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檢查方法包括:(1)核對法。即對有關會計資料,如原始憑證與記帳憑證,記帳憑證與會計帳簿,會計帳簿與會計報表進行核對,檢查其核算是否正確。
(2)審閱法。即檢查有關的會計事項,判斷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3)分析法。即對會計資料進行綜合比較,分析各種數據的內在聯繫,以明確問題的癥結所在。
2、按檢查的順序和範圍劃分,可分為:(1)順查與逆查。順查指按會計核算程式,由會計憑證到會計帳簿再到會計報表進行檢查;逆查指由會計報表反向到會計帳簿再到會計憑證進行檢查。
(2)詳查與抽查。詳查指有關會計資料進行詳細的檢查核對;抽查則指只對專門事項進行檢查。
(3)全面檢查與局部檢查。全面檢查指對會計工作的各個方面進行普遍檢查;局部檢查則只對有關的局部方面進行檢查。
3、按所涉及的會計資料劃分,可分為:(1)審查會計憑證。即對會計憑證的編制依據進行檢查,看其是否真實、合法,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所附單據是否齊全,印章是否齊備,業務內容是否合法等等。
(2)審查帳簿。即對帳簿進行檢查,看其記載是否合乎規定,內容是否真實完整,反映的業務是否合理合法等等。
(3)審查報表。即對會計報表進行檢查,看其編制是否合乎規定,內容是否正確,反映的業務是否合乎政策規定等等。
4、按檢查的期限劃分,可分為定期檢查和非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