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寧發展改革局

景寧發展改革局,是景寧縣政府職能部門,該機構位於景寧縣鶴溪鎮復興西路。根據《中共麗水市委辦公室、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景寧畲族自治縣深化完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麗委辦200554號),縣發展計畫局改組為縣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局、統計局)。掛物價局牌子,糧食局、統計局與發展和改革局合署辦公。縣發展和改革局是負責研究擬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和主管物價、糧食管理和統計工作、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職能調整

增加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能。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景寧縣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區域、生產力布局、城市化、產業發展等專項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景寧縣發展改革局景寧縣發展改革局
(二)負責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資源開發、國土整治、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規劃,編制縣及縣以上重點工程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年度計畫並參與相關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的發展趨向,綜合分析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對外貿易的運行情況,負責全縣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的計畫管理,負責全縣糧食巨觀調控,掌握糧源、實現糧食供需平衡和市場穩定,搞好全縣糧食等重要商品、物資儲備的計畫管理;指導監督全縣重要商品的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研究指導全縣市場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和總體布局。
(四)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要項目布局;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綜合全縣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資產並納入計畫管理,協調引導其他投資資金的投向;負責安排限額以內及縣直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核上報國家、省和市審批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有基礎設施資產權益轉讓項目的管理。
(五)負責全縣基本建設和重點項目的綜合管理;編制重點建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制定相應的實施管理辦法;負責工程諮詢業的管理;組織和管理全縣重大項目工作。
(六)負責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規劃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爭取並安排社會事業專項資金,協調各項社會事業之間及其與經濟發展的相互關係。
(七)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信息產業工作,參與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行政職能;負責研究信息產業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發展戰略、總體布局、產業政策,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對信息網路建設實行巨觀管理。
(八)研究全縣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速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生產力布局的目標及政策建議;負責全縣農業資源的綜合管理和農業區劃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縣主要產業門類的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參與確定縣重點產業項目,研究提出主要產品的專項發展規劃。
(十)根據國家、省、市政府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研究提出我縣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組織綜合性改革試點;負責前瞻性、全面性的重大改革課題研究;研究制訂投融資、計畫、價格、糧食流通等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十一)貫徹實施國務院及其價格主管部門下達的價格改革和價格調整方案,制訂全縣價格改革和糧食流通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組織實施糧食網點建設和技術改造;制定全縣的價格管理目錄,並組織實施。
(十二)制訂全縣價格管理的行政措施;負責全縣價格綜合平衡,組織全縣性的價格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開展“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依法對縣直各部門和縣屬企事業單位的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受理價格投訴、舉報,處理價格爭議。
(十三)負責對全縣範圍內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管理;制定和調整分工審批許可權內的工農業商品價格、房地產價格、壟斷性經營的價格、重要的公共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經營性和中介服務收費,以及無形資產等屬於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
(十四)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審批、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收費的定期驗審制度;監督收費執行情況,參與清理整頓亂收費工作。
