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鄉

李自鄉 1957年10月生,湖南邵陽人,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湖南省邵陽縣審計局財政金融審計股股長、審計師。

基本信息

他在審計崗位上奮鬥了13個春秋.政治上積極進取,業務上刻苦鑽研,兢兢業業,格盡職守。並主審了116個審計項目,查出各類違紀違規金額2000哆萬元,為財政創收186萬元。14年裡,他做了近百萬字的學習筆記,積累了數千張資料卡片,熟讀熟記了嫁計法》、《預算法》、《行政訴訟法跨法律法規,提高了文化、業務素質,並能靈活運用於實際工作中。在審計工作中,他勤政務實,為政清廉,特別是1995~1998年他主審項目53個,查出各類違紀金額800多萬元,為財政創收124萬元。他從不以權謀私,總計拒收被審單位錢物計6000餘元,為維護縣域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由於他政治、業務上都過硬,工作成績顯著,1991~1993年連續3年被評為全市審計系統先進個人;1995~1997年連續3年受縣政府嘉獎,並榮立三等功一次;1996年被評為全市審計系統先進個人51997年被評為湖南省審計系統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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