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十七年二月香港占領地總督告諭

乃確保東亞之安定。 乃東亞萬眾之公敵。 非我皇土之民。

告諭服得香港乃英國強占我東洋之土地。以物質文明。蠶食我東亞已經百年。現一朝為我忠勇義烈之皇軍占領。成為大日本之皇土。人類公敵之英國。使用無饜野心不逞企圖之本源地。經已挫折消滅。堪為東亞萬眾慶祝無量者也。夫大東亞戰爭終局最大目的。乃確保東亞之安定。進而貢獻世界和平。以謀萬邦之榮樂。
故軍政府下之香港。今後之統治建設。應共同協力。完成大東亞戰爭。一洗香港從前舊態。方能發揚東洋本來之精神文化。庶幾萬民同沐 聖澤。而完成皇道昭垂之東亞永遠福利之基礎。
本督拜受香港占領地總督之大任。
今日親臨此土。當遵 聖旨。竭盡心力。以期無負使命。顧萬民永遠之福利。必在大東亞戰爭全勝之後。現爾各居民應忍耐堅苦。善體聖戰之意義。切戒淫放恣。在皇軍治下。奮發努力。對於時局多所貢獻。凡爾民眾。如能革除故態陋習。挺身自勵。一秉東洋精神。完成大東亞興隆偉業者。本督當以知己待之。其有違反道義。不守圍范者。乃東亞萬眾之公敵。非我皇土之民。無論國籍。無論人種。本督當以軍律處治。決不容恕。玆當蒞任之始。特此通諭知之。其各凜遵。勿違
切切此諭
昭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
香港占領地總督
磯谷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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