高身份地位,滿足虛榮心理;或是與權力共謀交易,攫取巨額利潤;或是為維護既得利益,尋求政治保護;或是想結識權勢人物,廣織關係網路……此次遼寧拉票賄選案,涉案人數多,身份構成集中,對這些新動向應該引起高度警覺。
在一般人看來,各級人大並非行政權力機關,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似乎“尋租”無隙。最近披露的系列案件顯示,這可能是認識誤區——反腐沒有可以忽視的“清水衙門”。
其實,拉票賄選古已有之,但近日又有新的特徵。有些領導幹部十分熱衷結交富人、老闆,通過饋贈“代表”頭銜獲得豐厚回饋,這種現象日益凸顯;有些官員看好這個發財門徑,甘當上下串通的“中間人”攫取利益……在有的地方,這已是公開的秘密,是駕輕就熟的“流程”,是見怪不怪的“慣例”。
這幾年我國已有上百隻“老虎”落馬、成千上萬隻“蒼蠅”折翅。這些大小官員折戟沉沙,大多與不良的政商關係有關。因此,建立既“親”又“清”的新型政商關係,當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課題,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方面。
政商關係,絕非三言兩語能夠說清楚,但不論其怎樣複雜,關鍵是要貫徹“親”與“清”的原則。從正風肅紀入手,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主要矛盾和責任主體,零容忍、全覆蓋,堅持不懈反腐敗。實踐證明,只要認真動真,就沒有什麼“太複雜”“治不了”的腐敗現象。反之,如果主要領導對烏七八糟的政商關係視而不見、不以為意,甚至參與其中,把人民賦予的權力“批發”“零售”,藉以斂財獵物,那么這個地方豈會止於拉票賄選,“項目運作腐敗化”“國有權益家族化”“公共利益私人化”……什麼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會發生。
有材料說,歐盟委員會2013年發布28個成員國狀況報告時,就提到政商勾結是導致腐敗的重要原因,造成經濟損失達1200億歐元,相當於歐盟一年的財政預算。西方政客“棄政從商、由商入政”的“鏇轉門”現象,也向來為媒體所詬病。引用這個材料,絕不是為我們自身存在的問題找藉口推脫,相反是想說明,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政商關係的課題意義重大,需要在理論和實踐中深入思考並做出回答。
從某種意義上說,對於我們這個實行市場經濟時間不太長的國家,怎樣處理好政商關係,可能才剛剛破題。 (米博華)
監察部網站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臨時召開第二十三次會議的訊息,引起了高度關注。根據有關規定,只有在有特殊需要的時候,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會臨時召集會議。果然,這次會議上傳來的訊息也不同尋常。會議通報了對遼寧拉票賄選案件嚴肅查處的決定,45名拉票賄選的全國人大代表被撤銷資格。
遼寧拉票賄選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首個發生在省級層面,嚴重破壞黨內選舉制度和人大選舉制度的重大案件,955人受到查處,其中中管幹部34人,涉案人數之多、性質之惡劣、情節之嚴重,觸目驚心。遼寧省委原書記、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王珉,遼寧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蘇宏章,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鄭玉焯等多名省部級幹部因此被組織調查。與此同時,已經退休兩年的遼寧省紀委原書記王俊蓮,也在家中接到了處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