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目的
“春風行動”的目的,是要為進城務工的農民撐起“一片藍天”。發展“打工經濟”,既是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實現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也是新形勢下解決“三農”問題的有效手段。據統計,在全國660多個大小城市中,務工的農民將近1.4億人,他們幹著苦、髒、累的工作,為城市的發展和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但長期以來,找工作難、保護自身權益難、融入城市難等難題,一直困擾著農民工。個別地方還將農民工視為城市“不安定因素”,在就業、管理上出台一些帶有歧視性的規定。農民工需要得到特別的尊重和關愛———單從這一點來說,“春風行動”無疑是一場“及時雨”。
主要措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節前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了“春風行動”,旨在幫助求職農民工儘快實現就業,主要有以下措施:
強化就業服務
讓農民工就業有門路,求職有信息。針對農民工節前返鄉時間提前的情況,一方面,要求各地要加強信息蒐集和發布工作,在輸出地和輸入地之間搭建勞務對接平台,引導農民工有序外出。一些輸出省份在節前就派出多個工作組到輸入地城市了解企業用工信息,為返鄉農民工召開專場招聘會,開展送崗下鄉活動,讓返鄉農民工落實工作後再安心過年。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大力開發本地崗位,促進返鄉農民工就地就近就業。不少省市結合國家和地方擴大內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已經優先安排返鄉農民工就業,並積極承接沿海產業轉移,引導返鄉農民工到當地企業就業。
部署開展大規模的農民工職業培訓
提高農民工就業技能,儲備一批技術人才。針對金融危機對企業用工需求帶來衝擊的影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畫的通知》,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因失去工作返鄉的農民工和尚在城鎮繼續找工作的農民工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培訓,並按規定給予相應補貼。一些輸出省份和一些輸入省份已經安排相應培訓補貼資金,將重點向農民工培訓傾斜。
落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
穩定在崗農民工就業崗位,促進就業形勢穩定。針對部分企業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採取積極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允許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允許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等等,鼓勵困難企業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實現保就業、保增長、保穩定。目前,一些省份已經制定實施困難企業穩定崗位計畫,並建立了面向企業的普遍走訪和重點聯繫制度。
制定落實扶持政策
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針對各地不少返鄉農民工自主創業的意願和行動,我部要求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8]111號)精神,將返鄉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範圍,在貸款發放、稅費減免、工商登記、信息諮詢等方面提供支持;對有資金技術和創業意願的返鄉農民工,組織開展創業培訓,提供各種創業服務。目前不少地方都出台了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並把鼓勵返鄉農民工創業作為當前促進就業工作的重點之一,在資金、場地、稅費政策方面給予相應扶持。
部署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專項行動
保障農民工求職的合法權益。針對節後農民工大量外出、集中求職的高峰時期,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發《關於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以職業中介領域內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取締“黑中介”和加強對職業中介的監管,規範用人單位招工行為,為廣大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創造公平有序的就業環境。該行動為期一個月,從2月9日到3月9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目前正在組織實施之中。
歷年活動
2019年
2019年2月12日至3月1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在全國開展“2019年春風行動”,以促進轉移就業,助力脫貧攻堅。活動將通過開展主題宣傳、組織招聘活動、加強就業服務、引導返鄉創業、推進就業扶貧、強化權益維護等措施,支持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重點圍繞強化就業服務加以推進,主要包括多渠道蒐集崗位,提前發布信息,開展多種形式的招聘活動,做好“面對面”線下現場服務和“點對點”線上信息推送,積極引導市場機構參與。同時,聚焦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和“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推進就業扶貧,切實幫扶一批貧困民眾實現就業。活動還將強化創業服務和創業培訓,加強政策落實,幫助解決實際問題,積極引導返鄉下鄉創業;發布虛假招聘案例警示信息,加強企業用工指導,積極維護農民工權益;開展各類宣傳活動,宣傳“勞動最光榮、幸福靠奮鬥”,激發勞動致富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