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最終產品是“中間產品”的對稱,是一定時期內生產的而在同期內不再加工、可供最終消費和使用的產品。它是從國民經濟投入產出平衡的角度考察經濟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標,也是計算國民生產總值的基礎。
內容
其內容包括:一定時期(年)個人消費品、公共消費品、用作固定資產投資的產品、用於增加儲備的產品、用於國防的產品和淨出口的產品。最終產品嚴格定義為用於“生活消費的產品”,在實際套用中,又將最終產品分為個人最終消費品和集體消費品。
分類
把初級產品定義為通過勞動從自然資源取得的和經過加工後充當勞動對象的產品。把中間產品定義為以初級產品為原料,經過加工後充當勞動資料的產品。這種分類方法,在國民經濟統計學和社會產品分類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創新意義,為從最終產品出發制定計畫提供了科學的依據。
通常包括:①個人與社會集團消費品、軍工產品;②固定資產積累與儲備;③淨出口產品(進出口差額)。最終產品為社會總產品的一部分,在價值上等於國民收入加折舊。它體現一定時期整個國民經濟的最終成果,是衡量經濟發展水平的最重要最基本指標。最終產品也是投入一產出法中的一個基本概念。在實際運用中,通常用最終產品作為制定經濟計畫的出發點,以增強計畫的目的性與科學性,避免產銷不對路,使生產符合社會最終需要,使各部門間保持合理的比例關係,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