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清

李宜清,男,清朝時期人物,字荊山,江西寧都琳池人。

基本信息

李宜清(1712—1790年前後),字荊山,江西寧都琳池(今東韶鄉琳池村)人,唐代先祖自隴西遷贛。清代江南監察御史,乾隆間開發台灣的功臣。
宜青少時讀書遲純,但他勤奮、堅毅,以勤補拙。雍正七年(1729年),鄉試中拔貢,乾隆元年(1736年)會試中榜進士。授戶部主事。期間,以母疾告假歸養,一度授徒於母校瀠山“竹塢山房”學館。母壽終以後,赴京復職,轉職為員外郎。因其辦事剛直認真,明察秋毫,提拔為江南監察御史。乾隆二十八年,奉旨巡察台灣。他發現台灣天時地利具有發展農業的優勢,於是,他“以智治愚”創導辦學,接連辦起“海峰”、“崇文”兩書院,親自授課,教詩書習禮義,授農稼耕織知識。在全台灣引進良種水稻和蔗種,用智力和技術開發台灣。不多年,大見成效,稻熟蔗豐,糖業興旺。但台灣周邊臨海,颶風成災,非人所能抗拒,每遇災年歉收,宜青向朝廷力陳減賦,每次稟奏,均能恩準。
在開發台灣農業中,留下“教人吃鱉”的軼事:緣每年清明穀雨之間,沿海岸無數甲魚、海魚上岸踐踏秧苗成災,然台人又敬甲魚為“神明”,不敢侵犯。李宜青率學子秉燭夜察,果見無甲魚,大若臉盆,便飭令隨從、學子,捕捉甲魚數百。翌日,召集僚屬、兵總、士紳、耆英、農夫代表等議事,令廚官設下“甲魚宴”,煎、炒、溜、炸加清蒸,皆是甲魚。席間問客:“味道若何?”眾日:“味美佳肴。”然後宣布:“此乃四腳害農之甲魚也。”訊息l傳播全台,台民將“四腳神明”爭相捕而食之,鱉害從此逐年減少。
苛巡察期間,一面興學、興農,一面會同督軍、兵總,北以基隆為據點,南以高雄為中心,加固海防設施,提高防禦能力。由於他政績斐然,升為光祿寺少卿。他離開台灣時,老百姓依戀不捨,送他一對石獅作紀念(此獅幾經搬遷,今踞琳池村委會門口)。宜青68歲告老還鄉,居家農村,與平民百姓一樣生活,從不炫耀自己,不談官場榮辱利害之事。79歲壽終琳池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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