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定稅率

關稅稅率,即調整後暫時執行的關稅稅率。關稅暫定稅率是在海關進出口稅則規定的進口優惠稅率和出口稅率的基礎上,對進口的某些重要的工農業生產原材料和機電產品關鍵部件(但只限於從與中國訂有關稅互惠協定的國家和地區進口的貨物)以及出口的部分資源性產品實施的更為優惠的關稅稅率。這種稅率一般按照年度制訂,並且隨時可以根據需要恢復按照法定稅率徵稅。

制定

根據中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負責根據國家對外貿易經濟政策制定關稅暫定稅率。

調整

2012年3月22日,財政部表示,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我國將對液晶顯示板等4個稅目商品進口關稅暫定稅率進行調整。

此次調整後,我國進口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組的液晶顯示板將不再執行原先3%的暫定稅率,而是恢復執行5%的最惠國進口關稅稅率。

此外,為鼓勵關鍵零部件進口,我國將對進口照相機用帶屈光度調節裝置的目鏡和其他帶屈光度調節裝置的目鏡執行10%的進口暫定稅率,低於15%的最惠國稅率;而進口切紙機用橫切刀單元的暫定稅率也調整為3%,低於8%的最惠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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