(十五)負責對市場價格行為的管理和監督,規範和引導經營者定價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低價傾銷、牟取暴利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
(十六)負責對市場價格的監測、監審;調查分析市場價格動態趨勢;建立健全全縣工農業商品、公用事業的生產成本和流通費用及收費項目成本的調查分析;建立價格信息網路,及時向政府提供價格政務信息,定期發布市場價格信息。
(十七)負責組織涉案標的物價格評估、價格鑑證、認證、諮詢、促裁,以及拍賣公物的底價認證和財物拍賣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八)研究制定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組織協調全縣的社會經濟調查;審批部門、鄉鎮的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實施全縣統計調查的報表管理工作;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統計信息;收集、整理、編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統計年鑑資料。
(十九)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規定的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調查工作,蒐集、整理、提供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與諮詢服務。
(二十)負責統計普法和統計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擬制統計行政規範性檔案;組織指導統計業務培訓工作;承辦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配合職能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組織實施統計單位登記制度。
(二十一)研究提出全縣糧食購銷政策,負責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管理,保障軍糧供應,指導和幫助缺補地區的糧食供應;協同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全縣糧油產品質量和飼料質量的檢查監督工作。
(二十二)組織指導糧油倉儲管理,確保儲糧安全;督促儲備糧、糧食風險基金及各項糧油政策性補貼的落實;組織先進糧油加工技術推廣和新產品開發,引導糧食種植結構調整;承擔糧食行業財務報表和統計工作。
(二十三)負責全縣計畫、物價、糧食相關法律、規章的行政執法,擬制規範性檔案,受理相關行為的投訴、舉報、行政複議,處理有關爭議,對相關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全系統的業務教育培訓工作;配合職改主管部門做好相關專業職務評聘工作,實施相關專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二十四)參與有關綜合性、政策性檔案以及規章的草擬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和普法,以及業務教育培訓工作。
(二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局、統計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材料和核稿;負責建立健全全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有關專題會議的會務工作,督查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財務、文秘、保密、檔案、信訪、宣傳、保衛、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行政管理、車輛管理、後期服務;負責局政務信息的編輯,重要信息上報、重大突發事件報告、提案處理,諮詢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幹部管理和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行政執法和普法的日常事務處理工作;協助局領導抓好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職工隊伍建設。
(二)計畫綜合科(農村經濟科、發展規劃與地區發展科、財金經貿流通科、區劃辦)
1、研究制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生產布局規劃;協調銜接平衡區域規劃、產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年度計畫與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研究提出經濟結構調整與產業發展的目標和政策,制定全縣第三產業發展規劃。
2、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發展速度運行狀況進行監測,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和預測及對策建議;研究提出收入分配和居民消費調節有關政策建議。
3、研究分析全縣資金平衡狀況和財政金融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會同或參與制訂財政、金融、投資體制的改革,申報企業債券發行;研究提出全縣內外貿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
4、編制縣重點工程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年度計畫和參與相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區和綠色援助項目;參與研究制定各類特色園區的發展規劃;參與審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影響評價和水土保持方案;負責農業及國土整治項目的立項審批。
5、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銜接平衡有關農業方面的產業、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申報農業、林業、水利限額以上的大中型基本項目;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業資源開發利用戰略和政策措施,安排農林基地、農業產業化經建設設計畫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示範工程建設項目。
6、負責編制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開展對全縣農業自然資源動態監測和綜合評價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浙江省農業自然資源綜合管理條例》。
