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
曾習勤(1897-1968) 法名宏省,貴溪余家鄉人。天師府法官。生於道士世家,父親曾仁修,乃62代天師張元旭授籙法師。習勤自幼習儒,及長隨父習天師道法。
人物經歷
民國8年(1919)22歲,隨父拜遏祖庭天師府,蒙62代天師親授法籙。後被63代天師聘為法官,常隨天師外出建醮作法,祈福攘災,足跡遍及滬、浙、閩、鄂等地。民國38年2月天師去台灣前曾邀他一同前往,他因不願背井離鄉而末同行。1957年4月中國道協成立,當選理事。1961年11月在第二次全國道協代表大會上,繼續當選理事。同時任江西省政協委員、貴溪縣人民代表,為保護上清官和天師府文物作出一定貢獻。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1980年改正。文化大革命中,1968年被迫害自盡,年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