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俊明稱邵彌十八箋“正當與王氏十七行雁行墨苑”,並說“吾言匪阿,可為知者道耳”,儘管很誠懇,但還是言過其實,倒是謝稚柳跋“此僧彌十八札,並出於行草,拙茂有致……獨其書法亦復出入晉宋,前人論之詳矣”樸素而實在。
邵彌(?——1642)字僧彌,後以字行,號瓜疇、芬陀居士,長洲(今蘇州)人。工詩文、善書法、長於繪畫。
邵彌書法學二米父子,楷書法鍾繇,此卷後金俊明跋“僧彌書得髓二王,旁涉北海,並臻其勝,晚得戲入襄陽之室。姿致奕奕,更覺絕倫超群矣。”襄陽即米芾。此卷書法寫的十分流利,草法純熟,文氣十足,這是當時許多文人的書法共性。邵彌書法作品流傳並不多,此卷對研究邵彌的書法洵有幫助。