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星星、月亮、太陽——胡適的情感世界創作年代:現代
作者:江勇振
作品體裁:人物傳記
內容簡介
《星星、月亮、太陽——胡適的情感世界》是講述當代著名學者胡適的感情生活的傳記。胡適十分愛惜自己的名譽,時時記掛著歷史會如何對他作評價,因此從不輕易在書信、日記上留下任何關於感情的文字。所以,要了解胡適的情感世界,不能只看他自己留下來的文字,而應該研究那些環繞著他這個“太陽”的“星星”與“月亮”,即那些女主人公給他這個“太陽”的信中所流露出來的愛、戀、嗔、痴。江冬秀的信顯示出她對胡適的愛、寬容,以及她的憨直的果斷。韋蓮司的信,數量很多,字數也最多。她早年的信件充分地展現她解感敏銳、特立獨行的個性;在她與胡適成為戀人的階段,洋溢著她對胡適的景仰、激情、相思與哀怨;在他們成為忘年之交以後,則處處透露出她對胡適噓寒問暖的體貼與關懷。曹誠英所留下來的信件雖然不多,但她在信中表達了她敢愛、敢恨的剛烈之情。即使是那幾顆留下信件更少的“星星”,她們各有其愛慕甚至揶揄胡適的精言與妙語。
因此,儘管該書的傳主是胡適;儘管從男性中心的角度來看,這些“星星”和“月亮”只是圍繞著胡適這個“太陽”的配角;儘管在某些精彩的片段里,他除了是主角以外,還兼當編劇、導演和觀眾,但是,那些敢於付出、勇於示愛的“星星”和“月亮”,才真正是賦予這個故事以血肉、情韻與色彩的主角。她們的愛恨、她們的相思、她們的掙扎,甚至她們對愛欲的禮讚,是胡適情感世界裡最扣人心弦的精華。
作品賞析
在美國德堡大學歷史系任教的江勇振教授經數年全面細緻地爬梳整理撰寫出的《星星、月亮、太陽——胡適的情感世界》(以下簡稱《胡適的情感世界》,引文僅注頁碼)一書,從情感的一面還原了一個歷史上的胡適。書中描述的情感生活豐富的“新胡適”顛覆了以往人們對胡適私生活的固有印象或想像。這正是這本書的價值所在。歷史學是以“求真”為最高原則的,但與自然科學不同,歷史研究的“求真”並非指醫學專業人員在實驗室里用手術刀劃開皮膚和肌肉,察看和討論其中的肌理、組織,或用顯微鏡窺測細胞結構。其實,胡適一度也認為,歷史研究可以完全科學化,但到了晚年,重新思考自然科學與人文學科的關係後,遂推翻前說,以為歷史研究與自然科學的研究雖然都在運用觀察推斷的方法,本質上卻有不同(參見《歷史科學的方法》,《胡適全集》第13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683頁)。歷史研究與自然科學研究的重要差異,還在於敘事和表達之上:自然科學只要在揭示真相之後,用精確的語言準確地表達出來即可;而歷史研究,特別是人物研究,除去“求真”要求的精確表達之外,尚有一個“美的問題”。敘事的精確固然重要,如果沒有美的呈現,歷史著作給讀者提供的也只能算是手術刀下的肌肉,跟人們的審美期盼尚有距離。
《胡適的情感世界》在“求真”的意義上並無不妥,作者為讀者揭示出許多鮮為人知的情感故事。這些情感故事涉及的胡適婚外情的女主角,一些是以往未知的(如哈德門、瘦琴、陸小曼等),屬於新發掘的“出土文物”。即便是已知的韋蓮司、曹誠英、徐芳、羅慰慈等,書中關於她們情感方式以及與胡適交往的細節,較之以往的著述,也更詳盡、更豐富。在分析胡適的行為取向時,作者注意到胡適“在所謂‘私’領域裡的行為,包括他對婚姻與愛情的處理方式,與他在‘公’領域的作為,是息息相關,有其共同的模式可循的”。他認為,胡適“在‘公’領域——國際關係和政治參與等——所揭示的行為準則,與他在‘私’領域對自己所做的要求是一致的,那就是:理性、法治、井然有序”(第81-82頁)。但是,這個發現卻沒有被作者當成指導原則貫穿全書的始終,從實際的內容看,只有江冬秀獨享著同情的理解,一旦超出江冬秀或胡江婚姻的範圍,就不再適用。作者的自白透露了一些他放棄這個發現的原因。他寫道:“胡適談戀愛誠然理智,誠然冷靜,但這種理智與冷靜並不等於是要超脫。對他而言,談戀愛與犧牲之間並沒有任何的關聯,端賴當事者如何拿捏。談戀愛,光說不練,像吳宓,只在日記、書信里演練他對女性的愛;又說又練,像徐志摩,是浸淫,是真戀愛;光練不說,胡適,是真淫。君不見胡適曾經夫子自道,說他‘可以大好色’。於此,‘胡博’可說是練得爐火純青。”(第396頁)史學研究不排除推理,但任何主觀的推理都要依據史料,合乎情理。因為胡適“愛惜羽毛”,常常有意加以掩飾,他寫給戀人們的信不易見到,作者根據情人們寫給胡適的“情書”推測胡適所感所想,並不是越界。書中所考證推測的許多部分,對於全面了解胡適其人也多有助益。但作者太過有意地避開男性的視角,反而忽略了胡適本人的性格對其戀情的影響。胡適比他的戀人們要謹慎和理性得多,他銷毀了能銷毀的幾乎所有與戀人們相關的書信,就是他的小心謹慎的一個表現。作者兩次引用胡適自己的話,說“可以大好色”,意在說明胡適具備羅曼蒂克的潛能。但像胡適說過的許多話一樣,這句話實際上不足為憑。不是胡適有意撒謊,而是一個人對自身的判斷不一定準確。那時的胡適才31周歲,一個剛過而立之年的人,不可能預示自己的一生。