(三)基礎產業科[基建綜合科(縣重點辦)、信息產業科、高新技術產業科]
1、研究提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產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負責銜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業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監測、分析基礎產業的發展狀況、市場需求和項目布局,研究提出節能政策措施和指導推進新能源的開發利用,負責能源、交通等項目的年度專項撥款和納入財政管理和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計畫管理和監督;負責能源、交通、水利等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參與研究、審定交通戰略的發展計畫和規劃,參與對能源、交通方面的價格專項建設基金政策研究。
2、研究制定全縣信息產業、製造業、通信業和軟體業的發展戰略、總體布局、產業政策,編制高新技術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對信息網路(通信網、廣電網、計算機網和除黨政專網以外的其它專用網)建設實行巨觀管理;參與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推進全縣國民經濟信息化工作,指導縣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指導協調全縣信息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以及對外交流與合作。
3、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最佳化配置科技成果產業化扶持資金,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參與科技三項費用的計畫管理和合理配置。
4、負責全縣基本建設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有關管理政策和改革措施。負責限額內及縣級單位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研究報批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審查確定縣重點建設項目和年度實施計畫,並對重點項目建設動態進行管理和監督,組織年度考核、參與竣工驗收以及後評價工作,制訂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協調全縣基本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核定審批許可權內建設項目的招標發包方式和範圍,負責縣重點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的管理和監督。
(四)投資綜合科(利用外資科、社會發展科、前期辦)
1、研究提出全縣中長期和年度固定資產總規模、資金來源和投資導向,負責提出全縣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的中長期規劃、投資前期工作計畫和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綜合管理,安排縣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支出的投資計畫,負責預算外資金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計畫管理;負責安排限額以內及縣級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管理,負責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工作,參與縣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的運籌與銜接,研究起草投資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外經貿交流投資項目的立項初審;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審核、上報工作。
2、研究提出本縣利用外資的發展戰備,規模和投向;負責安排和上報外商投資重大項目;負責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安排利用外資新方式的試點項目;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國有基礎設施資產權益對外商登記的管理。
3、研究社會發展戰略,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目標,提出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各項社會發展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申報向省爭取的社會發展項目;負責社會發展項目的專項審批,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高校中專招生計畫、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和高校中專新建、擴建、布局調整工作;指導全縣中等職業教育工作;參與全縣社會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改革和管理。
(五)價格調控科(收費管理科)
制訂價格改革的中長期規劃,制訂全縣物價工作的年度計畫,測算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制訂價格調控措施;指導市場價格監測工作,綜合分析全縣價格形勢,提出對策建議,制訂全縣價格管理目錄,負責價格政策協調工作;組織縣本級並指導全縣建立健全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全縣商品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制訂和調整審批許可權內的商品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以及隨價格收取的費用標準;制訂有關價格干預措施,規範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實施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監審制度;指導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協調、指導有關商品生產流通行業組織的有關經營性服務行為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協調商品和服務價格爭議。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公益性服務收費;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調整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定期驗審制度;指導有關收費成本、費用調查;參與清理整頓亂收費工作;負責房地產業政策研究、價格審核、經濟適用房價格審定,協調全縣收費爭議。
