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一

李自一 男,朝鮮族,1956 年5月出生,吉林延吉人。

基本信息

中共黨員。大專學歷。現任吉林省延邊林業公安局副局長,助理工程師。 主要業績:長期從事公安刑事偵查工作,曾任吉林省安圖縣公安局、吉林省延邊林業公安局偵查員、刑偵科副科長、科長、刑警支隊長等職。1997年任吉林省延邊林業公安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主管刑偵、政保、交通等項工作。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注重培養鍛鍊幹部,致力於提高民警的政治業務素質,使其主管的工作蒸蒸日上,多次受到上級公安機關的表彰,為吉林省延邊林業公安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貢獻。從事公安工作20年來,曾親自指揮指導參與偵破各類刑事案件3000餘起,其中殺人、搶劫、涉槍、爆炸、撬盜金庫等重特大惡性案件1000餘起。個人曾多次被吉林省公安廳、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州委、州政府、吉林省林業公安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林業管理局評為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並榮獲個人嘉獎4次,榮立個人三等功4次,榮立個人H等功1次。撰寫的《學習黨的十五大報告,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等理論文章被上級採用並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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