胡適在1921年8月26日日記中的話,實際是被其朋友,在歐洲學過看手相的鄭萊看過手相後偶然引發出來的。鄭萊說胡適“受感情和想像的衝動大於受倫理的影響”後,胡適議論說:“此是外人不易知道的,因為我行的事,做的文章,表現上都像是偏重於理性知識方面的,其實我自己知道很不如此。我是一個富於感情和想像力的人,但我不屑表示我的感情,又頗使想像力略成系統。”面對鄭萊的另一個判斷,即說胡適“雖可以過規矩的生活,雖不喜歡那種gay的生活,雖平時偏向莊重的生活,但我能放肆我自己,有時也能做很gay的生活(胡適自註:gay不易譯,略含快活與放浪之意)”,胡適自我評論說,“這一層也很真,但外人很少知道的。我沒有嗜好則已,若有嗜好,必沉溺很深。我自知可以大好色,可以大賭。我對於那種比較嚴重的生活,如讀書做詩,也容易成嗜好,大概也是因為我有這個容易沉溺的弱點。這個弱點,有時我自己覺得也是一點長處。我最恨的是平凡,是中庸。”(《胡適全集》第29卷,第433頁。)
胡適一生的很不平凡,他在政治上有過激烈之時(比如20世紀20年代末),思想上也不乏激進之處(比如於現實層面上的反傳統),生活上雖一直都是個溫和的“好好先生”,但絕不是騎牆的“中庸派”。他一生僅有的一段“墮落期”,是從中國新公學解散到報考第二屆庚子賠款官費生期間。那時的胡適雖少年孟浪,但也只是接近“大好色”的邊緣。其中的原因,胡適說得很明白:“幸而我們都沒有錢,所以都只能玩一點窮開心的玩意兒:賭博到吃館子為止,逛窯子到吃‘鑲邊’的花酒或打一場合股份的牌為止。”(參見《四十自述》,《胡適全集》第18卷,第92頁。)從《胡適的情感世界》的描述中,讀者可以了解胡適這個所謂“太陽”周圍的“三個月亮”以及若干“星星”在性格上的共性,這一共性就是外向和主動。韋蓮司是教授的女兒,身兼現代主義畫家,她的性格雖然不太外露,甚至常與胡適討論嚴肅的問題,而被胡適稱為“知識上的伴侶”,可一旦感情的閘門打開,也是一發而不可收。在胡適的美國戀人中,哈德門、瘦琴、羅慰慈,無一不是主動熱情,甚至大膽而近乎偏執。“五四”是一個婦女解放的時代,新知識女性在當時的開放程度一點也不讓于洋人。與胡適有戀情的曹誠英、徐芳都是新知識女性,前者熱情、活潑和任性,後者是詩人,多情而善感。至於陸小曼是否真如作者所說,與胡適有一段情,尚待考證,但陸小曼也是典型的情種。她動員胡適“及時行樂”,也反映出其主動生情的一面。
拋卻婚姻的道德不談,胡適與這些中外女性的婚外情並不存什麼私心雜念。幾位女士雖都是主動出擊,但並沒有貪圖胡適的名和利。反過來,胡適也沒有太虧欠她們。她們大多不是社會名流,更談不上漂亮。羅慰慈因為杜威的關係算最為知名,徐芳略有詩名,但絕稱不上一流,至於其他幾位都是普通人。假使如作者所說,胡適擅長“獵艷”,以其名望和地位,不會僅僅滿足於此。本來,沒有雜念的情感生活是會幻化出“美”的歷史敘事來的,這並不需要太多的文學描寫和藝術上的誇張,只需如實地呈現。但作者把胡適定位於擅長“獵艷”的“情聖”,並用將可能存在的一點美也一一剖開,並配上了主觀色彩極濃的話外音。在胡適所有的“星星”里,哈德門太太“是跟他最久的一顆”(第330頁)。這位寡居的美國護士極其好學,她也是胡適的“二房東”。20世紀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胡適滯留美國九年,一次因為心臟病住院,在哥倫比亞大學醫學服務中心與護理人員哈德門相識,從此相戀。書中說:“哈德門對胡適不只是愛,而且是崇拜。從某種角度來看,哈德門對胡適的崇拜,在本質上與韋蓮司對胡適的崇拜是類似的。”(第338頁)作者對哈德門的評論比較客氣,但對胡適就是另一種腔調。作者說:“胡適跟哈德門的故事裡最值得令人注目的地方有三點。第一,胡適是一個調情的聖手。他自己年輕的時候已經說他‘可以大好色’。後人偏要說他‘理智’、‘冷靜’、‘寂寞’;他的月亮、星星則不然,她們深知胡適有人所不知的一面。