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33年,李已年滿17歲,恥於依賴父母生活,且此時日寇橫行於東北,血性青年皆生憤慨,故決意從軍抗日,加入何鍵的四路軍教導隊受訓。1934年擔任國民黨第十九師一〇一團三營準尉見習,1936年9月入國民黨中央軍校洛陽分校軍官訓練班,加入國民黨。畢業後對任職不滿,私自離隊回鄉。1938年,日寇南侵,逼進岳陽,湖南告急。為保鄉里,李兩次組建抗日自衛隊,並自任隊長,預開展游擊戰。後因日軍阻於長沙而未有實際接觸。
1939年,李的父親任職寧鄉縣縣長,薦其擔任寧鄉縣政府保全警察隊二中隊隊長。此期間與中共地下黨員姜亞勛相識並接觸,並力諫其父推薦姜擔任了寧鄉縣政府保全警察隊一中隊隊長。此後幾年間,李歷任國民黨重慶軍令部第一廳二處上尉附員、國民黨第九戰區乾訓團少校處長、瀘溪縣政府秘書、漢壽縣警察局長等職。
1948年冬,李協助中共地下黨員姜亞勛做了大量的工作,並成功策反了部分敵人武裝。同年12月,姜秘密來到長沙,住在李家中密謀組織起義。經過三天的商議,制定了在寧鄉黃材組織農民暴動的詳細計畫。1949年2月,姜按計畫在寧鄉黃材、唐市成功起義,在長沙引起了震動。同年3月,李赴寧鄉,結識了交通警察中隊隊長劉漢臣,私人資助了劉部400多塊銀元,成功策反該部。即日對寧鄉仙鳳鄉公所發起襲擊,俘30多人,繳槍30多支。後率該部100多人在姜亞勛隊伍的支持下,於4月在寧鄉橫鋪子全殲國民黨保全團汪營所部。李將兩支起義隊伍組建成“湘中人民護鄉軍”,任司令之職,接受湖南人民解放總隊湘中第一支隊領導。同年5月,李又成功策反長沙警察局局長龔聲雅和防區主任趙羽,並於7月中旬,率該部起義人員300餘人赴寧鄉與姜部會合,駐紮於西沖山。
1949年8月,李擔任湖南人民解放總隊湘中第一支隊參謀處副處長。翌年,入益陽軍分區政幹校學習,後因身體原因,多在家休養。1957年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秘書,1983年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李伏波2007年10月辭世,享年92歲。
主要成就
曾任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湖南書法家協會理事,湖南省詩詞協會理事,楚風詩詞書畫社副社長。自幼學書師法錢、顏旁及歐、柳。後攻行草取法右軍、智永、孫過庭諸家,不為所泥,自出新意。作品多次入選全國書法展覽及在多種報刊發表。湖南長沙天心閣、陳勝吳廣紀念館等處有其作品收藏。喜詠吟,工古體詩詞,其書法內容大多為自作詩詞,常有詩作在《當代詩詞》《洞庭詩選》《楚風吟草》等刊物登載。作品收入《湖南第一師範書法館珍藏作品選》等。傳略輯入《中國當代藝術界名人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