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民國27年(1938年)參加“中國工程師學會”。民國34年(1945年),日軍侵占合山,李逃離礦山。1950年初,合山礦恢復生產,李及時返礦效力。從1956年6月起,任合山煤礦(局)總工程師,代過副經理(1956年9月)。195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獲高級工程師職稱。李工作認真負責,講究實效,注意節約開支。1957年6~7月間,他深入里蘭礦場平硐同工人、技術人員一起試驗,適當加長工作面和放頂距離,在三級石灰岩硬頂板情況下,採用長壁式陷落法採煤成功。1962年,里蘭斜井被水淹,他參與各種治水試驗,最後堵水成功,恢復建井。“文化大革命”初期,李遭批判鬥爭,甚至以“反動學術權威”罪名,被迫當作“活人展覽”,後被開除黨籍。1972年4月,礦務局安排他到石村礦任工程。1975年,被評為礦一等功臣。1979年,撤銷處分,恢復名譽,恢復總工程師的職務級別。1977年9月退休,1989年4月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