(六)糧食調控科(糧食行業發展科)
負責全縣糧食市場的監管,實現供需平衡和市場穩定;執行省、市購銷調撥和儲備計畫;負責全縣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的巨觀調控和儲備;組織實施全縣糧油購銷、調撥和儲備業務,組織縣內“訂單”收購,調入縣欠缺品種,安排好軍糧供應和災區、貧困地區及市區移民的糧食供應,引導農村糧食種植結構調整和品種最佳化,監管國有糧食收儲公司和各級儲備庫,管住管好各級儲備糧;組織指導全縣糧食財政補貼和結算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財務、會計和增收節支、扭虧增盈,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編制全縣糧食財務報表並對糧食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進行分析;負責編報全縣糧油統計報表;制定糧食行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糧食網點設施建設和技術改造;組織、指導檢查全縣糧油倉儲工作,推廣先進保糧技術,提高科學保糧水平,確保儲糧安全開展對農村安全儲糧的指導和服務;監督管理全縣糧油產品質量和飼料質量,負責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管理、積極培育糧食市場、協助工商部門對糧食市場進行管理,組織全縣糧食行業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組織推廣先進糧油加工技術和新產品開發,負責糧食行業安全生產的防台防汛。
(七)體制改革科
1、根據國家、省、市政府經濟改革的總體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研究提出我縣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意見。
2、負責前瞻性、全面性的重大改革課題研究;組織綜合性改革試點。
3、研究制訂投融資、計畫、價格、糧食流通等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八)綜合統計科(統計法制科)
負責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綜合、貿易、勞動、服務等統計與增加值核算工作,蒐集、整理、提供統計資料;負責相關專業的業務培訓與指導工作;開展主要統計數據質量評估與專業統計分析工作,對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負責統計普法和統計違法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配合職能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組織相關專業統計單位登記與名錄庫建設;負責數據處理設備的維護管理與技術指導工作;負責相關統計監測評價工作;組織參與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調查工作。
(九)專業統計科
負責農業、工業、交通、科技、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等統計與增加值核算工作,蒐集、整理、提供統計資料;負責相關專業的業務培訓與指導工作;開展主要統計數據質量評估與專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組織相關專業統計單位登記與名錄庫建設工作;負責相關統計監測評價工作;組織參與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調查工作。
保留縣國防動員委會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保留縣重點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基礎產業科承擔。

規章制度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工作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照科學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景寧畲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本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規則。
第二條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創建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機關。
第三條 局內各科室在本職權範圍內履行職責,要進一步轉變職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簡化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能;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第四條 局全體工作人員,要切實依法履行職責,不斷提高執政能力,保證政令暢通;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勇於創新;要忠於職守,勤奮工作,講求實效;要服從命令,顧全大局,清正廉潔,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二章 局領導、科室負責人職責
第五條 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全局工作,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局長召集和主持局長辦公會議。局長外出或學習期間由局長委託一位副局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六條 副局長按照分工負責分管工作;受委託,副局長按局長辦公會議的要求主持召開專題會議,負責協調和處理專門工作。
第七條 各科室負責人按工作職責對科室工作負責,並直接向分管局領導和局長報告工作。
第三章 科學民主決策
第八條 積極完善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式,建立健全民眾參與、專家諮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
第九條 凡涉及政府的重要指示和決定的貫徹落實,涉及資金預算、審批、財務管理等事項以及重大項目(包括部分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審核,涉及局機關和局屬單位主要工作安排、人事等重大事項的決策,由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第四章 依法行政
