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化合物分類
正文
19世紀40年代,在科學地闡明分子概念並較正確地寫出分子式和1843年法國化學家C.-F.熱拉爾提出同系列概念後,有機化合物的分類工作才開展起來。當時的分類系統是類型說,即把有機物按照無機物系統分為水型、氫型、氯化氫型和氨型: 類型說不能很好地包括多官能團有機化合物,即多官能團有機物可以同時屬於兩個或多個類型,造成了類型的不確定性。隨著有機化合物的增多,類型說的弱點就越來越明顯了。直到19世紀60年代,在建立有機化合物價鍵和結構理論後,才形成了合理的、系統的分類方法。有機化合物可按碳原子組成的骨架結構分類,也可按官能團分類。按照碳原子組成的骨架分類 根據碳骨架可將有機化合物分為三類:
① 無環化合物:又稱開鏈化合物。這類化合物分子中的碳原子連線成鏈,無環狀結構,例如:
CH3CH2CH2CH3 CH3CH2OH
油脂含有這種開鏈結構,所以這類化合物又稱脂肪族化合物。
② 碳環化合物 化合物分子中含有完全由碳原子組成的一個或多個碳環。它又可分為芳香族化合物和脂環族化合物(或稱脂環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含有交替的單、雙鍵環狀結構(即苯環結構)例如: 脂環族化合物是不含有苯環結構的碳環化合物,例如: ③ 雜環化合物 由碳原子和其他原子如氧、硫、氮等所組成的環狀化合物,例如: 按照官能團分類 在母體分子中,一個或多個氫原子可以被其他原子或原子團取代,例如: 這些取代氫原子的原子或原子團叫作官能團。官能團是決定化合物典型性質的原子團,含有相同官能團的化合物的化學性質相似。因此,有機化合物還可以按照官能團分類(見表)。此外,具有碳-碳雙鍵和碳-碳叄鍵的烴類化合物與碳-碳單鍵的烴類化合物性質不同,所以,碳-碳雙鍵和叄鍵也是官能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