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力量

有一種力量

《有一種力量:轉型社會的法治細節》是2011年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奮飛。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在意識到這種規則和實踐的斷裂之後,奮飛博士沒有選擇“制度完善”、“立法建議”之類的思考模式。近年來,據我對他的了解,對此種研究模式,他越來越持懷疑的態度。也因此,他才採取了乍看起來有些“中庸”的進路。比如,他建議,執法者應該通過打造“影響性案件”,使其成為重建中國司法信任的視窗。他甚至堅信,每一個影響性案件,都可以演繹出當代的“徙木立信”!

在他看來,社會轉型下的中國司法明顯地存在著兩種斷裂。

第一種是法律規則和法律實踐之間的斷裂,在意識到法律規則和實踐的斷裂之後,奮飛博士沒有選擇“制度完善”、“立法建議”之類的思考模式。近 年來,據我對他的了解,對此種研究模式,他越來越持懷疑的態度。也因此,他才採取了乍看起來有些“中庸”的進路。比如,他建議,執法者應該通過 打造“影響性案件”,使其成為重建中國司法信任的視窗。他甚至堅信,每一個影響性案件,都可以演繹出當代的“徙木立信”!

第二種是法律人自身的斷裂,即知行不一。按理說,法律人深諳法治,行事 應該謹遵法律規定。但是,我們很遺憾地看到,一旦自身牽涉到法律問題, 法律人卻又時常利用或求助於法律之外的力量。

這本書即是沿著這兩個斷裂展開的,而這兩種斷裂似乎都與這本書的 書名——“有一種力量”——密切相關。

作者簡介

李奮飛,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兼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業務研究所副所長、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助理、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專職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多元化糾紛解決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地石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曾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學報》、《政法論壇》、《法學》、《法學家》、《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檢察官》、《法學家茶座》等刊物上發表文章七十餘篇,出版法學著作和法學教材十餘部。主要著作有:《失靈——中國刑事程式的當代命運》(上海三聯書店,2009)、《(刑事訴訟法)法律法規精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

圖書目錄

序(陳衛東)

致謝

第一章 法律職業

1.法律人的風度

2.中國需要更多“非暴力溝通

3.裁判者靠什麼認知事實

4.應該怎樣看待刑辯律師的作用

5.有一種力量

6.讓中國律師走向自治

7.法院體制如何走出“惡性循環”的怪圈?

8.監督者咋成了被監督者的“馬仔”?

9.《準則》的生命在於厲行

10.司法考試與法學教育如何實現良性互動

11.一個與迴避制度有關的真實故事

12.司法工作的“和諧”之路

13.派出所是如何“擺平”糾紛的

第二章 法律信任

14.法律如何被信仰-一樁小案的啟示

15.法律興亡,“我”的責任

16.信訪機制改革迫在眉睫

17.“潛規則”與“土政策

18.守著公共權力的最後底線

19.司法如何贏得公眾信任

20.“千人下跪求見市長事件”三問

21.“上訪”總比“絕望”好

第三章 法律評論

22.影響性個案打造法治中國

23.從鄧玉嬌案看正當防衛的司法證明

24.“流血拆遷”為哪般?

25.打造“鐵案”不能迴避程式裁判

26.“審”完不“判”,在等什麼?

27.在哪兒審判“李莊案”更為合適?

28.刑訊逼供與破窗理論

29.看守所內的暴力為什麼久盛不衰?

30.讓“合法傷害權”不再合法

31.莫讓“進一步調查”不了了之

32.拿什麼來終結“誹謗政府案

33.“彭宇案”:我們該反思什麼?

34.從“貴州槍案”看“警民關係

35.“南平慘案”與“價值多元

36.讓禁止強迫自證其罪的觀念深入人心

第四章 身邊法律

37.中國引入陪審團制度的障礙在哪裡?

38.檢察官的客觀義務之我見

39.半斤白酒與一滴敵敵畏

40.制度的縫隙靠什麼來填充?

41.憲法的權威與人民的尊嚴

42.刑事訴訟立法應“拒絕崇高

43.從“民告官”走向“官告民

44.人們因何聘請律師

45.“逮捕”無法承受之重

46.反腐敗需要新思維

47.保障人權和控制犯罪血脈相連

48.“旁聽證”不死,審判公開難活

49.“溫水煮青娃”的悲劇是如何釀成的

50.體育比賽與程式制裁

代後記:有一種力量叫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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