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股票與期貨的風險不同,比如在投資者可能出現的最大虧損額度上,兩者就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專家表示,新進入的股指期貨投資者十分必要對此有所了解。理論上,投資股票最大的虧損幅度是100%,即資金全部虧損,並且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基本不會發生。而做股指期貨則有爆倉的概念,即投資者把資金全部虧損完了還不夠,還欠期貨公司保證金。
所謂爆倉,是指在某些特殊條件下,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的客戶權益為負值的情形。在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如果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資金的絕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證金占用,而且交易方向又與市場走勢相反時,由於保證金交易的槓桿效應,就很容易出現爆倉。如果爆倉導致了虧空且由投資者的原因引起,投資者需要將虧空補足,否則會面臨法律追索。
專家表示,爆倉大多與資金管理不當有關。為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需要特別控制好持倉量,合理地進行資金管理,切忌象股票交易中可能出現的滿倉操作;並且與股票交易不同,投資者必須對股指期貨行情進行及時跟蹤。因此,股指期貨實際上並不適合所有投資者。
舉例說明
某客戶帳戶原有保證金200,000元,8月9日,開倉買進9月滬深300指數期貨契約15手,均價1200點(每點100元),手續費為單邊每手10元,當日結算價為1195點,保證金比例為8%。
當日開倉持倉盈虧=(1195-1200)×15×100=-7,500元
手續費=10×15=150元
當日權益=200,000-7500-150=192,350元
保證金占用=1195×15×100×8%=143,400元
資金餘額(即可交易資金)=192,350-143,400=48,950元
8月10日,該客戶沒有交易,但9月滬深300指數期貨契約的當日結算價降為1150點,當日帳戶情況為:
歷史持倉盈虧=(1150-1195)×15×100=-67,500元
當日權益=192,350-67,500=124,850元
保證金占用=1150×15×100×8%=138,000元
資金餘額(即可開倉交易資金)=124,850-138,000=-13,150元
8月11日開盤前,客戶沒有將應該追加的保證金交給期貨公司,而9月股指期貨契約又以跳空下跌90點以1060點開盤並繼續下跌。期貨經紀公司將該客戶的15手多頭持倉強制平倉,成交價為1055點。這樣,該帳戶的情況為:
當日平倉盈虧=(1055-1150)×15×100=-172,500元,
手續費=10×15=150元
實際權益=124,850-172,500-150=-47,800元
即該客戶倒欠了期貨經紀公司47,800元。
發生暴倉時,投資者需要將虧空補足,否則會面臨法律追索。為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需要特別控制好倉位,切忌象股票交易那樣滿倉操作。並且對行情進行及時跟蹤,不能象股票交易那樣一買了之。因此期貨實際並不適合任何投資者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