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李先立
清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進士,重慶總兵鄭僑禮聘為師,他因父親無人侍奉辭退不往。其父去世後,於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出任直隸新安知縣,在任上除雜徭、立社倉、有利於民。又為遵義呈請設立考棚,免除了士子遠走重慶應試的艱苦。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調署曲陽縣,轉吏部文選清吏司主事。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與兵部,刑部會審湖廣某營擅征紅苗案,力爭寬處,救活副將、參將、守備四人。深感官場傾軋,告假還鄉,以講學為樂,並倡議設義倉於各村以濟荒年。著有《北山詩文集》、《播雅》錄其詩六十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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