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歷
曾任福州市政府經濟研究中心科員、副科長;
福州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副科長、處長;
福州市政府辦公廳計畫體改處處長;
福州市琅岐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
福州市晉安區政府副區長、區委常委、副區長;
福州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廳務會議成員;
福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
2011年6月任中共福建省永泰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2011年12月任中共福建省永泰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11年12月——2016年02月,福建永泰縣縣長;
2016年02月——至今,福建省閩江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分工
領導縣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部門(單位):政府辦、編辦、財政局、人事局、審計局、監察局。
聯繫部門(單位):縣委。
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擬任閩江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
2016年2月,任命李新賢為閩江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