第十條 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依法規範行政權力,做到依法辦事。認真貫徹上級各項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案(決定),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第十一條 向縣人大、縣政府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提出修訂或廢止不相適應的規章,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國家的方針政策和縣政府規章、決定和命令。
第五章 行政監督
第十二條 自覺接受縣人大、縣政協的監督。根據縣政府工作安排或委託,及時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和縣政協報告或通報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情況;對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和書面意見,高度重視,認真及時地辦理,提高辦理質量。
第十三條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接受司法監督和監察、審計等部門的專項監督,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查處和整改,重大事項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第十四條 接受新聞輿論和民眾的監督。對新聞媒體報導和人民民眾反映的重要問題,積極主動地查處和整改並向縣政府報告。推進電子政務建設,促進政務公開,便於民眾知情、參與和監督。高度重視來信來訪工作。
第十五條 建立健全系統內部監督。嚴格執行行政複議法,及時發現並糾正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積極發揮重點辦、招管辦對政府性投資項目,以及重大建設項目實施監督,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充分發揮局內紀檢監察的作用,提高機關效能,促進廉政建設。
第六章 工作計畫
第十六條 加強工作的計畫性。局辦公室要及時將年度工作計畫、工作責任制目標、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安排分解到各科室,各科室要認真貫徹執行,及時報告落實情況。
第十七條 加強督促檢查,局辦公室要對縣領導批示件、局黨組、局長辦公會議及專題會議決定以及局領導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重點工作完成情況,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等及時進行督查。
第十八條 按照縣政府有關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制度的要求,及時報告緊急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確保上傳下達,政令暢通,應對及時。
第七章 會議制度
第十九條 全體會議。會議由全體幹部職工參加,由局長或局長委託副局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的主要內容:1、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政府、部門的重要精神、決定;2、決定和部署本局的重要工作;3、討論通過需要由本局全體會議決定的事項。
第二十條局長辦公會議。會議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由局長或局長委託副局長召集和主持。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1、傳達上級黨委、政府、部門的決定、指示,研究貫徹落實的措施;2、討論研究本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項;3、討論決定向縣政府、縣委上報的重要報告、請示;4、討論通過本局的決定、命令和行政措施。
第二十一條 局務會議。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各科室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局長委託副局長召集和主持。局務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局務會議主要是通報情況、部署工作,研究協調和處理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第二十二條 專題會議。按照工作分工,副局長可以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處理分管的工作和有關事務工作。
第八章 公文處理
第二十三條 公文辦理做到準確、及時、安全。公文由局辦公室統一收發、批辦、用印和歸檔。
第二十四條 公文辦理:所有收到的檔案由辦公室收文登記後,提出處理意見,送局長、分管領導閱示,根據領導批示轉送有關科室進行具體實施。
第二十五條 公文擬制。各科室根據工作要求草擬文稿,科室負責人對公文嚴格把關,由崗位人員起草的公文,科室負責人審核,經局辦公室核稿,送局領導簽批。
第二十六條 公文簽發。局下發檔案由分管領導簽發;局上報檔案,由局長簽發;主辦聯合檔案經分管領導審核,經有關局領導會簽後再由局長簽發;外單位與我局聯合下發檔案由分管領導會簽,上報檔案由局長會簽。
第九章 作風紀律
第二十七條 局全體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本《規則》。
第二十八條 局長出差(出縣)、出國或休假,需本人事前直接向分管的縣委書記、縣長報告(三天及以上需書面報告)。副局長出差、出國或休假,應事先報告局長,並經縣分管領導同意,三天及以上需書面報告。科長(主任)出差,要向分管的局領導報告,三天及以上需書面報告局長審批。工作人員出差,經分管的局領導同意,三天及以上需書面報告,五天及以上需經局長審批。並通知局辦公室。
第二十九條確保令行禁止。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必須依據會議紀要和正式檔案並按規定範圍進行傳達和貫徹,任何人不得發布與會議紀要和正式檔案不一致的信息或意見。
第三十條 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各科室負責人是本科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若發生泄密事件,情節嚴重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視情節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局辦公室要對制度執行情況、交辦事項的完成情況進行常規性檢查。各科室對職權範圍內應解決的事項,應按程式和時限積極主動辦理,對因推諉、拖延等官僚作風造成影響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嚴格執行各項廉政規定,樹立規範服務、清正廉潔的新風。要建立健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有效防止、監督各類違規、違紀和違法行為,做到廉潔、勤政、務實、高效。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學習制度
