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殺彘(曾子烹彘)---出處--《禮記》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其母曰:“汝還,顧反為汝殺彘。”妻適市回,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譯文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他的兒子哭著鬧著要跟著去。他的母親對他說:“你先回家呆著,待會兒我回來殺豬給你吃。”她剛從集市上回來,曾子就要捉豬去殺。她就勸止說:“只不過是跟孩子開玩笑罷了。”曾子說:“可不能跟孩子開玩笑啊!小孩子沒有思考和判斷能力,要向父母親學習,聽從父母親給予的正確的教導。現在你欺騙兒子,等於教兒子欺騙別人。母親欺騙兒子,兒子就不再相信自己的母親了,這不是正確的教育方法。” 於是(曾子)殺了豬煮肉(給孩子吃)。
賞析:曾子為了不失信於小孩,競真的把豬殺了煮給孩子吃,目的在於用誠實守信的人生態度去教育後代、影響後代。但這不見得是韓非此則寓言的原意,韓非子的原意不過是宣揚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要統治者制定嚴酷的法律,然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