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公元前208)
正文
秦代政治家、文學家。楚上蔡(今屬河南)人。青年時曾為郡小吏,後從荀卿學帝王之術。於秦莊襄王三年(公元前247)西入秦,初為呂不韋舍人,後來向秦王獻滅六國、成一統之計,受到賞識,拜為長史、客卿。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秦宗室大臣議決驅逐一切客卿,李斯亦在其中。為此,李斯上《諫逐客書》,說服秦王放棄了這一打算,從而進一步得到信用,官至丞相。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他力主廢分封、立郡縣,提議焚《詩》、《書》、禁私學,主張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均被採納。又以小篆為標準,統一文字。秦始皇死,李斯、趙高秘不發喪,矯詔殺公子扶蘇、大將蒙恬,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受趙高誣陷,被腰斬於鹹陽市中。李斯《諫逐客書》是古代散文名篇。文章結合秦國實際,力辯逐客之非。首先徵引歷史,證明客卿曾有功於秦國;其次列舉大量事實,指出秦王喜好四方之物而排斥客卿,“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而所輕者在乎人民”的錯誤態度;最後鄭重提出廣招人才以完成統一大業的建議。全文論證充分,說理嚴密,氣勢酣暢淋漓。語言上多用排偶,詞采富麗,音調鏗鏘,顯示了散文辭賦化的傾向。李斯後來寫給秦二世的《論督責書》,則不甚注重文采,表現出作風峭刻的一面。此外,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曾巡遊各地,多次刻石為文紀述功德,這些韻文也可能出自李斯手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