1、中心組學習。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加強領導幹部政治學習的內容和要求,局領導班子和中層幹部,每季召開一次中心組學習會。學習計畫由辦公室提出,並做好學習記錄。
2、幹部職工學習。局機關每周五下午為局幹部職工學習日,學習計畫由辦公室提出報局領導審核後,在月初印發至各科室,採取集中學習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集中學習由辦公室召集並做好記錄,自學由各科室負責人監督。學習內容包括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法律法規,政治時事,經濟理論,重大會議精神等。
3、組織黨員幹部每月18日收看黨風廉政建設電教片,並做好學習記錄。
4、嚴肅學習紀律,實行學習簽到制度,因公事不能參加學習的,應事前告知辦公室,無故缺席,按考勤制度辦理。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考勤請銷假制度
1、考勤簽到制度:實行幹部、職工出勤簽到制度,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按要求籤到,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代簽,外出辦事要相互告知。局領導組織紀檢、辦公室進行出勤簽到和在崗不定期檢查。考勤結果每季公示。
2、請銷假制度:凡因事請假,副局長以上領導幹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組織部有關規定辦理。各科室負責人半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長批准。辦事員請假一天內的由科室負責人批准,二至四天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領導批准,五天及以上的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局長審批。病假住院的須有醫院證明。請假要事先辦理,當事人應將請假條送到辦公室。無故不請假的以曠工論處。年休假可抵事假。病假和事假均按國家規定執行。
3、年休假制度:按規定實行年休假制度,具體由科室根據工作安排,並依照請銷假制度報領導批准。不休假的不發補貼。
4、實行分層負責制:副職對正職、科長對分管領導、辦事員對科長負責。副職外出(指出縣城,下同)時告知正職,科長外出告知分管領導,辦事員外出要告知科長,並與辦公室做好聯繫。
5、遲到、早退三次按曠工一天論處,曠工一天扣獎金伍拾元。
6、請銷假、休假限額及處理按縣規定執行。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財務管理制度
1、公務接待制度。貫徹執行紀檢委和糾風辦關於公務接待工作方面的要求,公務接待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陪客人員視工作業務情況確定,並嚴格控制。公務接待中需向客人贈送禮品,經局長同意,由辦公室統一辦理。外出時由隨同領導人員辦理。
2、局內日常小數額的辦公設備購置、維修由辦公室根據數量、金額向局長匯報同意,數額大(2000元以上)的需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按《政府採購法》和相關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辦理。
3、經費開支實行一支筆審批負責制。發票上需經辦人簽名並註明事由,財務審核,紀檢審查,最後由局主要領導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小車使用管理制度
1、小車維修或零件調換,駕駛員要事前與辦公室聯繫,並填報“維修申請單”。一次修理在1000元以上的須先請示局長同意後才可修理;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需提交局班子會議研究同意後才可修理。在縣城修理要選擇資質較高的廠進行定點修理。外出途中急需修理,須請示領導並告知辦公室。修理費由辦公室分車登記。發票由駕駛員和辦公室經手,財務審核,紀檢審查,領導審批才可報銷。
2、出差途中用餐嚴格按財務核算中心標準實行,超過標準或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的各類費用需出差領導簽字,局財務審核,紀檢審查主要領導審批後,方可報銷。
3、調車原則:小車主要為局領導工作用車和城鎮外檢查和驗審等集體行動工作用車。
4、小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駕駛員要確保全全行駛,及時出車。行車用油,採用油卡式統一管理,做到節約用油,用油由辦公室進行分車登記。
5、小車原則上不準私用和外借。特殊情況用車,需請示領導同意後才能出車,並告知辦公室。小車外借需經領導批准,使用者需支付汽油費(50元/100公里)、過路費和駕駛員行車補貼。擅自私用車輛,未經領導同意的,視用車情況進行處理。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衛生管理制度
1、全體幹部職工自覺樹立衛生觀念,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各辦公室的衛生工作,營造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
2、各辦公室確定衛生輪流負責制,責任到人,做到全天候保潔。
3、各辦公室內資料、報刊、辦公用品及抽屜內物品放置整齊有序。茶具、門窗、燈具、電腦等確保整潔明亮。
4、辦公樓會議室、樓梯、走廊、門窗的衛生,大院內公共場所衛生由專職保潔員負責,定期清理,確保整潔。
5、不定期組織機關幹部職工、保潔員對辦公樓內各處進行徹底大掃除。辦公室負責檢查落實。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計算機管理規定
第一條 購置維修
1、電腦購置由辦公室提出方案,報局班子研究,按規定辦理;電腦軟硬體更換需經辦公室同意,如涉及金額較大的設備,應報局領導批准。
2、局內部網路系統軟、硬體及相關通訊線路的安裝和連線由辦公室指定的專人監督。
3、請外部人員對電腦進行維修,應經局辦公室同意,電腦使用者跟蹤負責。
4、凡因個人使用不當所造成的電腦維修費用和損失,酌情由使用者賠償。
第二條 使用管理
1、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挪用電腦設備,不得更換電腦硬體和軟體。
2、使用者應保持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3、及時關注電腦病毒防治情況和提示,根據要求調節電腦參數,避免電腦病毒侵襲。不得攜入軟體使用,防止病毒傳染。
4、電腦房內不得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嚴禁亂拉接電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炒股、聊天,看不健康資料或圖片等。
