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李任之(1919-1983) ,原名李包吉,東莞市常平鎮橫江廈村人。1919年4月11日出生於一個貧農家庭。1936年,李任之在東莞縣城私立莞光國小做教員,加入了“縣學生救國會”,進行抗日救亡宣傳話動。“七七”盧溝橋事變爆發後,他參加了廣州市舉行的抗日救亡運動。1938年到延安入抗大學習,並加入了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人物經歷
抗大畢業後,被分配到安徽大別山國民黨統治區做地下工作和進行公開的合法鬥爭,先後任六安縣抗日人民自衛軍訓班學生中隊長兼指導員,六安縣青抗會秘書和中共六安第三區區委武裝部長兼毛坦鄉黨支部書記、中共霍邱縣委宣傳部、統戰部、組織部部長等職
1940年,李任之奉命撤至豫皖蘇邊區,任皖北地委組織部長。皖南事變後,他先後任亳縣縣委書記、澤東地委書記。1941年5月,他任泗北縣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 。1942年是抗日戰爭最困難的時刻,李任之到泗(縣)靈(壁)睢(寧)縣任縣委書記,開闢抗日游擊根據地。對日軍、偽軍、 土匪三方面敵人,李任之分化瓦解他們,迅速地開闢了新區,建立抗日政權,泗靈睢地區日益鞏固和擴大。到1943年底,淮北各分區基本上連成一片, 因而多次受到淮北區黨委和新四軍四師師長彭雪楓、政委鄧子恢的讚許。
1944年秋,日寇加強了對津浦鐵路南段的控制, 企圖切斷我軍西進部隊物資彈藥的供應。那時,李任之任靈北中心縣委書記兼靈北獨立團政委,全面領導宿東、宿靈、靈北三縣工作。
解放戰爭時期的1945年秋,李任之任華中七分區三團政治委員。1946年12月,三團編為華中野戰軍九縱隊八十一團,李仍任政委,參加了由陳毅司令員親自指揮的宿北戰役。李任之奉命率第八十一團在一個山頭上布置陣地,到各營檢查工事,指揮部隊做好掩蔽體和交通溝。在敵人猛烈的炮火轟擊和輪番衝擊下,他態度堅決,鎮定自若,深入部隊作戰鬥思想動員工作。經各縱隊奮力作戰,取得了自衛戰爭以來的最大勝利。
1947年1月華中分局決定成立了淮北黨政軍委員會,饒子健為書記,李任之等6人為委員,同年4月撤銷該委員會,成立淮北地委、軍分區,李任之為地委副書記,主管地方工作。在這段時間,李堅決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參與作戰指揮.帶領部隊出色地開創了新局面,在鞏固湖東、恢復湖西的鬥爭中作出了重大貢獻,多次受到上級黨委嘉獎。
1948年7月,李任之擔任中共江淮三地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委等職,後又兼任江淮區後勤司令部副政委。這時,淮海戰役從11月6日打響,李任之建立各級(從地委到專置、縣、區鄉)支前組織,盡力支援前方。淮海戰役歷時65天,以消滅敵人55萬而勝利結束,整個淮北地區隨之解放。
建國後,李任之在安徽擔任領導工作。1952年1月任安徽省委委員 。5月,李任之調任中共淮南市委書記兼中共淮南礦區委員會書記、淮南礦務局局長。他主持淮南市工作期間,曾總結了新型礦區城市建設的成功經驗,受到了煤炭工業部的好評。1955年,安徽省委為加強對全省工業工作的領導,李任之由省常委兼任工業工作部長,1956年,任安徽省委副書記(後為書記處書記),分管工業工作。1958年,他兼任淮北煤礦建設委員會主任,直接組織實施淮北煤田的開發,使該煤田建設成為全國發展最快的新礦區之一。他又兼任省冶金工業指揮部指揮,加強了馬鞍山鋼鐵公司的建設,使該公司成為全國重點企業之一,1961年,李任之為安徽省委常務書記、華東局委員,1964年兼任副省長。
在“文革”時期,李任之擔任過省革委會副主任、省革委會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省委書記等職。他主管全省工業生產期間,在開發兩淮煤礦、建設馬銅、鋼陵銅礦、安慶石油化工總廠等骨幹企業和三線建設等方面傾注了大量心血,為安徽的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1966年“文革”開始,李任之受到極左路線的殘酷迫害.周總理曾致電安徽省找“造反派”交涉,“無論如何要放李葆華、李任之同志,讓他們回家休息。但是,李任之還被以“莫須有”罪名受到數百場的批鬥,直到1968年4月首批恢復工作,但授權有限。他顧全大局,儘量減少黨和國家的損失,甘冒“唯生產力論”的責難,和廣大幹部一道,同林彪、“四人幫”進行艱難曲折的鬥爭,積極工作,把生產建設抓好。
1977年,中央對安徽省委改組,萬里任省委第一書記,李任之仍任原職。1979年2月,李任之調任中共湖北省委書記,兼任中共武漢市委第一書記。同年12月,他當選為武漢市長(兼)。他在湖北工作四年中抓緊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整頓社會秩序,調整改革經濟結構,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很大貢獻。
李任之不幸因患癌症於1983年2月28日在武漢病逝,終年6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