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賢[閩江學院副院長]

李新賢[閩江學院副院長]
李新賢[閩江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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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賢,男,漢族,福建仙遊人,1965年10月出生,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2月入黨,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 曾任福建永泰縣縣長。 現任福建省閩江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基本信息

履歷

曾任福州市政府經濟研究中心科員、副科長;

福州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副科長、處長;

福州市政府辦公廳計畫體改處處長;

福州市琅岐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

福州市晉安區政府副區長、區委常委、副區長;

福州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廳務會議成員;

福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

2011年6月任中共福建省永泰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2011年12月任中共福建省永泰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11年12月——2016年02月,福建永泰縣縣長;

2016年02月——至今,福建省閩江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分工

領導縣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部門(單位):政府辦、編辦、財政局、人事局、審計局、監察局。

聯繫部門(單位):縣委。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擬任閩江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2016年2月,任命李新賢為閩江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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