6、不得擅自更改電腦的IP號。
第三條 安全措施
1、各電腦操作人員要做好文字材料的分級管理,注意保密,不得私自外傳。
2、外單位人員查詢、列印電腦檔案或資料須經科室負責人同意,重要檔案或資料,須經局領導同意。
3、要注意非法網站、下載程式附帶檔案和QQ上病毒,特別是木馬病毒,以防電腦被他人通過網路控制,從而影響區域網路電腦的安全使用。
4、對計算機內部網路系統,實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層層監督機制。
(1)違規玩遊戲、炒股、聊天等,縣裡組織檢查時被查處的,按縣規定處理,由本人向縣裡的有關部門做出解釋;局裡組織檢查,被查處的按規定處理,並在學習會上通報。
(2)層層監督,相互監督。科長、副科長由局分管領導監督,科室由科長實行監督,同事之間互相監督,發現玩遊戲、炒股、聊天等違規屬實的,按規定處理。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信訪接待處理制度
1、堅持原則,依法受理。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信訪條例》,引導來訪民眾依法有序和逐級上訪。
2、熱情接待,禮貌待人。舉止文明,儀表整潔,對來訪人反映的問題,做到耐心聽取,認真記錄。
3、恪盡職守,秉公辦理。客觀公正地處理來信、來訪人反映的問題,切實保障民眾的合法權益。
4、排憂解難,惠及百姓。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提供諮詢服務,解答來信、來訪事由,努力為民眾排憂解難。
5、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對要求合理,政策允許的來信、來訪事項,要及時秉公辦理。對要求過高或不能辦的,應認真做好答覆和說服工作。
6、舉報事項,注意保密。對舉報、控告的重大來信、來訪事項,做到為來信、來訪人保密,並引導來信、來訪人向有關部門直訴或及時轉辦。
7、親友來訪,主動迴避。信訪工作人員在處理來訪時,與來訪人和來訪事項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做到主動迴避。
8、環境整潔,簡樸莊重。保持接待場所衛生、整潔、舒適、莊重。
9、遵紀守法,勤政廉潔。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紀律,自覺加強廉政建設。
10、自警自勵,率先垂範。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自覺遵守信訪工作職業道德規範,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AB崗工作制度
1、AB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內,A崗責任人不在崗,B崗責任人主動頂崗的工作制度。
2、實行AB崗工作制度目的是為提高工作效率和辦事效率,避免出現無人頂崗,推諉等現象。
3、各科(室)明確AB崗, A崗責任人不在,應事先做好工作交接,B崗責任人在頂崗期間享有A崗責任人的職責。
4、當事人到我局辦理事務的第一接待人為首問責任人,對於自身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認真負責辦理,對於不是本職範圍的事,應該告知承擔事務的具體科室,並做好導引。
5、到我局辦事,符合條件、手續齊全,按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材料不完備,應當一次告知所需材料、手續和不予受理的理由。
6、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的利益受損失的,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景寧畲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信息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推動發展和改革局信息工作,實現信息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我局每個階段重點工作的最新動態,充分發揮信息宣傳和參謀作用,特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局政務信息報送內容
1、動態信息。主要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重要工作會議精神及貫徹落實情況;專項調查及人事、黨群紀檢、財務和改革等方面重要事項。
2、領導信息。省、市發改委、縣委、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情況等。
3、問題信息。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建議。
4、經驗信息。某些方面工作中的創造性做法、成功經驗等。
5、工作計畫和總結信息。科室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工作計畫、總結以及分析材料等。
6、其它各類發展和改革政務信息。
二、政務信息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按照講政治的要求,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重視政務信息工作,支持政務信息工作,及時有效地捕捉我局工作中的每一個亮點,反映我局工作動態。
2、報送的信息應當真實可靠,力求準確;重大事件應當核實。
3、報送的信息應實事求是,有喜報喜、有憂報憂,防止以偏概全。
4、報送的信息主題鮮明,文題相符,言簡意賅。
5、政務信息員要以高度負責、無私奉獻的精神,積極完成信息工作任務。
6、要主動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不斷拓寬信息渠道,建立健全信息報送制度,確保信息快捷、及時、迅速、暢通。
7、加強信息宣傳和發布的管理工作。凡是局機關各科室和下屬單位形成的信息材料,在對外提供和發布之前,應先報送局辦公室或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後,才能對外提供。上報市以上的信息一律由局辦公室審核後統一上報。
三、獎懲辦法
1、報送信息被局《發展與改革》採用一條記2分,被縣級報刊、簡報、網站採用一條記4分,被市級報刊、簡報、網站採用一條記6分;被省級報刊、簡報、網站採用一條記10分。年終統一累計積分,每1分獎勵5元。
2、政務信息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內容之一。

人員編制

景寧縣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局、統計局)行政編制20名(含後勤服務人員),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職數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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