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李光業(1914~1991)原名李廣業,曾用名李宏勛。生平
陝西省清澗縣東區辛家山村人。1933年3月參加革命工作,同年7月12日加入中國共產黨。1934年至1949年,先後任少共青澗縣委組織部長,少共陝甘省委組織部長、書記,少共陝甘寧省委書記兼中共華池縣委書記,中共綏德縣委書記,陝甘寧邊區保全一團、四團政治部主任,中共正川、宜川、青澗、子州縣委書記,陝西省渭南地委組織部部長、大荔地委副書記。土地革命時期,從事陝甘寧邊區的共青團工作,表現了對黨、對革命事業的忠誠。抗日戰爭時期,他先後在綏德等縣任縣委書記,為抗日根據地的建設做出了貢獻。特別是1940年秋冬,毛主席在陝北曾連續4次約他到窯洞裡具體匯報打游擊、搞土改、開展基層政權建設情況,親耳聆聽了領袖的教導,使他終生受益。抗戰勝利後,他在陝北子洲、正川、宜川、清澗等縣,積極擴充兵源,恢復和發展生產,努力建設新解放區,支援前線作戰。1950年至1954年期間,歷任西北石油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陝北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兼延長油礦礦長,為西北油田的開發和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1954年至1958年在西安黨校學習。
1958年11月,李光業調到旅大工作。任中共旅大市委常委兼任工交政治部主任。1967年1月至1969底,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身體受到嚴重摧殘。1970年2月被下放到金縣大魏家公社良種場大隊“勞改”,在此渡過了6年漫長的歲月。1967年1月,到大連市機械局幫助工作,仍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遭到歧視和虐待。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堅信黨、堅信社會主義。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為他恢復政治榮譽和老紅軍待遇,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遼寧省大連市第五屆委員會副主席(副省級),為黨的統戰工作盡心盡力,認真負責。1979年3月被選為中共大連市委委員。1982年12月離職休養後,仍關心黨的建設和國家的安危,帶病堅持寫回憶錄和黨史材料,表現一位共產黨員的政治責任感和革命事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