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現狀
月光經濟體現的是城市活動,標誌著一座城市的發達程度、開放性與吸引力。月光經濟作為大眾經濟、民生經濟,直接反映出一個城市的經濟繁榮程度,有利於擴大居民消費、拉動經濟成長。
據國家商務部的一份調查顯示,北京的王府井出現超過100萬人的高峰客流是在夜市,上海的夜間商業銷售額占白天的50%,重慶2/3以上的餐飲營業額是在夜間實現的,廣州的服務業產值有55%來源於夜間經濟。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增大的背景下,正是因為看到夜間經濟的強勁發展勢頭,不少地方政府提出了發展“月光經濟”的口號,不遺餘力地宣傳、鼓勵老百姓擴大消費,希望夜間消費和白天消費比翼雙飛。
夜市街區是發展“月光經濟”的主要載體。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可能一說到夜市大排檔、擺地攤就自然而然地會和“髒、亂、差”聯繫在一起,似乎感覺這些東西拉低了城市檔次,降低了城市品位。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髒、亂、差”是前期規劃和後期管理跟不上造成的,並不是夜市本身所帶來的。
台灣的夜市就做得非常好,根據台灣觀光局公布的數據,2012年大陸遊客遊覽的景點中,人數最多的前3名依序為夜市、台北101和故宮博物院,管理也很規範,真的是“旺而不亂”。台灣夜市是當地市民和遊客晚間休閒娛樂消費的重要場所,它對促進城市旅遊業發展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台灣的眾多夜市一開始是自發形成的,待某一個地方人氣自發聚集形成一定規模後,政府再進行扶持和引導的。
發展政策
杭州於2009年11月13日發布了《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美食夜市一條街建設的實施意見》 (市委辦〔2009〕28號),根據其精神,杭州市又在2010年2月21日發布了《杭州市區夜市建設三年行動計畫(2010-2012)》(杭政辦函〔2010〕58號) ,堅持高起點規劃、高強度投入、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的“四高”方針,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管理的要求,採取科學選址、最佳化設計、完善配套、規範管理等措施,到2012年末,在杭州市區建設19條各具特色的夜市。為了鼓勵夜市建設,杭州市政府還制定了相關獎勵政策:投資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獎勵120萬元;投資額在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獎勵60萬元;投資額在100萬元(含)至500萬元的,獎勵25萬元;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獎勵10萬元。獎勵政策按完成時間和投資額遞減。
2014年6月,重慶市發布了《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夜市經濟的意見》 ,到2017年,重慶市將建成50條夜市街區,其中市級特色型夜市街區20條、創業型夜市街區30條,創造就業崗位5萬個以上,新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50億元以上;到2020年,繼續增加市級夜市街區,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特色夜市品牌。
2014年8月22日寧波發布了《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月光經濟的指導意見》(甬政發〔2014〕78號) ,打造以主城區為全市月光經濟發展龍頭,以三江口商圈(天一廣場、和義大道、城隍廟、月湖盛園、鼓樓沿、老外灘、寧波書城等)為核心,以甬江、姚江、奉化江和捷運1號線為軸線,以各縣(市)區特色街區為節點的“一核四軸多節點”的寧波市月光經濟發展空間格局,重點培育文化演藝、體育健身、旅遊觀光、餐飲服務、購物展銷等五大夜市消費產業。形成一批與區域商圈發展相融合、具有一定帶動輻射功能的特色夜市街區。爭取至2017年,全市特色夜市街區達到25個以上,新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50億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特色夜市街區達到50個以上,新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00億元以上。為促進寧波市月光經濟發展,2014年10月15日市貿易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並發布了《寧波市發展月光經濟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寧波市財政今年安排月光經濟發展專項資金1000萬元,明年開始每年安排以2000萬元為基數的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將重點支持特色夜市街區創建。對評審驗收合格,被命名為市級特色夜市街的,視投資額度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不等的補助。被國家相關職能部門評定為全國知名夜市品牌的,再獎勵10萬元。此外,市政府每年還安排40%的年度專項資金,用於扶待各地月光經濟的發展;10%用於編制月光經濟發展專項規劃、整體宣傳、數據統計及資訊平台建設等。
2014年10月31日,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了《關於加快推進月光經濟發展的意見》(溫政發〔2014〕69號) ,為促進溫州市“月光經濟”發展,滿足居民多元化、多層次消費需求,培育經濟新增長點,推進時尚之都建設提供了政策保障。至2017年,全市特色夜市街區達到15個左右,新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00億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夜市特色街區達到30個以上,新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00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