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李業修1964年12月入伍,1966年3月至1968年8月在重慶軍事院校學習;1968年9月至1978年7月曆任團、師、軍、司令部作訓參謀;1978年8月至1980年任團司令部參謀長;1981年至1983年任師司令部作訓科科長;1983年至1986年任師司令部副參謀長;1987年至1989年任大連市交通局征稽處副處調;1990年至1991年任大連市交通局辦公室副主任,1992年至1993年任遼寧省交通征稽局大連征稽處副處長;1994年任遼寧省交通征稽局大連征稽處處長。[1]人物特寫
李業修經常鼓勵機關大膽的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要解放思想,具有開拓性、創造性、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通常他再對待機關向他請示工作這個問題上,採用的是首先你先拿出多個方案,並把這樣做的理由告訴他,如果言之有理,當然會採用。對於一些模稜兩可的問題要摸出實質,發現問題的根本所在。善於總結找出工作成功的地方,經驗是什麼,教訓是什麼,發揮優勢克服不足使工作再現有的水平上逐步提高。在處理民主與集中的關係上,李業修從不靠個人的權威來統一大家的認識,而是以理服人,時間久了,他便給人一種考慮問題目光深遠、可信可服的印象。領導的自身人格魅力必不可少,領導要以誠待人,給下級作出榜樣,使下級從你做的一些正確決策中可以看到你的工作能力,再處理問題上作到恰到好處,這種無形的威望,對一個成功的領導者而言至關重要。當你拿出一個方案時,一時之間下級不能百分百的明白你的意思,但是在以往的工作中在他身上所散發的人格魅力使下級十分信任他,即使心裡有些不明白,也會覺的這一定是李業修經過多方面的考慮才會這么做決定的。李業修在十幾年的工作中,遇見的困難有很多,有些確實不好處理。大連征稽處下轄5個科室,11個征稽所,莊河所就是其中之一。有一天該所要求李業修無論如何也要過去一趟,說有一件事情他們怎么也解決不明白了。莊河所的老所長於退休前開班子會,集體研究給兩位副所長各買一套一百來平方米的住房。一位副所長買了房子,並在老所長退休後繼任所長,另一位副所長由於沒抓緊時間聯繫房子,房子遲遲沒有買成,現在要求新任所長按計畫給他買房子。新任所長說所里沒錢,於是僵局產生了。李業修得知此事,也覺得問題棘手:買吧,科級幹部買一百來平方米的房子超標;不買吧,其中的一位副所長已經買上並搬入新居,這個問題確實令人頭痛,但他還是決定去解決問題。李業修去了莊河所,首先找老所長談,批評他們決策上的失誤,違反規定,並聽取他的處理意見。又找現任正、副所長談,了解他們的想法,再找職工們談。這樣一來,他基本掌握了大家的思想脈搏,但如何做到上級滿意,本人滿意,職工滿意呢,他費了思量,經過慎重的分析和思考,他拋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案,徵求意見,結果大家出乎意料地全滿意!他再所里會議上提出,以前所里班子的決定是錯誤的,是違反住房標準規定的,老所長應負主要責任。但鑒於錯誤已成事實,難於徹底挽回,只能採取補救措施。他建議把現任所長以前交出的帶有自己產權的房子進行折舊,兩平抵一平,50平折成25平,而他現在住的房子為110平,這110平減去25平還餘85平。科級幹部按規定享受75平住房待遇,那多出的10平讓他自己掏錢買下;這位副所長呢,可以按原班子意見購房,沒有及時買房,價格上漲,責任自己承擔。其超面積部分解決辦法與現任所長一樣。這種方案拋出後,經過職工討論,都很滿意,當事人也認為比較合理,問題妥善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