哈德門說得最清楚不過,她用‘心肝’、‘寶貝’、‘寵物’等暱稱來稱呼胡適;她稱許胡適為情聖,愛他愛得不能釋手;用最大膽、露骨的文字,來表達她對胡適的情慾。第二,胡適跟哈德門的關係,在在彰顯出階級可以彌補種族的劣勢。”在書中第331頁,作者還說:“胡適在日記里有關哈德門的記載,最淋漓盡致地展現了他既想隱又想彰的心態。一方面,他施展他慣用的隱語、化名的障眼術;另一方面,他又為未來要替他立傳的人留下線索,考驗他們是否有按圖索驥的本事。”一個原本沒有太多想像空間的中年男女的同居生活,從胡適年輕時代開始追索,加上政治學的階級論和種族關係的分析,最後落實到胡適高超的偵探小說家手法般駕馭生活的技巧結束。但這類評論,容易破壞讀者的審美欣賞;作者用如此多的心思,如此多的手段,布置如此多的偵探小說式的伏筆和懸念,也容易削弱讀者的閱讀興趣。
作者在《胡適的情感世界》中引用並贊同餘英時先生所說,胡適滯留美國九年間產生婚外戀情,是因為胡適客居紐約的寂寞(第303頁),但他並沒有從這一點去理解胡適。談同一時期的胡適的情感生活,余英時的《從〈日記〉看胡適一生》與《胡適的情感世界》中的相關內容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也有史料分析,有推測,並且也有發現後瞬間的驚異,但始終是結合歷史情境來談胡適的婚外情的。余先生是這樣分析胡適的“謹慎”的:“胡適的自衛機能和責任感向來都是很強的,他決不會在臨危受命、作‘秦庭之哭’的特殊情況下,鬧出舉世喧騰的笑話來。他在1938年4月27日寫一句自反的話:‘我不大赴娛樂場,只是因為國家在破敗狀態,我們應該自己慎重,不可讓人因我們而訕笑我們這民族全無心肝。’我相信這是他的真心話,並無矯飾。為什麼墨痕未乾,竟有了‘赫貞江上第二回之相思’呢?古人說:‘聖人忘情,最下不及情,還必須之所鍾,正在我輩。’(《世說新語·傷逝》)胡適不是‘聖人’,而是‘我輩中人’,具有‘我輩’同樣的弱點,這一偶然的意外是不足驚怪的。但他畢竟很有智慧,這件事由濃而淡,化解得了無痕跡。”(余英時《從〈日記〉看胡適一生》,收入《重尋胡適歷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78-79頁。)傅斯年曾經說過,他們這一代人飽受西式教育,思想上以西學為尚,但行為方式和處事原則上卻還是非常傳統。胡適的小心謹慎,他的理性,正是無法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的反映。但胡適先後在美國生活了二十多年,他幾次超出婚姻範圍的中外戀情,也多少反映他西化的程度。好在胡適對婚姻以及愛情沒有過高的奢求,他性格上的樂觀主義,也讓他不可能為偶爾的戀情而影響事業和婚姻。從其一生看,一切都還算“井然有序”。
胡適根本稱不上是到處獵食艷物的所謂“情聖”,他充其量只是個低調的、謹慎的、偶然的出軌者。他的戀人們也不是“怨婦”,一味地哀怨,不然她們中像韋蓮司、哈德門、徐芳以及江冬秀等也不會在胡適身前及身後極力維護胡適的“形象”。歷史的真相在這種情形下變得相當微妙,史學家在研究它們時,如果不存有理性、不小心謹慎,美的歷史敘事就很難呈現。
作者簡介
江勇振,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畢業,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後任美國印第安納州私立德堡(DePauw)大學歷史系主任暨教授。
主要著作有:
《社會工程與中國社會科學,1919——1949》(SocialEngineeringandtheSocialSciencesinChina,1919——1949),劍橋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男性與自我的扮相:胡適的愛情、軀體、與隱私觀》(PerformingmasculinityandtheSelf:Love,Body,andPrivacyinHuShi),TheJournalofAsianStudies,2004年5月號;《女性、母性、與生物界通律:〈婦女雜誌〉的前半期,1915——1925》(womanhood,motherhoodandBiology:TheEarlyPhasesofTheLadiesJournal,1915——1925),Gender&History,2006年11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