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公,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律師、主任、執行合伙人。主要承辦經濟類法律事務,其中尤以危機處理、企業重組、房地產開發及重大訴訟等綜合性業務見長,先後接受過近百家政府機構或境內外企業委託提供服務,主辦業務涉及金額累計人民數百億元。
李慶律師高中畢業後曾經作為“知識青年”插隊務農和應徵入伍駐守邊疆,1982年本科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1989年研究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1994年從事專職律師工作前曾任職於昆明軍區軍事法院及中央軍事委員會法制局,在法律學習、研究及實務工作方面已累計了20多年的經驗,擁有非常敏銳的業務判斷能力和相當廣泛的社會關係基礎。
李律師思維敏捷,辦事嚴謹,信守承諾,講求效率,具有鮮明的軍人作風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在社會上及客戶、同行中享有較高聲譽。1999年曾被評為“北京市十佳律師”併名列榜首,2000年曾被授予“人民滿意的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李律師熱心公益事業,經常主動或者應邀參與各種公益活動並為之慷慨解囊,同時在執業過程中帶頭向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其親自承辦和主持辦理的“山西芮城紅富士蘋果假樹苗案”和“甘肅打工少年買樹成傷殘索賠案”曾先後被載入《北京年鑑》。
李律師目前兼任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律師協會黨委委員,北京市東城區工商聯合會東華門分會會長,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校外導師。曾兼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及行業發展研究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