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允善

曹允善,廣東中山人。1868年生於澳門。在香港政府里曾任太平、保良、團防三局紳士,保護兒童會副會長、香港扶輪分會會長等職。卒年不詳。

歷程

1882年赴上海求學。1886年春留學英國,同年秋考進率爾敲鹹大書院,專攻法律。畢業後留英實習,1896年以優異成績獲律師執業文憑。1897年返回香港,獨立經營律師所達30年之久,至1927年始與英人學洵合辦律師樓。除從事律師工作外,曹氏熱心公益事業。1903年與何啟創辦聖士提反男校,次年又倡辦聖士提反女校,1909年任香港大學華人籌款委員會名譽秘書,並參與大學規例起草工作,後任該大學立例委員及董事等職。1910年任華人公立醫局董事,次年又被選為西環公立醫局董事會主席,創辦贊育醫院,志在服務西區貧困居民。1914年與何啟、區德籌劃填築九龍灣以拓展民宅。1918年任潔淨局紳。1920年被任為香港教育部委員。1924年香港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榮銜。1925年省港大罷工期間,港府委辦工業維持會,組織臨時特別警察,維持地方秩序。1928年英國授予OBE勳章。1929年被任為立法局議員。1935年又獲英國頒發的CBE勳章。1937年被選為香港華人代表,赴英參加英皇加冕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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